討論串[公告] 回應有關 [檢舉] GPL LNL相關若干文章 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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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8推 8噓 65→)留言8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sdlkjfgh (我不是英九 我是桂)時間10年前 (2013/12/29 20:2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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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上亂成這樣,. 我也不浪費時間了,. 經開會後,判決結果及說明如下:. 1.此案被檢舉人雖有誤觸板規之嫌疑,但其肇因為板規漏洞,經板主群認定後判定無違規. 。. 2.近日間將補足並完善E項條文,並公告之。也在此感謝diefish5566及其他參與討論的板. 友,協助找出板規中的BUG,畢竟當初也沒
(還有908個字)

推噓14(18推 4噓 46→)留言6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sdlkjfgh (我不是英九 我是桂)時間10年前 (2013/12/30 11:2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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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此解釋一下,讓情況更明瞭:. 一、板規釋義. E2板規中於文章內容、推文內容或連結內容(包含實況內容)中,. 提及涉嫌任何意圖於本國進行商業宣傳廣告行為者;. 經板主群認定為惡意重大違規後永久水桶。. 就字面上來看,不管商業廣告是哪一個國家的實體或虛擬的產品,. 只要在本國進行播送、宣傳等,就會
(還有140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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