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本小組嚴禁廣告、個人宣傳、指名制度

看板Life作者 (crazyboy)時間11年前 (2014/06/23 22:3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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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上次版上如此大風波的事件,應該也已經三四年前了,花了一些時間 看完整系列文章,一位路人建議: 1. 廣告文定義: 這點可能要請版主明訂遊戲規則,畢竟怎樣才算廣告文, 要是沒有具體指明怎樣算是打廣告,的確容易會讓人覺得一種情況: 他覺得它明明遵守規定,但版主卻認為他已違法,這就是認知上的錯誤。 本人認為第一次可以柔性勸導說明這樣也算違反廣告文,加入規則。 如再犯就按板規處置,如該命理師不服不滿,當然可以提出申訴或罷免版主, 反正民主是多數決,我相信版主做不好,自然PTT LIFE版市場也會決定他不適任。 2. 此版既然是以討論為主,個人是覺得指名OK,畢竟每個人都有他偏好的老師, 但應該也要可以允許其他老師論命,當初指名論命原意應該是怕她想要論命 的老師漏掉她的文章,而不是只有該老師可以論吧? 觀眾眼睛是雪亮的,誰好 誰壞,觀眾也自然會有判斷機制,事實勝於雄辯。至於特別來亂板我想那種一 行文應該都很明顯,亂版應該也都有被水桶,應該不太需要擔心。 一點意見,僅供參考,謝謝,一位多年在斗數版潛水的版友。 ※ 引述《u9003096 (cliff)》之銘言: : 如果絕對原則是“本站為學術網站之討論版,禁止任何形式廣告與宣傳” : 那適不適當當然由版主判斷 畢竟版主也是由大家所選出管理版務的 : 應該是不會流于不民主 : 如果版主的處置有任何不合理的情節 : 當然也可以向上申訴到站務那邊 : 如果對版主的作風有意見 : 任何人皆可以申請罷免 : 當初我回文建議只是提供一個簡單的參考 : 並非幫腔 也不是宣揚“主觀認為”贊成一言堂的意思 : 希望不會造成各位的誤會 : 另外我對法規的討論與管理沒有什麼特別專長與興趣 : 也不希望占用學術討論版的版面 : 此系列文章我就不再發表意見 : 關於未來的版規 我也沒什麼特別意見 : 僅此 : ※ 引述《gkc (南北)》之銘言: : : 作者: gkc (南北) 看板: Magic_Center : : 標題: Re: [公告] 本小組嚴禁命理師廣告、個人宣傳 : : 時間: Mon Jun 23 14:41:19 2014 : : 其實,一直以來,本人對於小組長都是很敬重的,別看之前曾有些針 : : 鋒相對,但小弟一向是對事不對人,就事論事,關於此次新篇公告, : : 其實一直有些管理和法律上的專業建議,想建議給小組長,也更有助 : : 於組規運作的完善。畢竟小弟國立MBA勉勉強強算是術業有專攻,可以 : : 有點愚見讓大家思考一下。 : : 首先就是,一直以來我很肯定版主是個清官,也有自己的理念,但是 : : 管理最重要的是達到目標與解決問題,而解決問題靠的是深思熟慮的 : : 管理制度,因此其實管版比起清官更需要的是能解決問題的能官。 : : 可是,其實我有點難過的是,過去與版主一個月的版上和書信往來, : : 我發現,版主在定條規時一個最大的問題點在於定規""過於籠統""而 : : 且""缺乏配套措施""。常常導致訂了一個規定解決了一個問題之後又 : : 延伸出另外一個問題。 : : 打個比方(1): : : 像是版主想開放在斗數版上,讓不同的版友也能參與已經被指名的文章 : : ,因此訂下不用遵守指名的宣導,但是解決了這個問題卻延伸出另一個 : : 問題。 那就是,開放之後,請問""如何確保來討論的人的素質??""結果 : : 就是一堆打廣告鬧版的人為了巴著比較知名老師的知名度使得版上被廣告 : : 文和一行文肆虐。 變成引虎驅狼結果虎禍大於狼害。 : : 假如我是版主,以管理方面的專業,我會提出一個既能讓版友能參與指名 : : 文章又能保障討論者素質、又能讓版友受益的制度,那就是我可能會制定 : : 規範: : : ( OK!可以今天要開放讓其他討論者參與指名文章沒問題,但是即日起,每 : : 加入討論一篇指名文章,需先在板上發表一篇學理研討文,並且內文不得灌 : : 水,且要公布派別,也要回答版友對此篇研討文所有的問題,發表後方可回 : : 文 ) : : 如此一來,可收三贏成效: 1.可充實版上少得可憐的研討文,也才符合本學 : : 術版學術研討的意義,不然很多老師來版都不參與研討文,甚至擺明不負責 : : 教學。 2.也達到指名文章可以有多元化的聲音之目的 3.可一定程度確保 : : 來討論文章的人的素質以及文章的品質,不會淪為鬧版者打廣告的舞台。 : : 至於這部分,如上所說,管理在現代民主法治中應講究制度、方法, : : 而非是單用理念管理,因為: : : 以民主法治社會的角度,在社會上一定會有和你意見和理念不同的人,民主 : : 就是要能兼容多元意見,管理更是如此,管理不是憑個人理念來管,一旦不 : : 合你的理念你就要懲罰,這樣就變成是一言堂或者專制,如果現在還是戒嚴 : : 時期,也許用理念來管理的做法還行的通,但若是民主法治社會要能容的下 : : 不同的聲音。 : : 民主法治的可貴就在於,所謂法治就是講求具體條文與證據,才能夠判罰,基本 : : 上是認法不認人,一切都要依照程序正義、具體證據與具體條文規章,不然為何 : : 前一陣子會爆發大規模學運?? : : 會有這麼激烈的學運,不就是因為我們的國家領導人只憑自己個人理念來管理, : : 而不顧依法而行的法制程序,強行不按程序通過條款才引發大規模抗爭?? 所以 : : 在民主法治的社會中若你遇到不合你理念的人,你可以表達不滿、可以反對,但 : : 是只要他的作為是合法,都不能給予刑責,都應尊重,應按程序、法規、證據而 : : 行。 : : 至於u大所說定義模糊一切由版主判斷的做法更不叫法治,因為民主法治 : : 講求具體 條文與證據否則模糊不清定然文字獄,也只有獨裁專制的社會才會是 : : 在上位者"主觀認為"你不合理就直接拖出去砍,不然像是 同樣是殺人,蓄意 : : 殺人、重傷致死、正當防衛,每個定義都不同,量刑也都不同,若沒有具體 : : 標準根本無權判罰,像3年前我在斗數討論區版,就寫過一篇與板規有關的法治 : : 文章,該事件子玄版主也參與其中過,也獲得相當大的迴響: : : http://www.ptt.cc/bbs/PoleStar/M.1299952955.A.147.html : : 1. : : 至於這部分,小弟也是語重心長,沒有任何批評的意思,只是建議讓版主前輩 : : 聽聽看,基本上這項提報上去的新規定,和之前的問題差不多,一樣是訂了一 : : 個條規,但是卻仍延伸出其他問題,那就是之所以會有指名的傳統,不就是版 : : 友想聽某些老師的意見才特別指名,若今日強制取消指名,勢必變成版友PO的 : : 文章,要是那位老師沒解到,或者版友害怕老師會不解他的盤,進而寄信去請 : : 老師要解他的盤,那又會造成一個問題~(老師的信箱會被灌爆),在定這項制度 : : 前,是否有想過此問題,或者配套措施? 有沒有辦法讓老師的信箱加大成800封 : : ?? 若不能這制度會有擾民的問題。 : : 而訂定制度也需參考真正的需求者版友的意見。 因此訂制度為的是要解決問題 : : ,可以多方參考意見,也要先想好配套措施。 : : 2. : : 在看這規定,其實實行的正當性根本違法,因為這篇公告說即日起強制取消 : : 指名制度,問題來了,因為指名他根本不是一項制度,如何取消??沒有板歸是 : : 有規定指名,這充其量說是個版的文化和傳統習俗而已,是不成文的規定,既 : : 然如此如何取消,更遑論制度?? : : 他的形成就好像我們大年初一回老家、端午節吃粽子一樣,是文化而非制度, : : 你要不要指名都可以,而每個文化都有其自由,何以可以立法廢除文化?? : : 3. : : 說實話,此項規定根本違法民主法治精神,其實根本不用審,既然是學術網路 : : 那就拿最接近學術的"大學殿堂"當作例子,在大學裡一定有些當紅老師的課是 : : 人人搶著修的,有些老師的課則是許多人不想修的,但是我們的法律或校規難 : : 道可以限制人身自由,規定說強制規定""不准修某老師的課""、""強制不准支 : : 持某老師""嗎?? 這已經是違反基本的法治人權了,同理民主法治社會的國家研 : : 究院何以可以限制打壓個人意願以及自由?? : : 最後如果會有大者恆大的情形,事實勝於雄辯,版友的眼睛是雪亮的,像本人 : : 去年剛在斗數版發跡時,如果真的發生大者恆大的情形,那應該是以前的明星 : : 老師r大會獨佔斗數版才對,本人也沒回過任何一篇指名文章,為何斗數版沒被 : : r大獨佔?? 這一切都是版上自然機制,斗數討論區板一直也有這傳統,也沒有 : : 無文可回的情況。 : : 基本上,如果只是在意每個新老師是否有足夠的文章回,而忽略版眾的需求,那 : : 這想法幾乎就是趨近共產主義,人人都不用努力研究專業學術,固定配與固定的 : : 文章,反正人人有份。 : : 最後,可以看一下Life版,基本上經營的成果都應有具體的數據與指標來評斷 : : ,在2012及以前,版上經常都有研討文,回文也很熱烈,也常有活動甚至有板 : : 聚版上一片討論風氣。研討風也很盛。 : : 但後來到現在精華區究竟新增收錄了多少研討文,又有多少研討文是有多人響 : : 應??看研討文的篇數,數據就會說話了,就能看出斗數版這一年多來的績效了 : : 。因此,訂定制度不是單單當清官,反而比較希望是能夠真正符合版眾需求、 : : 解決問題的能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51.11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ife/M.1403534267.A.20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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