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前所未見! 律師法擬大修146條..

看板Lawyer作者 (Tony)時間5年前 (2019/04/25 10:54), 編輯推噓15(1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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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自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769702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行政院將推出有史以來變動幅度最劇烈的「律師法」修正案, 法條從53條增至146條,除增加全國性的申覆管道,讓民眾不再救濟無門,也在風紀倫理 委員會中加入三分之一的外部委員,紓緩「律律相護」雜音,同時公開全國萬名執業律師 的懲戒決議書供民眾查詢,讓爛律師無所遁形。 民眾目前遇到爛律師,只能向地方律師公會申訴,若決議不予處分,就沒有救濟管道,常 被譏為「律律相護」,為強化公信力,修正案新增申覆機制,當事人若對地方公會決議不 滿,可向全國律師聯合會新設的倫理風紀委員會申覆,其中外部委員(如:學者)應佔三 分之一,不再律師自評。 創設「律師及律師懲戒決議書查詢系統」,將執業律師基本資料全部攤在陽光下檢驗,包 含姓名、出生年月日、律師證號、照片、懲戒決議書等,民眾可憑這些資料擇優汰弱,尋 找最符合本身需求的律師,也可避免遇到假律師或司法黃牛,增加保障;另懲戒委員會或 覆審懲戒委員會做出懲處決議後,司法院也應公開主文。 律師部分,修正案擴大懲戒範圍,如:未跟當事人明示酬金;或中途解除委任,未事先告 知或依比例退還酬金等事由,均可移送懲戒;同時增加懲戒方式,若委員認為律師只是訓 練不足,未達警告地步,可命其自費上6到12小時的教育課程;規定每年應服「公益」時 數,至於何為公益?時數多少?由全聯會另訂章程規定;另取消登錄制,執業無須再向各 法院登錄。 律師目前僅受6個月的職前訓練就可執業,其中第一個月由法務部出資委託全聯會代訓基 本學科,年耗資約300萬元,修正案刪除6個月的限制,並把訓練時程交給全聯會自訂,規 定應由實習律師自行出錢受訓,預計整個實習期將會拉長。 制度面上,為了避免前年北律脫離全聯會的爭議再現,修正案比照會計師法,規定地方公 會與律師為全聯會的當然會員,換言之,地方公會無法脫離全聯會,而全聯會將有個人會 員,未來理事長的選舉將由全台約萬名律師投票產生,不再由地方公會決定,更有民意基 礎。 曾鬧的沸沸揚揚的「單一入會全國執業」議題,行政院拍板為「單一會籍跨區執業」,律 師未來依照主事務所所在地加入公會,只要繳錢給全聯會,即可跨區執業,至於新增一區 要繳多少錢?款項如何運用?由全聯會自訂,據悉,擬朝繳千元就可全國吃到飽的方向設 計。 外界關心的不適任司法官轉任律師,修正案也改為只要判刑一年以上確定者,就不得擔任 律師,無須經過懲戒委員會除名。 本次修正案會議由律師出身的政務委員羅秉成主持,歷經與律師團體十幾次的協商,定調 「自律自治」原則,可概分成民眾權益、律師規範、制度改革等三大區塊,呼應前年司改 國是會議的決議,也是「法院組織法」及「法官法」修正案相繼出爐後,訴訟三角關係改 革的最後一塊拼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12.1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556160861.A.D0E.html

