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git可以這樣用?

看板Linux作者時間13年前 (2012/10/08 00:25), 編輯推噓3(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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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的回答! 從版上大家的回答, 持贊成意見的佔絕大多數~ 看來git真是有趣的管理系統 然而昨天和朋友提到此事, 他的反應是"我咧衝突要怎麼解決?" 這也是我們目前遇到的課題之一 個人覺得, 這是git設計時的考量 為了open source society開發的便利性 所以有了分散式倉儲的設計, 達到讓所有人參與開發的目的 不會有SVN那種需要先"加盟"的概念 然而, 我們是以營利為目的的奸詐商業公司 簡單來說, 在辦公室我們期待git能帶給我們的 反而是是Linus提到的---他沒興趣做的---傳統SCM system 主要是為了老闆和生管單位能夠控管source code而建 這樣說來, 情況還蠻弔詭的 我們採用了一個系統, 但是系統的設計哲學和需求, 其實是互斥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7.242.34.156

10/08 00:41, , 1F
一樣可以建一個中央的trunk,讓大家pull,我不懂有什麼問題
10/08 00:41, 1F

10/08 00:41, , 2F
一樣也是可以控管,問題在於你們的控管政策,而不是工具
10/08 00:41, 2F

10/08 00:48, , 3F
我不太相信你們公司的code會比linux還複雜
10/08 00:48, 3F

10/08 00:55, , 4F
你能不能描述一下你認為的傳統流程是怎麼做
10/08 00:55, 4F

10/08 00:56, , 5F
還有為什麼你認為git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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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1:39, , 6F
衝突有哪一個 VCS 可以自動解決, 而不須要人為介入??
10/08 01:39, 6F

10/08 01:49, , 7F
衝突發生要靠人解決? 所以沒有你說的問題。
10/08 01:49, 7F

10/08 01:50, , 8F
中央控管 source code 本來就可以作的到,這也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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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2:21, , 9F
看不懂你的問題在哪
10/08 02:21, 9F

10/08 05:39, , 10F
讓大家誤會了,並不是說git做不到,而是git太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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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5:44, , 11F
我們的code並不大,但是入了object之後,連同sou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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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5:50, , 12F
code總共三千+衝突待解,這是問題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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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6:00, , 13F
問題二是權限的考量;技術上不是問題,但是總覺得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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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6:01, , 14F
git的本意相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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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6:08, , 15F
jokker大點出了一個重點:控管政策,只能說非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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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8:43, , 16F
第二個問題根本不是問題, Git 也可以設中央伺服, 而且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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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8:44, , 17F
於 Git 本身特性 server 也是 incremental-only (有些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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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8:44, , 18F
外, 但可以 disable), 只要有人會管理, 權限控管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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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9:30, , 19F
3000+的conflict?? 聽起來不像是工具問題,比較像是操作問題
10/08 09:30, 19F

10/08 15:53, , 20F
嗯嗯 這個conflict聽起來怪怪的..
10/08 15:53, 20F

10/08 23:50, , 21F
obj的conflict通常好解決 留新的那一份就是了
10/08 23:50, 21F
文章代碼(AID): #1GSQpZft (Lin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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