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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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2(32推 0噓 65→)留言9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X0UNICORN (全腦殘框架)時間11年前 (2012/12/30 21:1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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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各位大哥. 我不小心在數字網交易給錯東西. 恍神 賣加7 給雙加9抗戒~. 法律上我有機會拿回我的東西 給他正確的嗎?. 這種情形可以報警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34.119.

推噓18(18推 0噓 14→)留言3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aco2548 (T@cO)時間11年前 (2013/01/02 01: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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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請原po一定要搞清楚. 遊戲公司絕對不會像你所說. 認定雙+9不屬於對方的. 因為,是你自己"交易"給他的. 更何況對方也沒有盜你的帳號. 如果原po肯認真. 那我想東西應該是可以要回來的. 不過說真的,沒辦法如你所願. 爭到一口氣或是給對方一點教訓. 因為對方從頭到尾並沒做錯什麼. 你要說他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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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gicgreet (grant)時間11年前 (2013/01/02 13: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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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自願的 你打刑事 一定被檢察官罵. 你只能打民事而已. 不當得利看看. 建議你先跟那個買方 溝通一下 順便留下紀錄.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34.186.

推噓17(18推 1噓 27→)留言4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X0UNICORN (全腦殘框架)時間11年前 (2013/01/04 00: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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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回覆:. 若錯寄之高價品與原約定商品客觀上明顯不同(如名稱,外型,功用等客觀條件相異),則或可據以主張系爭契約僅得做為對方受領原約定商品之法律上原因,針對錯寄之高價品部分則透過民法上不當得利相關規定請求返還. 惟若錯寄之高價品與原約定商品具有同一性,僅係物之品質或功能有所差異導致價格不同,則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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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7→)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oubayo ( 1)時間11年前 (2013/01/04 17:4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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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司法檢索網站. 檢索判決書查詢. 用一些關鍵字去查有關買賣糾紛的案子. 你的案子是可以將+9戒要回來的. 就算橘子說不贊成台幣買賣. 他網路上就自己滿7000送xx. 所以這東西是有價值的東西了. 可不是0跟1的差別. 你把+7戒跟+9戒的照片照下來. 跟法官說兩者因為只有7跟9的差異. 其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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