04/25 11:01, 5年前 , 1F
請問,修正草案說「由實習律師自行出錢受訓」是指律訓的錢
04/25 11:01, 1F

04/25 11:01, 5年前 , 2F
要自己出,還是指去律師事務所實習要繳錢給該事務所?
04/25 11:01, 2F

04/25 11:11, 5年前 , 3F
從文義上看起來是前者,但從引號內的意旨看起來是後者。
04/25 11:11, 3F

04/25 11:40, 5年前 , 4F
是要付費實習的意思嗎
04/25 11:40, 4F

04/25 11:44, 5年前 , 5F
規定每年應服「公益」時
04/25 11:44, 5F

04/25 11:44, 5年前 , 6F
數……(
04/25 11:44, 6F

04/25 11:48, 5年前 , 7F
公益時數? 當每個人王赦膩?
04/25 11:48, 7F

04/25 11:48, 5年前 , 8F
公益時數是指什麼?免費駐點諮詢?
04/25 11:48, 8F

04/25 12:07, 5年前 , 9F
自費受訓有新鮮人力用,當然也要公益時數服務啊 這世
04/25 12:07, 9F

04/25 12:07, 5年前 , 10F
界是很公平的
04/25 12:07, 10F

04/25 12:40, 5年前 , 11F
大功德時代來臨
04/25 12:40, 11F

04/25 12:46, 5年前 , 12F

04/25 13:21, 5年前 , 13F
單一會籍跨區執業 會籍不就是全聯會籍?
04/25 13:21, 13F

04/25 13:21, 5年前 , 14F
北律又退出全聯會了...
04/25 13:21, 14F

04/25 13:23, 5年前 , 15F
如果不是指自費受訓及實習 條文中的收費事項是指什麼
04/25 13:23, 15F

04/25 13:23, 5年前 , 16F
啊 想先騙大家以便順帶通過這條嗎 當大家不知道一堆
04/25 13:23, 16F

04/25 13:23, 5年前 , 17F
事務所一直想推實習自費嗎
04/25 13:23, 17F

04/25 13:25, 5年前 , 18F
聽說律師是在野法曹,倘若如此,付費實習以及公益時數
04/25 13:25, 18F

04/25 13:25, 5年前 , 19F
是合理的
04/25 13:25, 19F

04/25 13:26, 5年前 , 20F
收費事項解釋可以很廣 反正過了 要說自費受訓和實習
04/25 13:26, 20F

04/25 13:26, 5年前 , 21F
也有依據了 有種就寫明這兩項不在收費事項中
04/25 13:26, 21F

04/25 14:46, 5年前 , 22F
應該是律訓自費,之前律訓時有填詢問表單,滿多人同意
04/25 14:46, 22F

04/25 14:46, 5年前 , 23F
自費以延長律訓
04/25 14:46, 23F

04/25 15:49, 5年前 , 24F
如果能提昇律訓課程之品質,自費及延長律訓時間也不
04/25 15:49, 24F

04/25 15:49, 5年前 , 25F
錯,又能加強民眾對新進律師之信賴
04/25 15:49, 25F

04/25 17:42, 5年前 , 26F
北律有發聲明澄清草案並無任何律師要自費實習的條文,也沒
04/25 17:42, 26F

04/25 17:42, 5年前 , 27F
沒千元吃到飽的事
04/25 17:42, 27F

04/25 20:53, 5年前 , 28F
任何人查詢系統可以查到律師年籍資料?連受刑人都沒
04/25 20:53, 28F

04/25 20:53, 5年前 , 29F
有這種待遇呢呵呵
04/25 20:53, 29F

04/26 08:45, 5年前 , 30F
哇靠 自費律訓 實習期間要拉長 還好我已經實習完了 也
04/26 08:45, 30F

04/26 08:45, 5年前 , 31F
太慘
04/26 08:45, 31F

04/26 10:24, 5年前 , 32F
刁民比爛律師還多 政府怎麼不管刁民
04/26 10:24, 32F

04/26 11:14, 5年前 , 33F
律訓品質不是靠延長時間就能提升的...
04/26 11:14, 33F

04/26 12:30, 5年前 , 34F
看過司法官酸律訓都在玩
04/26 12:30, 34F

04/26 13:59, 5年前 , 35F
律訓允許用電腦就是墮落的開始
04/26 13:59, 35F

04/26 16:17, 5年前 , 36F
律師是千夫所指了就是了...當律師錯了嗎...
04/26 16:17, 36F

04/27 12:44, 5年前 , 37F
司法官實習兩年,律師才一個月集合訓練,是在酸什麼..
04/27 12:44, 37F

04/27 20:10, 5年前 , 38F
跟司訓所相比,律訓是在玩沒錯阿,吃喝玩樂花超多錢
04/27 20:10, 38F

04/27 21:05, 5年前 , 39F
律訓是真的在玩沒錯XD 但這個風氣也是建立在課程與考試
04/27 21:05, 39F

04/27 21:05, 5年前 , 40F
的認真度不夠吧我覺得
04/27 21:05, 40F

04/27 21:18, 5年前 , 41F
因為司訓所成績直接綁法官、檢察官、地區 當然比較
04/27 21:18, 41F

04/27 21:19, 5年前 , 42F
認真吧~
04/27 21:19, 42F

04/28 13:38, 5年前 , 43F
太好了!! 看到這樣的修法覺得國家有希望了!
04/28 13:38, 43F
文章代碼(AID): #1SmI5TqE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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