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鄭重的給amysa的道歉信函

看板Life作者 (garbage will have carma)時間17年前 (2007/08/11 01:57), 編輯推噓16(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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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抱歉. 因為我寄過去的信他都收不到.. 所以借我板上一po... ogata04先生.. 如果第二點真的是您或是您女朋友做的話.. 我給您最後一次機會.. 請您於8/12日晚上十點前向我道歉.. 否則真的走法律途徑了.. 今天我和律師討論過.. 若事實屬實, 我可以依照 刑法~ 第三百一十條第一項: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 第三白一十八條之ㄧ:無故洩漏因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 民法~ 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 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 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等三條罪名提出告訴,到時候證據會說話, 律師說我不需要先報警,我可以直接去地檢署申告, 因手上握有人證和物證,勝算機率有8成.. 但是我也不會污告您, 我會先報警抓查IP,若IP真的和兩位有關, 到時候就完全走法律途徑了,求情也沒用了. 我已備過案,警察局有相關紀錄. 三條案例有兩條是刑事罪,請您深思. 事情鬧那麼大不是我惹的,是您惹出來的,不要把責任推到我身上. 我當初也跟您說了,我只是要你們誠摯的道歉, 不道歉就算了,還說那麼不負責任的話.. 還說事情是我惹出來的. 這次是最後一次機會, 如果您願意道歉,並且保證日後不在犯,我原諒你!! 我不會提出告訴,決定權在您身上,請深思. 以上資訊,若以後版友有類似問題可參考.. PS:版主抱歉,這些事情讓紫微板變的烏煙瘴氣的,抱歉!! ※ 引述《ogata04 (紫微解盤call我)》之銘言: : 在下很慚愧的要在這裡做兩點說明,以澄清版友們對此一事件的誤解... : 第一:在此,我要先向amysa說聲抱歉... : 其實一開始經由論命與她聊天,的確是有對她產生好感的... : 但我卻隱瞞我有女友的實情,進而與她交往,並欺騙了她的感情... : 在劈腿這件事情上,我的確是做了個壞榜樣,不該腳踏兩條船... : 在此鄭重的向amysa道歉,懇求amysa能夠原諒... : 第二:由於我想趕快讓這件事情落幕... : 於是,向amysa編了個謊言說上述這些行為是我女友所做... : 但事實上,我女朋友根本不曉得關於amysa的任何資訊... : 包括msn、姓名、電話、住址等任何資料... : 而我上次自從外遇事件跟amysa起衝突後,便將其msn給刪除了... : 所以我可以以我的性命擔保我與我女友皆未做此事... : amysa說要報警,我認為無可厚非,畢竟amysa遭受到這些騷擾是事實... : 但對我們而言,並沒有做這件事,若能趕快將這件事落幕... : 還給我們在這件事的一個清白,也未嘗不是件好事... : P.S 二位版主大人,二者我的確有犯其一... : 但針對第二點,希望版主能還我與女友一個清白,公平的處理這件事... : 若版主們此次要懲罰我,我也會欣然接受... : 在此同時,也為版上各位版友致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35.219 ※ 編輯: amysa 來自: 125.225.35.219 (08/11 03:20)

08/11 04:55, , 1F
這些東西可以私下吧 AM小姐和OG先生 請問這些跟紫斗有啥關?
08/11 04:55, 1F

08/11 05:43, , 2F
抱歉..因為我在ptt的信他收不到.我把它的msn刪掉了.所以借我
08/11 05:43, 2F

08/11 05:43, , 3F
放一下,兩天後自D
08/11 05:43, 3F

08/11 06:32, , 4F
po出來可以防止其他網友再發生類似的事......
08/11 06:32, 4F

08/11 06:34, , 5F
建議不用刪掉
08/11 06:34, 5F

08/11 09:26, , 6F
此事從紫微版所生 為何不能周告?此亦以防類似事再生呀!
08/11 09:26, 6F

08/11 09:31, , 7F
推樓上
08/11 09:31, 7F

08/11 11:05, , 8F
你也太有錢了吧...這個也可以請律師
08/11 11:05, 8F

08/11 11:20, , 9F
推不用刪文
08/11 11:20, 9F

08/11 11:42, , 10F
前一 兩篇有提醒的必要 但這篇都以經是法律文惹 <-這樣覺得
08/11 11:42, 10F

08/11 15:52, , 11F
支持妳!警愓心術不正的命理師也提醒其他的網友 很好!
08/11 15:52, 11F

08/11 16:42, , 12F
這些文章有證據能力?
08/11 16:42, 12F

08/11 19:09, , 13F
支持amysa~
08/11 19:09, 13F

08/12 16:26, , 14F
還好即早脫身 祝amysa早日遇到對的人 加油
08/12 16:26, 14F

08/12 18:43, , 15F
幹嘛刪文 留著吧 用來警惕大家
08/12 18:43, 15F

08/12 19:42, , 16F
雖然他熱心幫人解盤,但意圖不軌,心術不正,文章留下
08/12 19:42, 16F

08/12 19:43, , 17F
來可以警惕不要讓其他問命者受害(更何況還是累犯.....)
08/12 19:43, 17F

08/12 19:43, , 18F
學命理的人,心正德高最重要,最忌挾技害人,看到這樣
08/12 19:43, 18F

08/12 19:44, , 19F
的行為,讓人很失望,真是斯文掃地~"~
08/12 19:44, 19F

08/12 19:47, , 20F
對的起術數學助人為善的宗旨跟先聖先賢的教誨嗎~"~
08/12 19:47, 20F

08/12 19:48, , 21F
術數不是讓你方便交女朋友劈腿的工具啦~"~
08/12 19:48, 21F

08/13 00:59, , 22F
推樓上....要留著
08/13 00:59, 22F
文章代碼(AID): #16lAS4zm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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