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 網友揚言要對我的言論採取法律途徑

看板LawsuitSug作者 (AU)時間8年前 (2015/10/12 10:19), 8年前編輯推噓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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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友在某組務板揚言要對我採取法律途徑 #1M65TjoG (AboutBoards) [ptt.cc]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44435821.A.C90.html 起因係此篇申訴案與本人之推文 #1M4-rr89 (AboutBoards) [ptt.cc]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44146549.A.209.html 因來龍去脈可能稍嫌冗長, 必須延伸閱讀3~5篇文章, 以下為懶人包, 願意研究此事件的人可先行參考: 起因 1. 我在TY_Research板向板主群檢舉keroromoa, 其使用"根本說瞎話"、"令人髮指"等言詞攻擊我的言論, 涉引戰而違板規 2. 板主群受理檢舉, 但認為批評言論不算引戰 經過 1. 我至組務申訴, 代審的群組長認為, 因TY_Research板無類似攻擊言論之判例, 故判定板主群判決沒問題, 但以後需延用此標準直至公告調整標準 2. 我在該判決結果前4句推文: (1) 1~3句: 對此判例之後續標準解讀: (a) 攻擊言論不算引戰的話, 即使說別人講的話如屎臭, 也不用判警告 (b) 板主調整判決標準前, 可大肆批評他人言論而不被判引戰 (2) 第4句: 等著看keroromoa條款長什麼樣子 引發效應 1. keroromoa可能認為我惡意扭曲他的言論, 覺得我把他講的"根本說瞎話"、"令人髮指"等言詞, 和"屎一樣臭"劃上等號, 因此要求我道歉. 2. 我自認為沒有做如上述之事, 但為避免糾紛擴大, 已願為造成誤會而道歉, 並盡可能於推文中解釋我的推文意涵: (1) 1~3句: 僅討論板主日後判決標準; (2) 第4句: 等著看板主會不會如群組長所說, 調整判決標準, 如果調整成類似keroromoa這次判例之言詞屬違規的話, 那麼以後這樣的標準才可稱為keroromoa條款 (3) 再三強調1~3句與keroromoa無關, 僅認定其講過"根本說瞎話"、"令人髮指"等 並說明何謂keroromoa條款 3. keroromoa於群組板對我檢舉, 仍認為我惡意扭曲其言論, 並把我在其他文章推文講過"說瞎話" = "bullshit"拿來連結, 似乎覺得我就是在影射他講的話如其檢舉所述的那麼不堪... 後續可能狀況 目前不確定若keroromoa採取法律途徑打算告什麼, 推測可能仍不出"妨礙名譽"、"毀謗"、"公然侮辱"等. 想請教大家, 若他真的提告了: 1. 我在偵查庭時, 是否堅持我上述解釋的內容就可以了呢? (即, 沒有任何明確直指他的言論與"屎"相關, 純屬其自行連結) 或是我該做何種相關準備來應對? 2. 依大家經驗, 這類案件起訴可能性大概如何呢?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152.2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uitSug/M.1444616364.A.9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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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告人是權利 2.被告就吃飯.睡覺.等通知.(基本上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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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伯伯會幫被告過濾.但原告若堅持.他就會做筆錄送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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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 2-1.前提是能找到被告. PTT部份:他們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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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友資訊. IP部份:有些IP找不到使用者(XX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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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起訴可能性.要看檢察官對訴訟內容的看法.無法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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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提供資訊, 那我就等通知吧, 畢竟告人的確是權利 ※ 編輯: airua (59.125.152.218), 10/12/2015 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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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把文章全部先列印,這代表來龍去脈、也就是為何您會說出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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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話語。等對方真的提訴,您再把那些資料交出。記得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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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請用螢光筆標示,代表您當初已經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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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板主回應; 不過我雖然有道歉,但僅止於造成對方誤會而道歉, 與其期待我承認他檢舉之事項並道歉有所不同, 請問這點對我的辯述有幫助嗎? 謝謝。 ※ 編輯: airua (182.234.146.117), 10/12/2015 22: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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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做出道歉行為時,已經代表為事情做出止血點。我遇過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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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承認錯誤並願意反省、日後不再犯,但是不願意跟告訴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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歉的案例。原因就是被告基於義憤或是公眾利益而發表出侮辱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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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最新的例子就九把刀)。請您交出文章全文就是可以讓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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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從中判斷…您為何說出這些字眼、基於什麼理由、為何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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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您就把文章都先保留…若對方真的提訴,您就交出去,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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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重點用螢光筆註記,可以讓檢察官直接看到重點…而不是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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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倘若真的出庭…把當時發表的心情及原因據實、坦白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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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有任何狡辯或僥幸答覆。我相信結果不會像您所想的那麼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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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6nYicN (LawsuitS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