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3] Stock板laptic/rayccccc/aloness瀆職

看板Law-Service作者 (賴粉意見領袖)時間7月前 (2023/10/01 13:28), 8月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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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tockPicket 看板 #1a_Frl6j ] 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看板: StockPicket 標題: Re: [板務] 取消合議制 時間: Sun Sep 10 07:19:08 2023 說明一下個人看法:(這不代表全體板務的立場) 一、「合議制」這事,係經觀察本站各熱門看板的作法後,才決定實施的,不是出於草率 行事、而係經一定的深思熟慮。這主要是因為在採行單獨認定時,容易發生執法過度 嚴苛、引致使用者反彈的情況(註一),雖然有申訴(溝通)機制得補救,但在禁言 設定系統中留存的記錄是無法消除的。 二、至於發生一位板主無法執勤時,「合議制」的執行模式(即出現僵局時的處理方法) ,日前已經提出兩個選項,以供板務之間討論、考慮。為避免出現洩漏私信之疑慮, 這邊僅就該管內容,提供大略簡述: 甲:一人判未達,即逕行結案(但須經追認) 乙:請組務加入認定 不論使用的模式為何,如果檢舉人對案件審核結果有不同意見,仍得按本站的申訴制 度進行救濟。 三、說到效率方面,板規已經明定「在接到檢舉案後,需要於七天內受理」(註二),加 上板務本身也需要在俗務、工作處理上費些心思,請勿對此抱持過高期望(如在一、 兩天內執行違規處分)。 四、最後,就「檢舉、申訴都是同一批人」之說,這也是在其他採用多數決認定模式的看 板中,得以見到的作法,且如果有更詳盡的回應可說服改判,正常來說也不一定會維 持原判(尤其是在心証認定上較重的板規,如「引戰」類等),因此個人不認為會有 「意義不大」的問題。 簡言之,我不苟同走回頭路的作法, 如果仍舊認為「應取消『合議制』」,請依本站的申訴制度作辦理。 註一:#1aukmYVw (L_LifePlan) 註二:即板規 3-9「經檢舉之案件板主須在 7 日內受理,請待檢舉 7 日後再至股檢版詢    問進度。」 -- 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寶馬雕車香滿路。 鳳簫聲動,玉壺光轉,一夜魚龍舞。 蛾兒雪柳黃金縷,笑語盈盈暗香去。 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宋】辛棄疾《青玉案・元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6.58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94301551.A.1AD.html ※ 編輯: laptic (180.74.216.58 馬來西亞), 09/10/2023 07:20:07

09/10 13:02, 8月前 , 1F
不~
09/10 13:02, 1F

09/10 13:02, 8月前 , 2F
支持取消合議制
09/10 13:02, 2F

09/10 19:37, 8月前 , 3F
你的第二點 一人判未達就結案 那就不是合議制了
09/10 19:37, 3F

09/10 19:38, 8月前 , 4F
搞個合議制出來 卻因有人請假就回到個審制 這啥鬼
09/10 19:38, 4F

09/10 19:38, 8月前 , 5F
加入組務更是莫名其妙 那組務認定未達時 使用者還能
09/10 19:38, 5F

09/10 19:38, 8月前 , 6F
在本板申訴 還能到組務申訴嗎
09/10 19:38, 6F

09/10 19:40, 8月前 , 7F
你有看過大法官下來審地方法院的案子的嗎
09/10 19:40, 7F

09/10 19:40, 8月前 , 8F
通常只有看板沒有板主 才會需要組務代管
09/10 19:40, 8F

09/10 19:40, 8月前 , 9F
有3個板主在 1個請假就要組務代管 你邏輯也太好笑
09/10 19:40, 9F

09/10 19:41, 8月前 , 10F
第三點也是搞笑 七天是規定檢舉案要結案 這跟我說的
09/10 19:41, 10F

09/10 19:41, 8月前 , 11F
效率有何關係 明明一個板主就能解決的案子還要拖
09/10 19:41, 11F

09/10 19:41, 8月前 , 12F
到其他板主判斷完 這就是效率慢啦 上週板上搞系列文
09/10 19:41, 12F

09/10 19:42, 8月前 , 13F
時 你們3個板主又在哪 根本無法即時處理
09/10 19:42, 13F

09/10 19:42, 8月前 , 14F
亂搞的機制 還走回頭路勒 板務本來就不只是板主決定
09/10 19:42, 14F

09/10 19:43, 8月前 , 15F
板務文是大家都能討論 什麼叫依本站申訴制度辦理?
09/10 19:43, 15F

09/10 19:43, 8月前 , 16F
板皇態度又開始拿出來了喔 難怪在別板待不下去
09/10 19:43, 16F

09/10 19:44, 8月前 , 17F
講理講不過就只會叫人申訴?
09/10 19:44, 17F

09/10 19:44, 8月前 , 18F
幾千人的看板 以為是你們3個的個板?
09/10 19:44, 18F

09/10 19:47, 8月前 , 19F
所以你又觀察什麼熱門看板的作法了?笑死人
09/10 19:47, 19F

09/10 19:47, 8月前 , 20F
八卦板都沒有全面合議制了 也只有部份板規有
09/10 19:47, 20F

09/10 19:47, 8月前 , 21F
後續申訴的話,會上轉到 AboutBoards
09/10 19:47, 21F

09/10 19:48, 8月前 , 22F
你的深思熟慮就一定是對的? 阿不就好棒棒
09/10 19:48, 22F

09/10 19:48, 8月前 , 23F
不要騙不懂的人了啦 這種看板自決事務 上層不會管的
09/10 19:48, 23F

09/10 19:51, 8月前 , 24F
有些政治新聞故意釣魚 等你們3個合議完都一堆人違規
09/10 19:51, 24F

09/10 19:51, 8月前 , 25F
原來板主是這樣故意放任釣魚文章七天 再一起捕魚喔
09/10 19:51, 25F

09/10 19:52, 8月前 , 26F
遇到可以立即處理的違規文 沒人檢舉就不主動處理
09/10 19:52, 26F

09/10 19:52, 8月前 , 27F
有人檢舉了 就說採合議制所以不能單獨處理 都你在說
09/10 19:52, 27F

09/11 08:35, 8月前 , 28F
現在規定檢舉為主,巡查為輔,有人先檢舉了就是把檢舉處
09/11 08:35, 28F

09/11 08:35, 8月前 , 29F
理程序放在前面,如果沒有這樣做,會變成忽略檢舉依版主
09/11 08:35, 29F

09/11 08:35, 8月前 , 30F
心證作業,你希望這樣?
09/11 08:35, 30F

09/11 08:36, 8月前 , 31F
請不要誘導版主群往違反版規的方向執行
09/11 08:36, 31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BlueBird5566 (223.137.32.239 臺灣), 10/01/2023 13:28:04
文章代碼(AID): #1b6GDbSl (Law-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