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個人被告經驗

看板LawsuitSug作者 (網路訴訟諮詢板匿名帳號)時間10年前 (2014/07/08 23:20), 編輯推噓8(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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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被ptt鼎鼎大名的某J先生提告妨礙名譽 我大概在2012年9月時因日文版的事對他留了一些評語 然後2013年初家人收到台北地檢署要做筆錄的通知 我人不在國內 所以是我爸代我去了 由於之後要開偵察庭 我就寫了一封信到台北地檢署說明我長時間人不在國內 需要到隔年2月才會暫時回國 於是他在那之前就不會再次傳我 到了今年2月再次收到傳票 這次的字號從他字號成了偵字號 我的身份也從關係人變成被告 也就是要開偵察庭了 偵察庭的內容已經很多版友分享過就不多說 不過我建議如果你的發言明顯是在針對原告 就直接和檢察官或書記官承認 和有無指名道姓沒有關係 然後告訴檢察官或書記官為什麼要留那段話 如果不講清楚或嘴硬的話 書記官可能會告訴你「那我只好請你去和法官解釋了」 所以基本上沒什麼需要隱瞞的 然後接下來就是到最近七月家裡收到不起訴處份書了 在偵察庭到不起訴處份這段時間J先生有寄信來和我要談和解 要求和解金二十張小朋友 我認為自己的行為沒有構成妨礙名譽於是就沒有回應他了 不過看處份書上近三十個被告有超過一半都是和J先生和解所以被撤回告訴 我的建議是認定自己沒有違法就不用和解 沒必要讓自己很委曲的損失幾萬塊 當然如果是很明顯的人身攻擊就另當別論了 自己衡量吧 另外開偵察庭時強烈建議和外面的替代役男拿年籍資料單填寫 你沒拿的話個人資料包括戶籍地、出生年月日身份證字號都會被寫在處份書上 其他收到處份書的人都會得到你的個人資料 處份書上會把原告和沒拿年籍資料單的被告的資料都寫得很清楚 以上 分享個人經驗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90.18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suitSug/M.1404832815.A.37A.html

07/09 00:45, , 1F
謝謝你無私地分享,後面替代役那段我還真不知道XD
07/09 00:45, 1F

07/09 01:35, , 2F
請問年籍資料單是幹嘛的??
07/09 01:35, 2F

07/09 01:39, , 3F
那開完偵查庭的可以補救嗎?
07/09 01:39, 3F

07/09 08:31, , 4F
....我沒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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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8:35, , 5F
告人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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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16:08, , 6F
我的不起訴書呢
07/09 16:08, 6F

07/09 21:14, , 7F
建議拿一下
07/09 21:14, 7F

07/09 21:20, , 8F
我連因為哪句話被告都不知道,檢察官沒問我.__.a
07/09 21:20, 8F

07/09 23:12, , 9F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07/09 23:12, 9F

07/18 01:55, , 10F
請問開完偵查庭的可以補填嗎?
07/18 01:55,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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