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XICCO與航哥風雲 與其分析

看板LoL作者 (這是什麼)時間8年前 (2015/11/27 02:30), 8年前編輯推噓56(731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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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神於去年與XICCO的事件, 即使之前XICCO自信滿滿,信誓旦旦 要跟統神來個真實的法院攻防,卻也是不起訴處分。 然而最近好像有了重大的發展, XICCO聲請再議 原文內容「聽說統神被起訴」錯誤 應是目前還在再議偵查庭階段 也因為這樣統神電台停撥一次。 以下是本人在水管找到的影片供大家復習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bFR68gZaJw
在該事件中,統神在文章中影射他的私生活, ,XICCO因此認為毀壞他社會生活中的人格、形像、名譽而提告; 統神則認為那是他(XICCO)自己承認不諱了,還怕人家傳述嗎? 自行上網看事件統整的文件(懶人包) 以下幾點法律分析 統神應該會勝訴 人可以自由的說話,當然有其他的表現方式──講學、著作、出版, 甚至象徵性的動作(言論),以維護每個人的尊嚴,滿足每個人的人格 ,讓他真正成為一個人。 然而為了衡平言論自由與個人名譽的保護, 所以刑法定了 誹謗罪。 刑法310條 I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處......徒刑......罰金。 II散布文字、圖畫犯前像之罪者,......。 III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涉於私德而與公眾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法條要件解釋如下: I 所謂的傳述是指,對於已揭發的事情,重複的述說。 所謂的誹謗是指,議論有損於他人在社會生活中名譽、形象的意思。 II 這項又稱為加重誹謗罪,因為文字或者圖畫更容易流傳。 如PTT發文誹謗某人,則作者該當 加重誹謗罪。 III這項是言論自由與個人名譽,進一步衡平後的所定; 與公眾之事(公益)有關聯者,並且證明是真實的,就不罰。 統神確實於PTT傳述他人指摘XICCO的內容,該內容也於他人指摘時 已由XICCO承認不諱確係真實,然而雖是真實,但該內容 似是屬於私德範疇, 統神難免於受到處罰, 惟XICCO身為版主他的私生活並非無關公共事務。 以下兩點說明: ㄧ:「統神傳述XICCO的隱私內容涉於PTT版眾之公共事務」 舉重以明輕 版主之於PTT各個版,猶如法官之於法院; 內容都是認定事實,並適用法律、版規,作出決定。 法官從事審判工作,對於審判內容的事實心證,與刑度的決定 關係到個人的金錢、自由甚至生死。 故法官應本於良心,超然、獨立、公正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對於法官的道德標準,社會生活的一般人會給予較嚴格的標準, 不容有任何法官,有損其職位尊嚴或職務信任之行為; 有人爆料 某法官私生活不檢點 關於法官的私人的德行(隱私即不欲人知的個人秘密),如:嫖妓、抽菸 、亂搞男女關係......等,難謂非關公益。 版主亦然,握有使用能否者透過電子版發表言論的權柄,關於他的隱私 亦具有公益性。 二: 「統神的傳述XICCO隱私行為,對於XICCO的人格法益並無損。」 XICCO於PTT版眾形象本就不好, 統神的傳述行為並不會進一步 造成 損害XICCO於版眾心目中的地位的結果, 能想像即使統神不傳述 XICCO的事件本來就眾所皆之, 統神的行為與XICCO名譽不好的結果的發生不具因果關係。 申言之, 姑不論版眾對於 XICCO的道德、個人品行是否正確, 然而XICCO的名譽低落是事實 並非 統神傳述而產生的結果,而是先前事件的打擊, 或者XICCO往日與版眾關係, 版務處理, 版眾心中的自然對於XICCO的形象、名譽 而產生的評價, 並非統神傳述隱私而產生。 書經曰:天作孽, 猶可違; 自作孽, 不可逭。 以下開放各位評價對於XICCO在你心目中的形象是怎樣 不要太直白, 用譬喻法也不要太損害XICCO。 ※以下回應 樓下關於版主的道德是不是具有公益性,那時 是選舉之際, 對於其他版主與幾方版主參選人作出道德、品性上的比較,我不認為這有錯, 在地方首長、民意代表選舉中,各個政營,對於已經周知的事實,於造勢活動中 提出,已彰顯自己更適合勝任,我不認為這有什麼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56.1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448562657.A.AD1.html ※ 編輯: ilovegodtone (1.163.156.142), 11/27/2015 02: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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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S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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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02:32, , 2F
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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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就是看法官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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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02:35, , 4F
什麼是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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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希望這件事情上新聞 這樣全台灣都知道某人開剁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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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知道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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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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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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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看 我支持航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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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有台服第一終極雷文+金庸神人岳不群的綜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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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02:40, , 11F
我癢必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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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統粉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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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航要勝訴必須要證明XICCO本來就名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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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02:42, , 14F
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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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開放各位評論XICCO 供法官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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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航都認罪了幹嘛還冷飯熱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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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一定不是統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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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後怎出現劈腿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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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02:44, , 19F
把嗨抓和西摳當成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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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02:45, , 20F
多讚一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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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要噓XICCO吧 但是不要噓我文章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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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02:48, , 22F
你忘記一個重點喔原p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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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官是劉X駿先生...那航航就 ..... 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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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會被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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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被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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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可以改成。惟,xicco事件早在張家航實況談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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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即受網路輿論熱烈討論。