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疑惑] 勞工安全衛生之專有名詞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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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LUEJOANNE (冰楓)時間15年前 (2010/09/30 20:0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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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所知道的來回應一下. 雇主 : 事業經營之負責人 簡單而言 就是你的老闆. 共同作業雇主 : 這兩個應該是分開的 共同作業就共同作業 但雇主同上 只有一個. 原事業單位 : 這個是 跟 業主 是差不多的 原事業單位只的是. 有些工程需要發包給承攬商 所謂的主承商 就是代表原事業單位. 而我們通稱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tasnigl時間15年前 (2010/09/30 14:4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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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勞工安全衛生之相關問題。. 這幾天複習老師教學之筆記,看到一些專有名詞。. 「雇主、共同作業雇主、原事業單位、業主」之差異為何?. 要如何準確地辨別其單位之身份?. 感謝前輩不吝指導,在此感激不盡。.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編輯: otasnigl 來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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