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執行費問題

看板Lawyer作者 (忙死了)時間13年前 (2010/11/04 00: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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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在債證上不是重點 一個債權只需要繳一次執行費 惟一有可能要補繳的原因在於執行費計算之標準不同 執行費課徵標準一直在變 如果你之前繳執行費不是用千分之八來計算 現在再拿以前的債證來執行 的確是有可能被通知要補繳差額 又如果之前的確也以千分之八繳足執行費了 法院還把重點放在註記的問題 那我只能跟你說 你被法院耍了 因為註記在債證的文字跟執行費無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70.240
文章代碼(AID): #1CqOq2vE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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