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交易糾紛

看板LoL作者 (aska)時間7年前 (2018/02/22 15:03), 7年前編輯推噓-21(183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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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lashWolves (咪咪幫粉絲後援會會長)》之銘言: : ※ 引述《a42056412 (閑情雅緻)》之銘言: : : 事實經過: : : 一年前,我曾經在8591賣出一個遊戲帳號,後來利用原始資料將帳號盜回來。 : : 之後被申訴 因拉不下臉 跟買方說不是我盜的(對方堅稱一定是我盜的)他要求要馬帳號 : : 還他或上法院或賠他錢 這三個選擇給我。我選擇賠錢兩清,就跟他說如果你覺得是我盜 : : 的就是我吧!賠你錢就兩清了,之後便將帳號轉賣到別的i7391交易網,對方發現後又打 : : 來說要我再賠償一次!因為我當初跟他說不是我盜的(但當初堅稱一定是我)。 : : 有對話紀錄 : : 如果以和解後 他還告的成嗎? : 安安鍵盤律師參上 : 先不講雞舍的帳號使用合約及LOL板板規 : 本篇只討論法律面的部分 : a大在BSql平台把帳號賣給對方(下稱某甲)並合意交付 : 某甲就取得你的帳號所有權 : 買你帳號的那個人成為帳號的擁有者 : 所以知道了先決問題 : 再來就很簡單啦~~~ : 不管是你第一次利用原始資料盜回來 : 或者之後又將帳號轉賣到其他平台 : 這兩個行為不只依民法規定侵害他人所有權並無權處分他人之物 : 同時刑事上更有成立竊盜罪、妨害電腦使用罪等 : 你跟他和解頂多解決民事糾紛 : 但刑事的部分他要去警察局吉你還是可以喔^Q^ : 小朋友以後做事前要先三思喔!!! : 西差辣播!!! 你說的有很多需要補充 因為原PO已經涉嫌(甚至在文章中已經坦承)詐欺 詐欺構成5要素(詳細請自行google)簡述如下 1. 施用詐術 2. 被害人陷於錯誤 3. 處分財產 4. 財產損失 5. 行為人必須有詐欺故意,以及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的意圖。 根據a42056412的自述 已經造成以上1.3.4.5的事由 (賣出一個遊戲帳號,後來利用原始資料將帳號盜回來) (之後便將帳號轉賣到別的i7391交易網) (對方發現後又來說要我再賠償一次) 在台灣詐欺是屬於公訴 所以刑事的部分不用到警察局報案 而是告知法院即可 檢察官有起訴原po的義務 所以當原po與對方達成和解之後 還是會依背信詐欺罪起訴的 而又依據刑法第339條 關於詐欺罪定刑為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不過原PO不必憂慮太多 你不會被關五年的 只有你誠心誠意與對方好好達成和解 對方如果不太懂法律 沒有向法院提請訴訟 (但是你在這邊公告天下,有沒有鄉民吃飽太閒跑到法院搞你,我就不知道了) 沒有向法院提請訴訟或者提出之後 詐欺的部分通常會緩刑 人生烙上一條不是很好看的紀錄而已啦 -- ζ 當寫小說的人越來越多,失業的人就更多      ξ 他們往往會在充滿霉味的二手書攤裡尋覓明日的文學獎 ●- 當寫詩比看詩的人還多,停筆的詩人卻只能擠在一條蜿蜒的長龍裡 <( 與一堆不看詩的人等候支領一塊過期餅乾,一罐止渴的調味牛奶 )\ 還有只能夠買一本廉價詩集的救濟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87.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519283000.A.B0B.html

02/22 15:04, 7年前 , 1F
你知道詐欺罪背信不能同時成立,你知道訴願不是對法
02/22 15:04, 1F

02/22 15:05, 7年前 , 2F
院嗎??? 我怎覺得這篇見解有點怪怪
02/22 15:05, 2F
Q1.詐欺罪背信不能同時成立? 對也不對 實務上背信就是詐欺的一部份 背信罪已包含於詐欺罪中 因此只需論以詐欺罪即可 所以不需要同時成立 你可以移駕到法律版 找專業人士問問就知道你有多淺了 (如果你是法律系學生,請分辨清楚不能跟不需要這兩種用字,差很多) Q2.訴願不能對法院? 訴願為什麼不能對法院 訴願是針對行政機關 不然你要到哪裡訴願? 監理站? 小朋友別亂噓,你不好好念書,當然會覺得我的見解怪 看你應該是法律系學生給你機會,會去多k點六法再來 不然大叔會打爆你

