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嘴砲謾罵不能提告了嗎

看板LoL作者 (阿邱邱)時間7年前 (2017/01/03 07:42), 7年前編輯推噓-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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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nouger (enouger)》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 : 我剛剛拿著對方嘴砲我的對話紀錄截圖去警局準備提告, : 但警察卻說你知道對方是誰嗎? : 我怎麼知道啊,網路上的陌生人啊, : 警察表示那就沒辦法受理,要必須知道對方的身分才可以, : 所以現在就算有謾罵的截圖也無法提告了嗎?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我這裡有個例子跟你分享 下面影片 http://0rz.tw/FkQDT 這是一個月前國棟被告去完偵查庭後跟統神雙排 然後互吐苦水的影片 也詳細的講解了台灣司法的可悲 首先被告人因為是公眾人物 所以也不用查IP就知道身分 隨時截張圖就可以提告 不像非公眾人物還有個資法保護 然後就是嗨抓的戰敗 統神也拿出嗨抓不起訴書宣讀反擊 國棟去偵查庭後看來也不起訴居多 這邊就很悲哀 被告必須到場 原告不用??而且獲不起訴無法得到任何賠償? 浪費時間跟車錢?然後判決由恐龍法官自由心證?? 統神裡面也非常生氣 台中某法官還敢說百分之99會判統神有罪 那嗨抓這件案子要怎麼說?那法官是不是該跟統神道歉? 害他保護管束那麼久 就憑他一紙判案?台灣法官資質那麼低還不引進 陪審團制度?任由法官當上帝?就憑個人喜好亂判?且不用負責任? 統神看來是不想跟嗨抓計較了 他不爽的是法官跟檢察官 發文者要當訟棍可以 但現今的個資法就是防止太多無聊訟棍 不要那麼脆弱 除非他是公眾人物有影片 讓你能證明那遊戲ID是他所有 不然現在告不太成 畢竟脆弱無聊人士太多 補LOL點 兩兄弟雙排到一半小品也要進來排 這3個戳戳 光選路就不好選 我是希望統神JG 國棟小品雙人下路 打的對面不要不要 最後想說 嗨抓你是不是欠統神一個道歉?亂告人不用負責任的喔? -- 請大家可憐小弟 不要噓我 請給我推 因為我很聰明 雖然說話太中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253.10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483400536.A.9BB.html ※ 編輯: ikr3699654 (114.44.253.107), 01/03/2017 07:45:12

01/03 07:49, , 1F
廢話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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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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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kr3699654 (114.44.253.107), 01/03/2017 07: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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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別再跳針了 在偵查庭一定會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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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帳號是不是本人在使用的 只要統神喊是本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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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本上就定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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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補lol點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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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審團也不是所有案件都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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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上公民課再來高談闊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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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法盲們這時候又開始要求被告人權惹 還真不知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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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是人權自助餐
01/03 18:00,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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