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律師錄取人數
※ 引述《aqwabin (五月天票已賣出!)》之銘言:
: ※ 引述《attorneyhan (Lawrence)》之銘言:
: : 之前就聽朋友說,將來會有「免洗筷律師」,現在終於可以體會了~~囧
: 考上的嫌難賺!
: 這叫沒考上的情何以堪?
: 拼死拼活考上換來的是流浪 不過這也是市場所趨啦!
: 應該學學中國把一些不動產移轉登記等事務
: 都須交由律師代理,這樣餅就變大了!
: 再來,上一篇推文有人討論書記官、調查局以及律師難考程度云云
: 三個考題、科目取向不同,其實很難比較 也無法比較
: 難道說考上前二者就等於可以考上律師嗎?
: 當然無法這樣類推
: 雖然以率取率來講是律師大勝!
: 但是實際考試來講律師還是困難許多!
: 看看今年的第二試就知!
: 題目又臭又長,沒讀的滾瓜爛熟,你一樣說掰掰!
: 加上第一試的選擇題門檻,又要準備第二試所無的科目
: 律師考試應該是所有專門技術人員中準備科目最多的
: (考上了卻沒有相應的薪資成長 QQ)
: 既繁雜又困難 真的有人覺得好考?
: 不要以為人數增多了,輕忽了律師考試原有的困難度!
: 你一樣要全力衝刺!
我個人認為律師考試難度當然是有的,但是重要還是判斷錄取標準。
但是我記得以前考蘇永欽老師的物權法的時候,
題目相當難,班上沒有幾個人真正及格,最後好像是開根號乘以10,
在下還勉強排得上前五分之一,但是實質上還是不及格,
所以題目難易遠不及計算及格的方式,
本人認為律師制度如果採行:
一、祇有經律師公會及教育部認證的學校才能考。
(或經存活率一半的檢定考,始得就讀法律系三年級)。
二、採及格兼保留制(如一科50分為及格,可保留三年)
三、一生三次制(一輩子祇能考三次)。
以上的方式,兼採各國精華,並可兼顧鑑別度與錄取率。
至於,擴大律師的特許業務範圍(即所謂節流不如開源)
如將不動產移轉規定為經律師或公證人認證或公證,
以落實「實價登記」精神,固屬陳義甚高,
然以律師都行政訴訟、商標、專利等業務,
都遭被其他專業人員侵吞,最後恐流於不切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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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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