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檢舉案#1ZZzwATz (StockPicket)處分

看板Law-Service作者 (IanLi)時間1年前 (2023/01/17 21:3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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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 Stock板主Assisi與laptic皆須於72小時內至組務板 Law-Service說明 申訴文#1ZZzwATz (StockPicket) 支持或反對原判決的理由。 若沒有要補充的也請在本文下方推文告知。 本文同步轉發至板主Assisi / laptic信箱內。 以上 ※ 引述《monkey471 (Gg)》之銘言: : 申訴人 :monkey471 : 看板板名:Stock : 被申訴人:laptic : 申訴訴求: 不服laptic對檢舉案#1ZZzwATz (StockPicket)的處分 : 申訴事由 : 一、事實經過 : 本文在股板發表#1ZZzwATz (Stock)文章, : 經laptic 判決 違規條目:4-5-1 (歧視推文) (累犯), 水桶30日 : 經申訴#1ZaqkAy2 (StockPicket)費時多日後, : 因只剩兩板主一正一反, 以未達過半同意申訴, : 且小組衡量亦未達改判之程度, 因此維持原判 : 因水桶是累加的, 本人認為有失公允且會影響後續水桶懲罰, : 故儘管已出桶仍提出上訴, 詳細原因如下述 : 二、理由 : 1. 針對4-5-1, 懲處推文違反歧視, : 本人申訴要求對何處歧視說明, laptic只回覆「沒有什麼好說的了」維持原判 : 後續laptic也「自己承認並無歧視」, 卻直接改口說「仍違反4-5-1其他項目」, : 一樣未說明明顯違規之處, 讓人無法接受這種含糊回應 : 觀感上判決是否淪為laptic自由心證, 標準不一的個人情緒辦案 : 2. 原推文「外勞不搶文 但還是很噁的愛蹭 嘔嘔嘔」, : 表達是本人對股板一些現象的觀感, 並無任何汙辱、威脅、挑釁、謾罵成分, : 對於laptic所說跨板私怨移來股板發洩, 是對號入座認為我就是在說他? : 還是知道自己行為惹議心虛, 所以刻意加重扣罪的成分? : laptic過去曾多次在其他板檢舉過我, 也早把本人設為黑名單, : 是否該板主有挾帶個人因素, 過於放大檢視特定人言論之疑慮, : 進而影響判決的公平性 : 3. 因水桶是採累加, 每個案件公平合理對PTT使用者都很重要, : 水桶對管板者很輕鬆, 使用者卻要花費很大時間去申訴爭取公平, : 板主判決有瑕疵爭議, 甚至真的誤判, 卻幾乎沒罰則, : 此次違規已明顯是誤判, 不理解為何小組衡量是未達改判程度 : 4. laptic的爭議行為在PTT各板已行之有年, 早已引起許多人微詞跟不滿, : 但屬於個人道德瑕疵, 無明顯違規, 因此大家也只能用言論批評望他自律, : 在股板他當然也有一樣行為發生, 卻因身為板主, 對於批評的聲音出現, : 直接用水桶讓看不順眼的文字跟人消失, 明顯違反人民表達意見的權利, : 我相信後續批評不會完全消失, 但管理者的公平性卻不該因此苟且, : PTT理當是個自由言論平台, 在遵守板規下, 別因特定人造成文字獄現象 : 希望板主能審慎看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69.2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73962362.A.BB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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