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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ux ]
討論串[問題] MIT/GNU 雙授權
共 5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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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還有進一步的疑問.... 大家都知道,. GPLv2 相容於 GPLv3,但 GPLv3 卻不相容於 GPLv2,. 所以說,GPLv2 → GPLv3 是單行道,回不去。. ** This file may be distributed under the terms of the Q P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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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這樣的. QPL 不允許直接修改源碼檔案內容(只能以 patch 形式存在). 所以如果你要 distribute 被直接修改過的檔案, 就必須使用 GPL. 你引的這兩句的意思應該是. 1. 可以根據 QPL 散佈. 2. a. 可以根據 GPLv2 散佈此版本檔案. b. 可以根據 GP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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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大問題是,. 若某個人 fork 了這個軟體,. 那對於原來的程式碼這部份,. 他可以採取哪個授權?. 比如說,某個程式裡有個 src/window.cpp 檔案,. 在檔頭作者宣告了授權為 商業授權/GPL 雙授權,. 然後寫得很明白使用者可以擇一使用時,. fork 的人可以把其中的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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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參閱:. http://en.wikipedia.org/wiki/Multi-licensing. 一般來說,在單純只是使用的狀況下,擇一使用即可。. 比如說,有些軟體的雙授權是商業授權/GPL,. 那麼您可以付費購買授權,. 或者是在 GPL 的規範下,某些狀況下可能得要公開原始碼。. 但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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