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台北】零一零法律事務所徵受雇律師等職缺已刪文

看板Lawyer作者 (人生中最美的風景)時間4年前 (2019/08/27 12:59), 4年前編輯推噓2(205)
留言7則, 3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3/5 (看更多)
我們參考法務部法檢字第 10700127670 號文的要旨 認為21條1項但書是為了避免透過同一地區設兩事務所而為不正競爭 ,我們兩間事務所設址不同地區,主要執業服務項目也不相同, 所以認為應該不算是21條規範的範圍。 不過非常謝謝道長提醒,我們會盡速發函公會確認21條的解釋方式, 若有違反之虞,我們將立即調整改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60.1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566881946.A.37F.html ※ 編輯: wengogo (122.116.160.100 臺灣), 08/27/2019 13:01:22

08/27 13:04, 4年前 , 1F
這個函是律師VS民間公證人
08/27 13:04, 1F

08/27 13:28, 4年前 , 2F
謝謝樓上,我們引用主要是想說明立法意旨
08/27 13:28, 2F

08/27 13:31, 4年前 , 3F
目前的情況能否適用,我們還是靜待公會解釋
08/27 13:31, 3F

08/27 23:54, 4年前 , 4F
拿律師兼民間公證人的案例,來說明同一法院區域有兩個法
08/27 23:54, 4F

08/27 23:54, 4年前 , 5F
律事務所,非常奇怪
08/27 23:54, 5F

08/27 23:55, 4年前 , 6F
法務部還有一個解釋,律師兼專利代理人不得在同一地區設
08/27 23:55, 6F

08/27 23:55, 4年前 , 7F
兩事務所。因為律師執業範圍本來就包含專利業務
08/27 23:55,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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