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建議置底文

看板LoL_Picket作者 (440nm)時間10年前 (2013/12/14 19:52),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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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redo (幹譙系金屬人)》之銘言: : ● 九、 : [公告]屬性之文章,非板主不得回覆該公告。 : 本置底公告同時具有違規檢舉區的功能。 : 對於疑似板面違規行為之檢舉,或是對於板務/板規的建議, : 可以於本公告底推文留言,或是以站內信或水球進行檢舉或建議, ^^^^ : 板主始可對於受理之檢舉案件,優先進行省查。 : 因有置底板務/板規建議區之管道,故對於板務/板規之相關討論, : 除於該板務公告底下推文以外,禁止另行發文於板面上,板主有權砍其文不另行公告。 : 具永久水桶紀錄或曾判定具[C1]之[釣魚子項]違規紀錄者, : 含其他經查實證之分身帳號,板務方有權不受理該者檢舉他人於本板違規之權限。 : 檢舉推文範例: : → 你ID可能很長:#文章代碼/文章作者/疑似違規者ID/疑似違規之板規編號 月/日 時:分 : *註:文章代碼(AID)可在該文章前按"Q"進行查詢 : 不然我每次想要水球版主還得a PO11 BLSY 然後第三位版主的id又超級難記 : 這樣很不方便,爸託 爸託 爸託 其實到了後期,我個人比較偏向僅站內信與置底的方式接受檢舉, 水球方式不是不行,但也僅僅比較偏向"接受通知"的功能。 檢舉與通知不同,每一筆檢舉與你們做的回應,都是有需要留存為證的必要, 站內信的存證就很簡單,並且直接地一對一,case by case分開的很好, 如果是水球的檢舉存證比較麻煩,因為需要該時期整批水球存成信件做轉錄, 僅以複製部分水球的方式有時會被上層視為無效的舉證, 而這可能會參雜到與他人的水球內容,可能會洩漏你們板主個人與其他人的通訊隱私權。 建議你們自己可以好好思考與討論這個問題,做一個適合你們方便大家的取捨, 現在連板務檢舉板都有了,也更具公開與透明性。 畢竟板主也是人,也應當享有正常ptt使用者應受保障的權益, 不要因身為板主而犧牲這些該有的權益,否則你們可能很快就會熱血燃盡。 以上 -- ───────────────── ねだるな、勝ち取れ、さすれば与えられん。 不要哀求,學會爭取,若是如此,終有所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106.97

12/20 23:35, , 1F
雙馬尾布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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