02/22 15:08, 7年前 , 3F
這篇有像法律系寫的東西,看兩行就頭痛==
02/22 15:08, 3F

02/22 15:08, 7年前 , 4F
這篇應該不是法律系寫的...
02/22 15:08, 4F

02/22 15:09, 7年前 , 5F
傷害跟重傷害不會一起成立??
02/22 15:09, 5F

02/22 15:19, 7年前 , 6F
ㄏㄏ
02/22 15:19, 6F

02/22 15:19, 7年前 , 7F
講得很像LOL板所有文章都跟LOL有關一樣 = =
02/22 15:19, 7F

02/22 15:20, 7年前 , 8F
a001大大怎麼知道這篇不是法律系寫的?有很多錯誤?
02/22 15:20, 8F

02/22 15:20, 7年前 , 9F
不要說完兩句話就跑掉嘛QQ
02/22 15:20, 9F
我也不是法律系學生啊 不過如果只有法律系才知道基本民法刑法的常識 這社會就有點悲哀

02/22 15:23, 7年前 , 10F
所以請問a001大大,詐欺罪背信能不能同時成立阿?
02/22 15:23, 10F

02/22 15:23, 7年前 , 11F
karka大大回應的你覺得有沒有道理壓?
02/22 15:23, 11F

02/22 15:24, 7年前 , 12F
我覺得a001大大應該是很專業的人士耶
02/22 15:24, 12F

02/22 15:25, 7年前 , 13F
能夠指出karka大大不是法律系的,應該是很厲害的人
02/22 15:25, 13F
※ 編輯: karka (36.227.87.68), 02/22/2018 15:34:27

02/22 15:32, 7年前 , 14F
估計是考過國考得我覺得可以!
02/22 15:32, 14F

02/22 15:36, 7年前 , 15F
意見不合就嗆要打爆人,兇
02/22 15:36, 15F

02/22 15:37, 7年前 , 16F
那葛打爆感覺是要打臉的打爆壓
02/22 15:37, 16F

02/22 15:38, 7年前 , 17F
倒是a001大大這位專業人士呢QQ 人家嗆要打你臉耶
02/22 15:38, 17F

02/22 15:38, 7年前 , 18F
不來為自己為真理為法律辯解一下嗎?
02/22 15:38, 18F

02/22 15:38, 7年前 , 19F
實最高法院63年台上字292號判例,學說上背信為財產
02/22 15:38, 19F

02/22 15:39, 7年前 , 20F
犯罪之概括補充規定,所以只要可以成立一般財產犯罪
02/22 15:39, 20F

02/22 15:39, 7年前 , 21F
是沒有背信罪空間。
02/22 15:39, 21F

02/22 15:40, 7年前 , 22F
訴願本身就針對行政機關,其標的為行政處分,觀訴願
02/22 15:40, 22F

02/22 15:40, 7年前 , 23F
法第1條自明,雖司法機關亦有行政處分但仍屬例外,
02/22 15:40, 23F

02/22 15:41, 7年前 , 24F
如若本件所涉及為犯罪構成要,自無所謂行政處分可
02/22 15:41, 24F

02/22 15:42, 7年前 , 25F
高下立判
02/22 15:42, 25F

02/22 15:42, 7年前 , 26F
應尋求應係刑事訴訟法而處置,就刑事訴訟法上屬於
02/22 15:42, 26F

02/22 15:42, 7年前 , 27F
告訴、告發,或者向法院提起自訴
02/22 15:42, 27F

02/22 15:42, 7年前 , 28F
無期徒刑
02/22 15:42, 28F

02/22 15:42, 7年前 , 29F
法律這種沒有一定標準的根本吵不完,都有那種亂用
02/22 15:42, 29F

02/22 15:42, 7年前 , 30F
條文的智障法官了,一個智障判例出現之後就亂成一
02/22 15:42, 30F

02/22 15:43, 7年前 , 31F
團,吵這個沒什麼意義
02/22 15:43, 31F

02/22 15:43, 7年前 , 32F
有心法律很好,可是不要湊臉過來,有時被打爆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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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5:45, 7年前 , 33F
我只知道若有人拿法條跟我吵我只想打爆他 煩
02/22 15:45, 33F

02/22 15:45, 7年前 , 34F
理組路過請教一下,訴願法58條不是規定,要把訴願書
02/22 15:45, 34F

02/22 15:45, 7年前 , 35F
送給原處分機關嗎?
02/22 15:45, 35F

02/22 15:46, 7年前 , 36F
本件就沒行政處分阿,所以哪來訴願?
02/22 15:46, 36F
還有 52 則推文
還有 10 段內文
02/22 17:53, 7年前 , 89F
算有行政處分,除非是由法院立於行政機關地位做成,
02/22 17:53, 89F

02/22 17:53, 7年前 , 90F
不然訴願書不會送法院
02/22 17:53, 90F

02/22 17:54, 7年前 , 91F
哇 你哪裡複製的 id都可以錯
02/22 17:54, 91F

02/22 17:55, 7年前 , 92F
那句是a00199bcd講的
02/22 17:55, 92F

02/22 17:55, 7年前 , 93F
看清楚
02/22 17:55, 93F
好 大叔真的眼瞎了 你們一堆axxxxxxx,sxxxxxx 就跟你們說我WORD真的很爛你們還這樣..... 我沒辦法應付了,算大叔對不起你,你要吃麥當勞嗎???

