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什麼是法律?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好不想去補習)時間21年前 (2003/05/28 09:0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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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suans (大豆)》之銘言: : ※ 引述《didadi (in einem Eintopfgericht)》之銘言: : : 戴安全帽這本身有個問題在 : : 我不戴安全帽 自不愛惜我的生命 : : 與立法者何關 我有損害到他人嗎 : : 這就跟我高興狂抽煙狂喝酒危害生命的行為一樣 : : 還是說要用社會成本增加 這種不夠有力的論點來支持呢 : 說真的,社會成本增加當然是一個有力的論點。 : 我是自由主義者。但是一方面我認同你說的, : 戴不戴安全帽是個人的事。 : 但是就社會的觀點而言,一個人的存在是有其正面意義的。 : 今天因為過失而喪失了生命,就消極來講也是對增加了社會的負擔。 : 同時,就是因為這個自由主義的觀點很強,沒有戴安全帽確實 : 不太會對社會造成重大的傷害,所以頂多也就是罰錢而已。 還有十分鐘空白時間 就來回這篇文章(感覺我好像很愛爭辯:P) 我們作很多事都會增加社會成本 但這些事並沒有因此被禁止 或者該說是經由利益衡量而被容許 安全帽罰鍰最常被提的 是透過違憲審查的運作(德式、美式)來探討是否違憲 不過誠如你所說 由於頂多罰鍰 也就暫且恝置不論 換個角度來說 對人民財產上的處罰 也不是這麼輕看的一回事 還是該回歸邏輯本質 一件錯的事不會因為只是小小的錯就得到正當化基礎 : 我同意您的說法,基本上。 : 我覺得契約,即使是像這樣子的契約效力,應該去尊重他。 : 除非這個契約的制定方式有瑕疵。(比如被脅迫) : 或是契約的實行會傷害到生命及身體權。 : 問題是,話又說回來,不是每個人都有自制力, : 套一句老師常說的話,在看這篇文章的讀者,都是社會上的菁英分子。 : 基本上作事會有個分寸。 : 可是很多人不是這樣,眼睛裡就只想到「錢」,沒有其他。 : 很容易因為賭博(或投資、玩樂透)得到悲慘的下場。 : 所以,該怎麼辦呢? 到底應該禁止所有的投機行為, : 還是應該開放但是設法管制呢? 玩股票炒房地產都是射倖投機行為 (投資的說法僅是文字表象..我不是在含沙射影某位教授) 也可能造成傾家蕩產 然而法律對這些行為的規範又是如何 善良風俗是極權統治下一種含糊好用的說法 甚至退萬步從實證面來看 賭債非債的規範 有因而減少賭博風氣嗎 又可以牽扯引伸一個問題 行情上漲時投機者獲利 行情下跌時政府投全民的錢進場 破壞風險承擔性 等於是政府設了個變相的停損點 對於沒有玩股票的納稅人公平嗎 -- 念念不忘的 不過一絲水氣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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