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誌] 2010金曲獎後記2:請用「頭腦更清醒的期許」說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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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路人」在自選輯留言:
「……金曲獎年年讓人傻眼,入圍和得獎名單說不可思議也大不為過。從根本原因上當然
還是評審的問題,最起碼也是大部份評審的問題,雖然具有公平性,但始終沒有統一的方
向和標準,還是淪為了幾十個評審展示個人偏好的結果,金曲獎越來越成為了靠運氣的獎
項。公正但不客觀。不論從音樂還是市場來說都無法讓人信服。另外事後關於得獎與否的
解釋也意義不明,自相矛盾。
雖然媒體對金曲獎有過多的逼迫和猜測,但體現了金曲獎在音樂界所處的重要位置和責任
,以及足夠的重視。反過來也表示評審結果無法讓人信服而被媒體有了鑽空子的理由和空
間。這是雙方都需要反思的事情。若哪天金曲獎無論給出怎樣的結果,都無媒體無音樂人
問津,那才是金曲獎真正寒冷的末路吧!」
這是一則看似「溫和理性」、但其實邏輯不夠清晰的發言。
讓我們探討一下:
1.金曲獎真的讓人「年年傻眼、不可思議」?
僅這個開頭就顯示了「結論」。而這個主觀的結論既粗糙、也不真實。
顯然每年得獎的人不會認同自己是「令人傻眼的得主」,入圍而喜悅覺得被肯定的人不會
認同,那些本來大眾不知、因金曲獎加持而稍微竄起的新秀或冷門作品,不會認同(如
PUB唱30年才出首張專輯得最佳客語歌手的官靈芝,關懷台灣農業、打敗江蕙拿下最佳台
語專輯的失聰歌手嚴詠能)。
並不是每個閱聽人都那麼「傻眼」。否則不會每年都有人獲獎而被視為是「實至名歸」(
如阿密特)或者評審「慧眼獨具」(如陳建年)。就算再苛刻的平面媒體記者,我想也還
沒有敢說出這個「結論」。「路人」說這不是「不為過」,根本是「太超過」。
2.哪個藝術獎項不是反映主觀與偏好?
如果一個藝術類獎項(不管是小說、電影、美術或流行音樂)都有「統一的方向和標準」
,那也不用長期舉辦了。或者說,只有最單調的意識型態的比賽(如黨政軍或公益團體某
些口號式創作比賽),才有統一的方向和標準,「越此一步,即無死所」。
藝術是百花齊放,今年鼓勵了民謠,明年出現了嘻哈,後年電音搖滾大獲全勝,有何不可
?有什麼不對?今年鼓勵了老將,明年偏愛了新人,後年是舊瓶但換了新酒的突破者,有
何不可?有什麼不對?
看看業界出現了什麼人,就可能引領那一年的市場風騷,或者,被評審團點出現象、擴大
了影響力、從媒體反饋、介紹給群眾。全世界頂尖的電影節、文學獎、藝術獎都是少數幾
人擔任決審,怎麼沒有人批判「區區幾個評審展示個人偏好」?
金曲獎已經擴大業界參與,光流行音樂類(不包括MV組和今年新設的專輯包裝組)初審評
審達40人都可參與第一階段網路投票,複審(也就是決審)達19人集會討論、民主表決,
還要被會寫文章的人說成「展示個人偏好」,請問:要多少人才不叫做展示個人偏好?
奧斯卡影藝學院有些單項獎數千人可投票,算不算是「僅有會員數千人展示個人偏好」?
全世界看電影的人幾十億耶,區區數千人怎麼能代表我們決定「最佳電影」、「最佳男女
主角」!非要請每個發表意見的人都能投,才叫做「不展示個人偏好」?
如果要用同一套標準,那麼每年評審也不用替換,來個萬年審查委員會,「凡符合本會鼓
勵主題的作品一律敘獎」即可。或者考慮發明個軟體,用機器人來審聽、淘汰,精確辨識
哪件作品符合最優。每年在事前預測、民調或者事後某些專家放砲、譏諷、唱反調、以及
廣大網友自由自在罵評審「聾啦」、「瞎了」、「一定有鬼」、「肯定被收買了」、「悲
哀」、「去死吧」……這些是否是「展示個人偏好」?
3.「無法讓人信服」所以才讓媒體有「鑽空子」的機會?
該留言最後一段語重心長,我可體會「愛之深,責之切」。但不同意「因為金曲獎這麼讓
人傻眼、每年評審都這麼瞎」,所以才讓媒體可以大罵特罵。
對不起,這世界上還是很多地方、很多人,都在肯定金曲獎。包括許多內地和香港網友表
示很羨慕台灣能有金曲獎。因為華人世界多的是真正分配好、請眾星來領獎的頒獎典禮。
台灣媒體這幾年的墮落,不需要靠金曲獎一件事來暴露。但台灣媒體的墮落,在金曲獎相
關新聞上還是令人怵目驚心。
某些造謠、抹黑,已經不是我們可以假惺惺、扮忠厚地說:「唉,是人家重視金曲獎,否
則,他才懶得寫呢!」我對時下的多數媒體沒有這麼多幻想。早就跟許多認識的人笑談過
:不只是富貴的金曲獎樹大招風,連音樂人交流協會貧窮的「十大專輯十大單曲」頒獎也
一樣,平面媒體的做稿重點通常並不在誰得了,而在誰沒得。
就跟新聞局的各項補助案公布一樣,通常記者好似被「制約」一般,先要問有誰落榜?趕
快去「鑽空子」喔。然後,可想而知,5566當紅時,金曲獎或十大專輯十大單曲沒他們,
趕快去問喬傑立的孫總,有何感想?然後大孫就會為旗下藝人開砲,倒楣的又是這些獎。
以前是寵兒的男歌手,某年入圍的少了些或沒有,記者趕快去問,有何感想?「會不會覺
得委屈?」「會不會覺得金曲獎有點不公平?」「會不會覺得評審好像沒有看到你的努力
?」唱片界旗艦計畫的補助案少了某家公司,就去問那些公司總經理,為什麼不給你們?
親愛的讀者,你們還看不出來這些「新聞模式」?
這種見縫插針,已經是當前媒體的癌細胞,因為「有衝突的才叫新聞」,就像敢表現的來
賓自然贏得多數節目的歡心。這種「鑽空子」跟你主辦單位選出來的東西好不好沒有直接
關係,跟媒體已經吃下「追求聳動的千年老蠱」有關。
當然,每年金曲獎部分獎項受議論,也跟某些人在記者心目中是否有好人緣有關。關係好
,我喜歡這個受訪者,他(她)得獎,我捧上天,一副粉絲心態;我平時不喜歡這個受訪
者,竟然好狗運中了什麼歌王歌后,我立刻開始豎起毛挖有何內幕、哪個評審跟他(她)
有關?是否在幕後大力遊說拉票?
如果看戲的人一點都看不出媒體的亂象,在這種議題上,竟然引用媒體的偏見來當成「攻
訐的最佳武器」,美其名要主辦單位「虛心受教」,但骨子裡是另一種「罵你是為你好喔
,等以後我不罵了你就慘了」的心態,我不同意。
有種廣告策略叫「恐懼行銷」,不是跟你說產品有多好的老王賣瓜,是明示暗示你不買什
麼、不怎麼做就可能產生什麼壞處。如果真關心某個公共事務,請有見解的人,在見解之
外多加一絲良善,別把「建議與期許」包裝在所謂的「恐懼行銷」下。否則,金曲獎不會
滅亡在「歷屆大部分評審」手上,倒是會滅亡在經媒體煽風點火後、眾口鑠金的成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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