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給 走橫窠雅路上山的騎士!!!
※ 引述《FF6 (蔡淑君議員服務處)》之銘言:
原文恕刪
看到moto大反映了這件事情,可見洞應該又變大了
我也相信議員既然上了ptt
也應該是有心要經營這一塊園地
當初我回文之後,主任有丟水球給我,問我地點
我也告訴他大約的位置了,基於信賴與責任
我也同意留下我的手機,怕他找不到可以再詢問
我當然知道你也不會缺我的個資,但負責任是一種態度
而當然我也就很關心這個問題,但過了好幾天
似乎有點石沉大海的感覺,就如同您所說的,不想輕易浪費議員的mp
這我能理解也同意,我覺得當然可以跑所謂的行政流程
但是,身為民意代表,而且既然也要經營這塊園地
那我不要求您浪費mp,但至少讓我們知道目前的進度應該不難
一、找到那個洞了嗎?
二、有標示警告標示了嗎?(這是您當初問我的,相信您也關心)
三、行政流程已經在跑了嗎?如果有,跑到那裡了?
其實這三個步驟不需要繁瑣的流程,只需要您花個時間答覆即可
但是您並沒有回報進度流程,又或者您可能有回其它私人信箱
但我不知情,那我表示抱歉,但既然這已經是po在板上公開討論的議題
至少也該讓大家知道進度,才不會有讓人不好的感覺
就如同您文中跟同事在找那個坑洞的辛苦讓您感同身受
很多機車族上下班經過那個洞時也無不心驚膽顫
撞壞了鋼圈或避震器事小,但如果出了車禍,那才也是會讓他親友難過的地方
再者,關於mp值的使用問題,網友闡述不夠詳細是該再修正
但是他們也是好意提醒,這也不是他們一定要的義務
畢竟誰真的每次經過都會很詳細的記路名及明顯地標
但是,如果就像文中所說的秘技是偶一為之
那是否該更謹慎的去求證再要求公務車進行,畢竟這是遇到大魔王才發的
怎麼能連魔王到了沒都不知道就亂發呢?
我能體諒行政繁瑣,但是我卻不能認同把責任放在網友身上
囉哩八說講了一堆,其實想知道的是,到底議員知道那個坑洞在那裡了嗎?
※ 編輯: crocuslin 來自: 61.20.140.140 (03/02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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