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對於近期版主更換的一些疑問
※ 引述《smallchiou (雲煙已過島嶼依舊)》之銘言:
: 對於近期幾天版主的更替有一些疑問,有些程序上的問題,請了解的人可以回答我。
: 1. 代理板主接手本本板是基於什麼理由?雖然有提到舊板主不適任的問題,或是
: 版面討論不符合開板宗旨的問題,然而並板友中沒有人提出來,站方也沒有來
: 文、提出警告或提醒,請問代理板主接手的程序如何。
小組長權利
(5)板務緊急處理權;
組長有對該小組內看板緊急處理權,當遇到有緊急狀況時,組長有權介入該看板
之運作,然不得以常態方式存在之。
當時沒有版主,小組長必需代管
(沒有版主的版,很容易被廢)
: 2. 更換板主之前的版面上,有一些文章牽涉到版友個人的法律問題,文章在一陣
: 短暫的沉寂後,即因為更換板主、確立版規等原因,全數刪除,請問這是否有
: 所不適當?
無
版主權利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使用t標記,再ctrl + D,可以刪除文章且不扣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
使用d砍除,刪除文章並扣除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並可選擇是否給予劣文
之處分。
b. 水桶處份權: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將不當文章發表者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板發表之權
限,惡行重大者,得以提報站務依法處理。
(3) 文章保留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某篇文章是否值得保留。
規定中並未有規定
在新版主上任前之文章,
新任版主沒有管轄權
: 3. 爾後經過徵求,代理板主個人決定下任板主,並未經過投票表決等程序,且下
: 任板主即為與前述刪文中相關法律問題相關之人士,請問這樣的決定,是否有
: 所不適當?
(9)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
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15) 申請板主權:
板主有權申請增加板主協助管理看板之權力,申請之新任板主必須經過該板所
有板主同意,依照規定向上層組務申請新增板主權,板主以三人為限,第四人
須通過板務站長通過。
投票是其有民意基礎
但是PTT的版主理論上是可以讓原有版主去任命的
沒記錯的話歷史群組也有規定
沒有版的版主可以經由連署機制去連署之
上面都可以在pttnewhand版精華區中
有關於小組長和版主權利中查得
: 提出這幾個問題,請板主們、版友們,不吝表達自己的意見。
: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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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誰都想要獲得勝利﹗”--楊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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