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撤銷假扣押要否繳納費用?
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77條-19),撤銷假扣押、假處分裁定,要繳納費用一千元。
但是本人在辦理撤銷過程從沒發生此一費用問題(通常是談好了由債權人主動撤銷),
法院也沒要求繳過。
日前在北院辦理遞狀時,收狀人要求繳費,之後討論後用仍然收狀,
只蓋印未繳裁判費辦理,之後也順利取得撤銷之裁定。
到底究竟要不要繳納費用,產生相當大疑惑,拜託各位專業道長解答,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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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為:別說那麼多了,你被判死刑了。
包龍星:死刑?
有 為:是啊,他們說你勾引江洋大盜,販賣軍火,推老婆婆下海,還強姦了頭母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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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8/21 15:01,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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