02/22 17:56, 7年前 , 94F
原po可能老花吧
02/22 17:56, 94F

02/22 17:56, 7年前 , 95F
本高材生是a92109210不是a00199bcd
02/22 17:56, 95F

02/22 17:57, 7年前 , 96F
PTT上面筆戰最忌諱的就是真人單挑聽過嗎XDD
02/22 17:57, 96F
請吃麥當勞叫單挑?? 是我跟你們有代溝 不太懂你們的術語 單挑大叔還可以啦,以前有去健身房練幾年過,一對一勉強55開啦 但是拳怕少壯,現在可能會被捶死 還是直接買單走人比較好

02/22 17:59, 7年前 , 97F
來R 政大側門麥當勞,吃完握手合照po版上
02/22 17:59, 97F

02/22 18:00, 7年前 , 98F
歡迎鄉民朝聖,抱歉我貧窮高材生,來的鄉民我只能請
02/22 18:00, 98F

02/22 18:00, 7年前 , 99F
四塊雞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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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8:00, 7年前 , 100F
好 我要去
02/22 18:00, 100F

02/22 18:01, 7年前 , 101F
假如沒有要開庭,算我一份XD
02/22 18:01, 101F

02/22 18:02, 7年前 , 102F
先說我法盲,我不懂你原文最後一段為啥要向法院訴願
02/22 18:02, 102F

02/22 18:02, 7年前 , 103F
02/22 18:02, 103F
當然是筆誤啊 那個sxxxxxx有跟我說,不是已經改了

02/22 18:03, 7年前 , 104F
太遠了啦XDDD 可以在公館吃嗎
02/22 18:03, 104F

02/22 18:04, 7年前 , 105F
笑死,這樣都能眼花,難怪賣房子賣到常跑法院qq
02/22 18:04, 105F

02/22 18:04, 7年前 , 106F
你那個是筆誤吧?
02/22 18:04, 106F
靠 不是一對一 怎麼變一堆人,大叔我會不會被你們打死啊 那個什麼一堆8還要單挑? 大叔請吃可以,打架沒辦法 ※ 編輯: karka (36.227.87.68), 02/22/2018 18:07:09

02/22 18:07, 7年前 , 107F
我沒看前面啊,我看得時候你還沒修正,,火氣別先這
02/22 18:07, 107F

02/22 18:07, 7年前 , 108F
摸大
02/22 18:07, 108F

02/22 18:08, 7年前 , 109F
所以訴願是筆誤 那還要戰訴願法嗎?
02/22 18:08, 109F

02/22 18:28, 7年前 , 110F
好笑XD
02/22 18:28, 110F

02/22 18:36, 7年前 , 111F
說話不用那麼嗆 是來討論還是來吵架的
02/22 18:36, 111F

02/22 18:47, 7年前 , 112F
看破手腳就惱羞哈哈哈哈哈
02/22 18:47, 112F

02/22 19:19, 7年前 , 113F
判決書到底哪裡看到"法院認為被告應負背信罪責"啊..
02/22 19:19, 113F

02/22 19:20, 7年前 , 114F
啊不是要電訴願法怎麼又變成筆誤了
02/22 19:20, 114F

02/22 19:24, 7年前 , 115F
多唸點書吧孩子
02/22 19:24, 115F

02/22 21:08, 7年前 , 116F
大叔你還是好好賣房子......連判決書都可看成這樣
02/22 21:08, 116F

02/22 23:13, 7年前 , 117F
大叔我是比較不懂 非告訴乃論之罪(就是你打的公訴
02/22 23:13, 117F

02/22 23:13, 7年前 , 118F
罪)和檢察官起訴應該沒啥關係吧 不是非告論罪就一
02/22 23:13, 118F

02/22 23:13, 7年前 , 119F
定要起訴 只是說被害人的告訴在非告論罪時並非如同
02/22 23:13, 119F

02/22 23:14, 7年前 , 120F
告訴乃論之罪是必要的訴訟要件 所以非告訴乃論之罪
02/22 23:14, 120F

02/22 23:14, 7年前 , 121F
檢也可以不起訴或緩起訴的 不是非告論罪就一定要進
02/22 23:14, 121F

02/22 23:14, 7年前 , 122F
審判程序 希望您看得懂~
02/22 23:14, 122F

02/23 00:40, 7年前 , 123F
中年老花錯了嗎
02/23 00:40, 123F

02/23 13:04, 7年前 , 124F
lo都沒正面回覆,笑死
02/23 13:04, 1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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