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請問這樣會被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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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8→)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ames790814 (james790814)時間11年前 (2013/01/07 17: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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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A用手機購點的方式賣點數給B. (B到官網輸入A的手機號碼 然後A給B認證密碼). 之後購點的那隻手機號碼主人C打電話給B. 說A拿了他的手機賣點數給B 要B把A找出來交代清楚. 否則手機主人C要連同A跟B一起提告. 這樣B會被視為共犯或收受贓物嗎?. (遊戲上都有等值裝備 天幣的交易). --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Kelevens (CA 94305)時間11年前 (2013/01/07 17: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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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短回應一下. A 用了 C 的手機號碼購買遊戲點數賣給 B. 可分為下面 2 種可能 , 提供你參考. 其中無論如何 B 都沒有法律責任 , 如果你是 B , 請不用太擔心. 1) C 知情 A 之行為但反悔. 本案例中 , A 應該並無 C 對於本行為所簽署的授權書或同意書. 但本國法律對於代理
(還有45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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