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林口運動公園蹓狗不牽繩

看板LinKou作者 (- -")時間15年前 (2009/06/05 16:53),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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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 我也很討厭這種溜狗不牽繩、或是到公園就把狗放開的人 如果哪個立法委員要修法改成所有的狗外出都要上狗鍊 我說破了嘴也要把全家族的票投給他 好了 現在來講一下法律層面

06/03 20:20,
法律好像有規定溜狗時必須要綁狗鍊..否則可以開罰主人
06/03 20:20
是的 按照現行法規 的確是有規定 不過只有某些狗才需要上狗鍊 而且要罰的話恐怕也只能用第七條 因為目前我查到的判例都是用第七條 至於具有高額罰鍰的第20條與第29條可能很難適用 原因等你看過法條就知道了 動物保護法 第七條 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 第20條 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 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 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前項具攻擊性之寵物及其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看到了嗎? 只有攻擊性寵物外出才要採取防護措施(牽繩或是關在外出龍裡面) 農委會(也就是主管機關)對"攻擊性寵物"的認定非常嚴格 1.牠屬於以下品種:(包括與此類品種混血的犬隻) a. 比特犬(Pit Bull Terrier):包括美國比特鬥牛犬(American Pit Bull Terrier or American Pit Bull )、 史大佛夏牛頭犬(Staffordshire Bull Terrier)、美國史大佛夏 牛頭犬(American Staffordshire Terrier)。 b. 日本土佐犬 (Japanese Tosa)。 c. 紐波利頓犬(Neapolitan Mastiff)。 或者 2.有攻擊紀錄的犬隻 -------------------------------沒了,攻擊性寵物就這麼多---------------------- 之前大家說的23kg以上要戴口罩的規定是民國90年由農委會頒布的 而那時並沒有將其劃分到"攻擊性品種" 所以民國91年動物保護法第20條加上的"攻擊性寵物"規範並不適用於23kg以上的犬隻 也就是說 只要不是屬具攻擊性品種或有攻擊紀錄之犬隻(不管體重是不是23公斤以上) 外出只要有7歲以上之人伴同,就算沒有牽繩或是口罩等防護措施也不犯法 以上資料在農委會的網站上找不到(我承認我找不到= =) 是直接寄E-mail請農委會解釋"攻擊性寵物"與23kg的關係來的 歡迎來到台灣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1.185 ※ 編輯: cat5819 來自: 218.173.1.185 (06/05 16:57)

06/06 00:20, , 1F
糟糕,我家吉娃娃繩子都套不太住...
06/06 00:20, 1F

06/06 02:56, , 2F
攻擊紀錄的狗這麼少喔...曾經在客戶家裡修電腦到一半 隔壁
06/06 02:56, 2F

06/06 02:59, , 3F
房間衝出兩隻貴賓往我肚子咬下去.是誰說"我們家狗很乖啦"..
06/06 02:59, 3F

06/09 13:21, , 4F
狗狗也需要自由的空間呀 一直都被拴著怎麼跑步呢
06/09 13:21, 4F

06/09 13:22, , 5F
有的狗是真的很乖的 當然也有白目的主人 明明狗就常咬人咬狗
06/09 13:22, 5F

06/09 13:23, , 6F
還說自己的狗很乖 囧 我覺得應該重罰咬人狗的主人 重重的罰
06/09 13:23, 6F

06/09 13:24, , 7F
主人自己才會自愛 有警戒之心
06/09 13:24, 7F
文章代碼(AID): #1AADqOAc (LinK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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