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都市更新條例中的"公共利益".....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dondon)時間12年前 (2012/04/28 14:2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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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關於都市更新條例中的"公共利益",想向各位前輩請益。 想必文林苑的案件,各位前輩應該都有自己的想法。 但,小弟並非想知道文林苑到底是政府錯還是建商錯還是王家錯, 小弟比較想要了解的是,有關於法律面的問題,因此來此向各位前輩請益。 主要是想了解都市更新條例中的公共利益,是否有違憲的可能。 都市更新條例中的第一條: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 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條例。 但是條例中,卻並無對於公共利益做出規範,因此都更的案件根本無法界定"是否包含 公共利益",若無法界定公共利益,又怎麼能推定所有都市更新的案件都符合公共利益?? 而建案若不符合公共利益,那豈不是不符合憲法第二十二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憲法第二十三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 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但回過頭來,政府也可以說,都市更新就等於增進公共利益,既然憲法規定未了公共利 益目的得限制人民基本權利,都市更新條例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所以推定所有都市 更新事業都具有公共利益。 由於小弟不是法律相關科系,所以查了許多資料,查了許多資料,看到一篇 王章凱先生的評論。想請問各位大大對於王章凱先生的評論有沒有什麼意見或是想法。 原文連結: http://tinyurl.com/7hfdb9u 贊成或是反對都好,或是有其他不同見解的也好,希望各位前輩的專業, 能解決小弟的疑惑。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57.243
文章代碼(AID): #1FcuryLF (Legal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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