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新年賓果炸炸樂 猴年轉點迎新春

看板LoL作者 (萌翻天的時代來啦°▽°)時間8年前 (2016/02/01 21:43), 8年前編輯推噓14(1408)
留言22則, 1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18 (看更多)
最近遊戲內的活動似乎就只剩下: 1.玩家 vs 玩家才能觸發的任務,不給打電腦。有些甚至要強迫你組隊才好解/能解 2.儲值優惠,儲X元送Y元 or 送獎品 3.轉蛋,轉英雄、造型、權力點跟垃圾 4.權力點派對,增加其實已經有點多餘的權力點數 ※ 引述《Waitaha ()》之銘言: : 新年賓果炸炸樂 猴年轉點迎新春 : http://lol.garena.tw/news/3015 : http://imgur.com/3sUD2dX
: ─────────────────────────────────────── : 新年賓果炸炸樂 : ─────────────────────────────────────── : 轉點優惠迎新春 : http://imgur.com/0OEbtd8
: ─────────────────────────────────────── : 史詩造型新春大特賣 : http://imgur.com/WBRaMxl
-- 三位地位顯赫之人坐在一個房間,一位是國王,一位是僧侶,最後一位則是富翁。有個傭 兵站在他們中間,此人出身寒微,亦無甚才具。每位顯赫之人都命令他殺死另外兩人。 國王說:『我是你合法的君王,我命令你殺了他們。』 僧侶說:『我以天上諸神之名,要求你殺了他們。』 富翁說:『殺了他們,我所有的金銀珠寶都給你。』 『請告訴我——究竟誰會死,誰會活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147.1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454334215.A.C0A.html ※ 編輯: SuperSg (220.134.147.188), 02/01/2016 21:44:10

02/01 21:49, , 1F
所以答案呢O_O
02/01 21:49, 1F

02/01 21:51, , 2F
所以?
02/01 21:51, 2F

02/01 21:51, , 3F
所以誰活下來了
02/01 21:51, 3F

02/01 21:54, , 4F
不然還能有什麼活動 是誰啊?
02/01 21:54, 4F

02/01 21:56, , 5F
簡單啊 三個都殺 有錢又合法又能以諸神之名
02/01 21:56, 5F

02/01 21:59, , 6F
馬國王 星雲僧侶 郭富翁
02/01 21:59, 6F

02/01 22:02, , 7F
中國GAME 不EY
02/01 22:02, 7F

02/01 22:02, , 8F
三個都殺啊
02/01 22:02, 8F

02/01 22:03, , 9F
冰火五重天之歌
02/01 22:03, 9F

02/01 22:06, , 10F
三個都殺還可以對外宣稱買二送一超划算
02/01 22:06, 10F

02/01 22:10, , 11F
4勝現在連送都不送囉
02/01 22:10, 11F

02/01 22:11, , 12F
我一定先殺僧侶
02/01 22:11, 12F

02/01 22:23, , 13F
沒錢不是該幫富翁嗎
02/01 22:23, 13F

02/01 22:23, , 14F
以法律、諸神的名義 殺了三個人並帶走金銀財寶
02/01 22:23, 14F

02/01 22:24, , 15F
反正他們只說殺了另外兩個 又沒說不能殺自己
02/01 22:24, 15F

02/01 22:26, , 16F
這簽名檔沒有答案 真正想表達意思的是 身在亂世中
02/01 22:26, 16F

02/01 22:27, , 17F
真正的主宰就是力量 權利金錢信仰都是浮雲
02/01 22:27, 17F

02/01 23:20, , 18F
樓上好猛 太有道理惹
02/01 23:20, 18F

02/01 23:50, , 19F
還 蠻 屌 的 屌 爆
02/01 23:50, 19F

02/01 23:57, , 20F
說得好 有劍 大於有錢有權的
02/01 23:57, 20F

02/02 08:40, , 21F
揪團文再現
02/02 08:40, 21F

02/02 09:09, , 22F
沒人管內文 同情給推
02/02 09:09, 22F
文章代碼(AID): #1Mhs47mA (LoL)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18 篇):
文章代碼(AID): #1Mhs47mA (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