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關於「法律系學生應具備的學識」的文章
※ 引述《xanthorny (愈來愈熱了~~)》之銘言:
: ※ 引述《hsuans (大豆)》之銘言:
: : 我想了一下,還是覺得放在這個版不太好,
: : 除非發文者可以把主題扯回法理學的部分(不太難吧)
: : 否則以後僅僅是討論法律系學生(或教授、律師、司法官)這樣子的文章。
: : 我會砍掉的哦。
: : 還有,關於討論實際案例的問題。
: : 如果沒有與法律理論無關的文章也會砍除。
: : 老話一句,有反對意見者請提出,謝謝。
: 其實類似這樣的主題應該可以留著才對..
: 這是屬於法律社會學的一部分..
: 研究法律文化,當然包括人民或社會大眾
: 對於法律從業人員的觀感,或者是對於法
: 學教育及律師養成,法官遴選等等的想像..
: -------------
: 又賺了一篇..
好吧。
既然兩位大大都那麼說了,而且言之有理。
那此公告就即時起不生效力。
如果有反對撤銷公告者也請提出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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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ave a dream that one day this nation will rise up and live out the
true meaning of its creed: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by Martin Luther King, 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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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0.51.165
推
推 203.68.107.253 06/07, , 1F
推 203.68.107.253 06/07,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