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Ic91yeN

看板LoL_Picket作者 (小王子。)時間10年前 (2013/11/29 22:2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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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icco (小王子。)》之銘言: 檢舉格式如下 檢舉人 :xicco 被檢舉人 :MotoDawn 文章代碼 :#1Ic91yeN 犯規之推 / 內文內容 :

11/29 21:59,
西摳落選就是爽 沽名釣譽 頗呵
11/29 21:59
欲檢舉之板規 : C1【引戰】 具有挑釁引戰問題的語氣與語意,或具造成板面秩序爭議之事實的發言行為。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以惡意口吻挑起戰火之挑釁發言語氣; 涉嫌性別騷擾或歧視之發言;與事實相違或前後不一之反串發言; 將遊戲中,或他板,或其他可舉證不限本板之私人舊仇恩怨,於本板板面繼續爭執者; 蒐集他人具爭議性之本板板內推文作為簽名檔以諷刺者; 對人不對事或因Elo廢人言的反對意見(*註)等行為者。 C2【人身攻擊、口氣惡劣、謾罵】 對個人或特定群體的人格、動機、地位、階級或處境等之冷嘲熱諷, 或言語攻擊行為(並非對於文章的評論)。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發言以反諷暗諷等方式,中傷他人之發言行為; 發言針對如宗教/人種/國籍/戰隊之類等特定團體,進行嘲諷歧視等言論攻擊行為; 發言出現三字經或髒字等不雅字眼,語言攻擊情形明顯且嚴重者; 其他以各種諧音暗喻或挖空格,但其發言所指具可辨識性之攻擊性發言者視同違規; 發言針對個人,雖未出現髒字,但對人不對事具攻擊嫌疑者,則依告訴乃論原則處理。 檢舉人意見和違規認定之原由 : http://ppt.cc/aX2m 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解釋「沽名釣譽」一詞乃貶抑用法, 明顯對人不對事以及言語攻擊。 -------------------------------------------------------------------------- 請檢舉人依照此格式進行檢舉,格式錯誤者板務方將不進行判定。 -- 一個男人在燈光昏暗聲音嘈雜的酒吧與一個女子交換了深沈的一瞥後那男人 與那女人當下便發現彼此竟早已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沈淪墮落在對方的靈魂 之中而最後的最後兩人什麼都沒有說就離去只留下漫天煙霧及當初的那一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68.8 -- 一個男人在燈光昏暗聲音嘈雜的酒吧與一個女子交換了深沈的一瞥後那男人 與那女人當下便發現彼此竟早已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沈淪墮落在對方的靈魂 之中而最後的最後兩人什麼都沒有說就離去只留下漫天煙霧及當初的那一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68.8

12/01 11:55, , 1F
C2 15D
12/01 11:55, 1F
文章代碼(AID): #1IcAELp2 (LoL_Pi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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