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 九十五學年度上學期損失補償法

看板LawService作者 (甘禮良)時間17年前 (2007/01/20 23:1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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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上的損失補償要求對損害達至特別犧牲的程度,何謂特別犧牲的程度 ? 判斷基準為何? 二.憲法上所保護的財產權為何 ? 其有何制度上的功能 ? 三.擴張的公用徵收與古典的公用徵收有何不同 ? 試說明其概念 四.解釋名詞 (1)第三人補償 (2)離職者補償 (3)行政上的損失補償 (4)國家賠償 -- 機會就像老二一樣,緊握才會變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51.127
文章代碼(AID): #15iZAT0H (Law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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