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外絮] ahq e-Sports Club

看板LoL作者 (Believe or not)時間8年前 (2015/11/19 21:51),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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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如果真的要講 蟹老闆的確是站在理虧的角度 而且跟本是在吸仇恨 正確的做法來說 合約有問題如商譽條款 當然是打違約官司 解約+賠償金 還有商譽損失 而合約既然有爭議要上法院 那訴請凍結合約也是非常合理的事 至於到底有沒有商譽損失就交給法院認證囉 認證完 贏了, 於理於法都是蟹老闆的 輸了, 對蟹老闆也沒損失 啊對了 走這種程序是不可能只罰個15萬啦 15萬連請理律或萬國打個官司都不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4.1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447941103.A.BBE.html

11/19 21:55, , 1F
罰個錢 就理虧 我看叫綠茶直接滾蛋 連留都不必
11/19 21:55, 1F

11/19 22:07, , 2F
15萬幹嘛請理律,會處理的所一大堆
11/19 22:07, 2F

11/19 22:08, , 3F
所以我說15萬很少呀....
11/19 22:08, 3F

11/19 22:08, , 4F
通常至少要打7位數的(笑
11/19 22:08,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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