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 卡神告我妨礙名譽

看板LawsuitSug作者 (屎鼻)時間6年前 (2017/09/17 20:35), 6年前編輯推噓10(10022)
留言32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卡神-楊蕙如 因為我發的這篇文章告我妨礙名譽(帳號:mbbtgta)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2855490.A.56F.html 她自己本身確認發文說有告(帳號:slow)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4419689.A.3C5.html 今晚剛剛刑大要跟我約時間做筆錄 刑大表示沒意外就只是說明而已 因為我的文章沒問題 依照我的案例 依照我的案例 我可以先跟八卦版版主申請檢舉她多重帳號 那最後若不起訴,我是否可以反告她誣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0.216.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uitSug/M.1505651747.A.4F4.html ※ 編輯: c1823akimo (123.240.216.19), 09/17/2017 20:58:07

09/17 21:30, , 1F
一個人可以有五個帳號
09/17 21:30, 1F
ㄜ…是喔!好吧

09/17 21:31, , 2F
再來八卦版目前暫停受理多重帳號查詢
09/17 21:31, 2F

09/17 21:47, , 3F
她那一句告你妨礙名譽啊?
09/17 21:47, 3F
阿災…刑大說是我那篇文… ※ 編輯: c1823akimo (123.240.216.19), 09/17/2017 21:49:06 ※ 編輯: c1823akimo (123.240.216.19), 09/17/2017 21:49:58

09/17 22:21, , 4F
先把誣告定義搞清楚 誣告是對方拿不實的證據對你提告
09/17 22:21, 4F
嗯,我有爬文 大概瞭解 但她告我的那篇文 但她告我的那篇文 的確沒有不實證據阿 這樣也不符合誣告嗎? ※ 編輯: c1823akimo (123.240.216.19), 09/17/2017 22:28:18

09/17 22:34, , 5F
恩恩 不過條件很嚴苛 要看檢察官怎麼認定
09/17 22:34, 5F

09/17 22:37, , 6F
是說警察怎麼找到你的阿 查IP??
09/17 22:37, 6F
是的…查ip可以知道申辦人是誰

09/17 22:41, , 7F
對方告不成 不代表 誣告,你要提出有利的證據指出她哪裡誣
09/17 22:41, 7F
她這樣還不算誣告喔? 不過有人說 她這樣亂告我,浪費我時間 我也可以反告她,浪費她時間 ※ 編輯: c1823akimo (123.240.216.19), 09/17/2017 22:42:34

09/17 22:41, , 8F
陷你
09/17 22:41, 8F

09/17 22:46, , 9F
誣告的條件很嚴苛,不要覺得很容易告
09/17 22:46, 9F

09/17 22:51, , 10F
舉個例 今天他是拿一個杜撰的文章告你 那你可以告誣告
09/17 22:51, 10F

09/17 22:52, , 11F
但他今天只是認為你的文章有妨害到她的名譽 要告誣告很難
09/17 22:52, 11F

09/17 22:54, , 12F
不過你要告也是可以去試看看
09/17 22:54, 12F
所以我告她誣告 然後她又再反告 會不會變成這樣循環? 會不會變成這樣循環? ※ 編輯: c1823akimo (123.240.216.19), 09/17/2017 23:04:20

09/17 23:09, , 13F
要告人很容易 只要去警局報案 警察大部分都會受理
09/17 23:09, 13F

09/17 23:10, , 14F
誣告很難成立,亂告 != 誣告.
09/17 23:10, 14F

09/17 23:10, , 15F
只要證據不是假的,不是無中生有,不是捏造,基本上都不成立
09/17 23:10, 15F

09/17 23:10, , 16F
這樣告來告去真的沒意義 你當時的做法應該是跟站方檢舉
09/17 23:10, 16F
檢舉沒用 剛剛ㄧ樓提醒 ㄧ人可以有5個 所以沒辦法檢舉 有想到 的確這樣告來告去沒意義 浪費很多時間

09/17 23:11, , 17F
是說這個辦案效率也太高了吧,才一個月就找到人= =a
09/17 23:11, 17F
※ 編輯: c1823akimo (123.240.216.19), 09/17/2017 23:14:51

09/17 23:12, , 18F
之前不是才說3年以下通保法不能查IP,結果還是能查
09/17 23:12, 18F

09/17 23:13, , 19F
請自己去翻修正條文....
09/17 23:13, 19F

09/17 23:20, , 20F
沒事就好 上個PTT被告真的感觸良多 過來人的感想
09/17 23:20, 20F

09/18 08:48, , 21F
只要有一點點根據就不會成立誣告,妨礙名譽又是很主觀的事
09/18 08:48, 21F

09/18 08:49, , 22F
總之只要你有指名或者暗示到她,大概就不可能成立誣告
09/18 08:49, 22F
瞭解了 謝謝 那我這案件 她告我妨害名譽 告的成嗎? ※ 編輯: c1823akimo (49.217.35.51), 09/18/2017 09:07:25

09/18 11:37, , 23F
我覺得基本上也是無法成立
09/18 11:37, 23F

09/18 11:42, , 24F
一方面你說的是真的二方面她自己有承認
09/18 11:42, 24F

09/18 14:26, , 25F
這種案件要拖超久的,我是被人私訊辱罵後我公開對話內
09/18 14:26, 25F

09/18 14:26, , 26F
容也被對方告。四月對方提告,六月開偵查庭,一直到現
09/18 14:26, 26F

09/18 14:26, , 27F
在都還沒有一個結論,書記官說檢察官將案件交給文書官
09/18 14:26, 27F

09/18 14:26, , 28F
處理,目前還在偵辦中
09/18 14:26, 28F

09/18 14:32, , 29F
所以我才覺得很怪,第一次聽到警察找人這麼快的orz
09/18 14:32, 29F

09/18 18:33, , 30F
報案不用找到人,只是準備開始找人,這個當然很快
09/18 18:33, 30F

09/18 20:04, , 31F
我的意思是九月初提告,還不到一個月就傳去做筆錄了
09/18 20:04, 31F

09/18 20:05, , 32F
速度快得讓我有點意外...@@|||
09/18 20:05, 32F
文章代碼(AID): #1PlcmZJq (LawsuitS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