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疑問] 該怎麼做會比較恰當呢?

看板Libra作者 ([ 偽蝸* ])時間15年前 (2010/12/04 20:2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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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luesky27 (什麼都可以借你,但愛不)》之銘言: : 之前一直認為自己跟秤女是交情不錯的朋友 : 10月之前她有什麼事情會告訴我或是找我陪她 : 她和我說電腦跑很慢,所以4月份我把舊的筆電和一顆隨身硬碟借她 : 10月她過生日時我也送她不便宜的生日禮物(一千起跳) : 她生日過後我們就很少連絡,她好像發生一些事情 : 我問她她只是淡淡的說都過去了不要再提,我也就沒追問 : 原本想說我生日和她吃個飯,但是她說她沒空,我也不勉強 : 到了我生日過那天,朋友紛紛向我祝賀生日快樂時(連不熟的網友都給我祝福) : 秤女不要說電話或是簡訊了,連在facebook上留個生日快樂的祝賀都沒有 : 我現在也看清她根本沒把我當作一回事,所以想把我借她的東西拿回來 : 大家當做普通朋友或是畫清界線都可以,只是我臉皮滿薄的,交惡的話我也說不出來 : 請問我該怎麼和對方說我想把我的東西都拿回來比較好呢? : 除了筆電比較貴重之外,還有其他東西(書、枕頭、衣服類) : 懇請大家提供我一個好的說詞,謝謝 這我也遇到過, 不過借的是錢還有一些小東西。 但講錢傷感情所以我一直沒有開口。 是後來知道原來她在背後講我講的很難聽…… 我就下定決心要討回所有東西。 我就寫了FB的訊息給請她隔天全數還給我。 然後就清乾淨沒有任何相欠。 在不然請共同的朋友去討可是我覺得會有交代不清楚有誤會的地方,所以我自己講。 補充一下, 我本來也想說一千塊就算了,就當討不回來或者買經驗。 但是看她每天在那邊爽我在窮包包裡每天都有一張新的一千塊,我就無法忍受。 希望對你有幫助:) --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明明是人質,卻幫助犯人。」     [[ 我要帶著殻逃走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40.36
文章代碼(AID): #1C-ZAo12 (Lib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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