故與張家航之行為,不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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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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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說統神用實況傳述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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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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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講好像也不對,直接說人格法益不存在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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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沒有構成法益侵害,構成要件不該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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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xicco本來就沒有名譽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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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版務群的解釋很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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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_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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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提到的爭點在於客觀構成要件公益性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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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不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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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要作利益衡量 這就要看法官der心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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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個爭點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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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81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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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小心啊 小心又被告啦RRRR 太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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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一個google都找得到還毀損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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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個鳥啊你還有名譽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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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務群 = 版務方 國文老師 群 跟 方 可以教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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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挨告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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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誤導他人好嗎,會去多念點刑法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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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0:04, , 127F
慘了你會不會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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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舉那個墮 我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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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人自以為會贏= = 而且還一次告一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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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0:08, , 130F
說別人毀謗他 結果自己無法證明那篇爆料文哪裡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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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做還好意思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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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0:14, , 132F
丟臉至極,這種人真的看一次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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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0:23, , 133F
哲偉,明天墮胎,你當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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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L界的墮落始祖 丁特看到他還要叫聲師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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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胎還敢告人?丟人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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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or0913 : 舉剁 不要只是說他這個,請你們具體的評價他的品性、為人如何。 是不是早在統神傳述以前就是關於xx惡名昭彰!! 是不是早在統神傳述他的隱私已 前他的名譽、口碑、形象早就不清新、正直。 11/27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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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叔叔...替我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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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lovegodtone (1.164.109.152), 11/27/2015 11:56:44 ※ 編輯: ilovegodtone (1.164.109.152), 11/27/2015 12: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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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一些情緒性字眼小心點啊等等也一起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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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cco管版認真用心XDD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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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新聞好阿 讓大家知道法官YO要怎麼恐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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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把統神統那幾萬天這點就不公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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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告人的版主都是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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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2:44, , 144F
這篇有推文統粉被告的話我發雞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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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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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cco當然用心阿 不能在粉絲"群"失去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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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lovegodtone (1.164.109.152), 11/27/2015 13:09:18 ※ 編輯: ilovegodtone (1.164.109.152), 11/27/2015 13:10:49 ※ 編輯: ilovegodtone (1.164.109.152), 11/27/2015 13: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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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明天開剁,你被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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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務群=版務方勒 再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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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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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就有的東西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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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5:30, , 151F
哥曾因詐欺案去開偵查庭,學到無息借款這招
11/27 15:30, 151F

11/27 15:30, , 152F
網路詐騙永遠不會減少的 哈哈
11/27 15:30, 152F

11/27 16:51, , 153F
一定臺中人
11/27 16:51, 153F

11/27 18:57, , 154F
不要侮辱臺中人
11/27 18:57, 154F

11/27 21:13, , 155F
xicco管版還滿勤的阿 跟統神和他的附屬品版主相比
11/27 21:13, 155F

12/03 23:15, , 156F
垃圾C摳
12/03 23:15, 156F

12/03 23:17, , 157F
C摳要出庭啊 癢想請你吃雞排
12/03 23:17, 157F
文章代碼(AID): #1MLq_XhH (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