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達] #1MTBAF4o

看板LoL_Picket作者 (不是宅男)時間10年前 (2015/12/19 10:15), 編輯推噓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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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格式如下 被檢舉人 :Teemo5566 文章代碼 :#1MTBAF4o 犯規之推 / 內文內容 : 作者 Teemo5566 (T毛5566) 看板 LoL 標題 [聖誕] 大癢癢時代 時間 Sat Dec 19 09:27:41 2015 ─────────────────────────────────────── 拉風、清流、另一個我就不說了 擁有這87財富的男人『統神』張嘉航。 他臨押前所留下來的話,令許多癢粉爭相前往「台中的法院」探險。 「想要我的鍵盤嗎?想要的話就我可以送給你。 自己去找吧!我將我所有的犯罪工具都扣在檢察官那裡!」 癢粉為了87的財富,爭相前往「台中的法院」。可以說是一個「大癢癢時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250.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450488463.A.132.html 欲檢舉之板規 :D1 檢舉人意見和違規認定之原由 : 這種垃圾也能留下來的話我真的不知道該說甚麼 然後請問現在冠活動名的違規文都不處理是怎樣? 甚麼邏輯?一個活動很多人違法 違法就取消活動資格,違法不追究? 那我是不是該去馬拉松比賽隨機殺人? -------------------------------------------------------------------------- 請檢舉人依照此格式進行檢舉,格式錯誤者板務方將不進行判定。 若有過去類似案例,可提供相關紀錄,加速判決進行,同時降低誤判率。 具永久水桶紀錄者,含其他經查實證之分身帳號, 板務方有權不受理該者檢舉他人於本板違規之權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246.1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_Picket/M.1450491350.A.976.html

12/19 10:38, , 1F
哀 真的一堆廢文 看了眼睛都痛
12/19 10:38, 1F

12/19 18:58, , 2F
提摩呵呵
12/19 18:58, 2F

12/20 11:09, , 3F
未達
12/20 11:09,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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