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人] 馥詠德章法律事務所誠徵實習律師

看板Lawyer作者 (多頭燒小蠟燭...)時間6年前 (2018/04/16 17:37), 6年前編輯推噓6(10428)
留言42則, 11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事務所名稱】 馥詠德章法律事務所 蔣昕佑律師指導 【工作型態】 實習律師 【工作內容】 1.協助法律問題分析、撰寫書狀、審閱或擬訂契約、開庭、陪偵、辯護及 其他非訟相關案件。 2.協助主管律師處理法律相關事務。 3.協助法律顧問客戶處理法律相關事務。 【工作地點】 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61號4樓 【工作時間】 每日上午九時自下午六時,中午休息1.5小時 【薪資範圍】 2.5萬以上,視學經歷面議 【公司福利】 三節、年終、不定期聚餐午茶、員工旅遊補助等。 【特別條件】 1.諳熟電腦操作與基本法律資料庫應用(Windows /Mac系統/ppt/word /excel/pdf/Line/GoogleCalendar/Dropbox/Evernote/Lawsnote等) 2.積極活潑、細心、抗壓性強、邏輯條理清晰、有耐心、具時間管理 能力及溝通能力、能夠團隊合作。 3.對法律工作充滿熱忱、富有學習慾望。 4.碩士畢優。 5.有法律相關工作經驗優。 6.對智慧財產權或證券交易有相關知識者優。 (7.可打籃球3號位優) 【聯絡人/連絡方式】 請將您的履歷寄信至Hsinyo.law@gmail.com(蔣昕佑律師) 與darrs.law@gmail.com(唐嘉瑜律師),將再通知面試時間。 【其他備註】 1.因為業務需求,本次是擴張編制,希望有新的夥伴能加入我們! 2.本所除了傳統訴訟以外,亦有相當比例之智慧財產、證券交易、工程 法律、經營權爭奪與白領犯罪等事件,希望您不排斥所有類型之案件 ,且對於新的領域保有學習之熱請。 3.事務所經常有不定時聚餐,亦常備各式酒精飲料、咖啡及零食,歡迎 一起來酗酒與變胖。 4.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詢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40.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523871469.A.0F3.html ※ 編輯: saxral (118.166.40.83), 04/16/2018 17:40:00

04/16 18:31, 6年前 , 1F
好想打藍球喔,畢業後球咖很難約到
04/16 18:31, 1F

04/16 19:20, 6年前 , 2F
板橋跑喬治躍躍欲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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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9:32, 6年前 , 3F
至 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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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01:02, 6年前 , 4F
大推班代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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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09:42, 6年前 , 5F
第一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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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3:13, 6年前 , 6F
這間真的是讓人很失望,滿懷期待投履歷,面試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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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3:14, 6年前 , 7F
一週會通知結果,等了兩週完全沒有回音,寄信也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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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打電話詢問才說沒有通知結果,前前後後快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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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被浪費掉,沒有結果也不敢接受其他事務所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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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4:35, 6年前 , 10F
一週通知,結果你等了二週快一個月,中間沒確定前還敢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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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4:35, 6年前 , 11F
推掉其他所?這你確定要從事法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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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7:00, 6年前 , 12F
我只說不敢接受,有說直接推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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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00:14, 6年前 , 13F
樓上大大可能比較厚道而已,這跟要不要從事法律有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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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大大可能比較厚道而已,這跟要不要從事法律有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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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00:15, 6年前 , 15F
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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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5:19, 6年前 , 16F
我也想問跟要不要從事有什麼關係,還是那些為求實習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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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5:19, 6年前 , 17F
無薪的道長們都沒資格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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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22:34, 6年前 , 18F
樓上我是覺得還真沒資格耶,因為一開始就放棄基本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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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22:36, 6年前 , 19F
當然敢要求無薪的老闆更失格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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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22:48, 6年前 , 20F
從滑坡理論來理解,為實習過關可以忍受無薪,那轉正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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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22:49, 6年前 , 21F
意削價競爭,不划算就隨便做做也不足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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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23:01, 6年前 , 22F
去年徵 今年也徵 人留得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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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23:42, 6年前 , 23F
你這連結拉得起來我也是滿佩服的,有沒有資格當律師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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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23:42, 6年前 , 24F
考試合格應該還有其他面相吧,就因為一個點你覺得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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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全盤推翻嗎?還是你覺得不爭取薪水=不替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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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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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23:44, 6年前 , 27F
那外面那些沒上街頭的勞工是不是根本沒資格投票啊,是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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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23:44, 6年前 , 28F
個意思嗎?抱歉,我很訝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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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09:36, 6年前 , 29F
樓上的人,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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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16:51, 6年前 , 30F
就如我字面的意思,其餘過度詮釋是你自己的聯想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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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16:52, 6年前 , 31F
律師本來就是講體面與格調的工作,也因此講出來的話能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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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16:53, 6年前 , 32F
人信服與尊重,中外皆然。這格調是是適格律師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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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16:55, 6年前 , 33F
,而非充分條件。「不爭取薪水=不替當事人爭取權益」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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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16:55, 6年前 , 34F
邏輯單向的恆等式陳述顯然並不是我字面的意思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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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16:56, 6年前 , 35F
我比較訝異你可以過度演繹成這樣......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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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16:58, 6年前 , 36F
是「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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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13:09, 6年前 , 37F
你的「不划算就隨便做做也不足為奇」可不是我說的吧,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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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13:09, 6年前 , 38F
度假設的是誰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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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13:27, 6年前 , 39F
就如字面的意思,我沒有過度詮釋或過度衍義誰的說法,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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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13:28, 6年前 , 40F
是我自己對現象的評論XDD更不是什麼「過度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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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13:29, 6年前 , 41F
「詮釋」、「衍義」跟「假設」的字面意義差很多耶,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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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13:29, 6年前 , 42F
是律師吧?XDDD很抱歉這麼懷疑你......
04/20 13:29, 42F
文章代碼(AID): #1Qr6xj3p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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