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a06030501申訴Stock板板主noldorelf一案

看板Law-Service作者 (IanLi)時間4年前 (2019/08/20 23:42),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主旨:a06030501申訴Stock板板主noldorelf一案宣判 類型:組務申字號20190820-0 主文: a06030501申訴 Stock板板主 noldorelf水桶判決一案 維持板主原判。 申訴人 a06030501若如有不服可至國家研究院 AboutBoards板提出上訴,進行權利救濟。申訴人需提 新事證申請再議請於七日內提出,逾期駁回。    本文同步站內信轉寄兩造與被申訴看板公示之。 務小財 財經法小組 小組長 IanLi 2019/08/20 之組經 章組法 說明:一、依據<<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與<<板主權力義務規 範>>,小組對所轄看板板主的被申訴案有處理的職 權。 二、經檢視申訴人 a06030501板友與被檢舉人 noldorelf 板主雙方相關訴由與答辯,整理判決如下。 三、所爭之訴為推文是否符合<< Stock板板規>> 4-5-3 要求,與檢舉期限是否符合 3-8規定,舉證的責任 在於檢舉與申訴人,小組藉由雙方答辯陳述所提示 之證據逕行判斷,合先敘明。 四、在提示的檢舉文可見檢舉信為2019/07/28,並無違 反 3-8對追溯期的規定,申訴人訴由自屬矛盾予以 駁回。 五、 4-5-3是規範重複類似論述者,就原推文論之實有 重複類似論述。而因板友向板主檢舉可佐證這並非 沒有使人觀感不佳,同時也並非是板主個人心證。 而 PTT系統在板友被板主水桶當下會寄出系統信件 作者為 [系統通知] 與標題為 ◇ 板名 看板暫停 發言通知(水桶),內文載明看板名稱、開始時間、 期限與板主輸入的原因;更進一步在看板資訊 (i) 或其他 APP中的看板資訊頁面中,有 "發文與推文 限制:*使用者不可發言(尚有XX天) ★ 您在此看 板無發文或推文權限,詳細原因請參考上面顯示為 紅色或有 *的項目。" 告示與警語。系統資訊的完 整性反證沒有測試推文的必要性,而重複的再次推 文更顯其無意義。申訴人在一年以內已受到水桶一 個月的處分,水桶期限符合板規相關要求有所依據 。申訴人推文違反板規在先,板主依板規判決屬於 板主職責,故申訴理由無理可據。 綜上所述申訴駁回,判決如主文。 證據: a06030501板友申訴文 文章代碼(AID): #1TH18AQa (Law-Service) [申訴] 申訴stock板板主noldorelf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64742154.A.6A4.html noldorelf板主答辯 文章代碼(AID): #1TJjl-KT (Law-Service) R: [申訴] 申訴stock板板主noldorelf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65449214.A.51D.html 所爭的處分 文章代碼(AID): #1TGyxsqj (Stock) [公告] stasis Timba a06030501 willko b036486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564724982.A.D2D.html 作者 noldorelf (屏東周渝民) 看板 Stock 標題 [公告] stasis Timba a06030501 willko b0364864 時間 Fri Aug 2 13:49:40 2019 ─────────────────────────────────────── **節錄版** 主旨: a06030501 違反板規4-5-3 水桶十年 說明: a06030501 推文有無意義重複或者注音文,違反板規4-5-3;累進給予水桶十年。 1 ! 4/09 eyespot □ [公告] a06030501 Kunoichi 水桶一週 2 ! 5/21 eyespot □ [公告] callme5f水桶1週 a06030501 水桶1個月 具體事證: #1T5QpZ_h

06/29 15:39,
測試,測試,我被桶了?
06/29 15:39

06/30 11:43,
測試,我被水桶了嗎?
06/30 11:43
附錄: A.Stock板板規 文章代碼(AID): #1RtQHpY- (Stock)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541252211.A.8BE.htm 3-8.檢舉人請注意違規之追溯期為30日,板規5 & 8之違規則無追溯期。 4.違規與處份規範 說明:本板處份採累進制,不同違規項目其處份仍會累進,且採一文一罰, 因此板友務必尊守板規;而有處份紀錄者,與公告後或出桶後 (取較 長者) 一年內未有其他警告以上處份,視為表現良好紀錄歸零。 ◎處份累進原則為:砍文、警告、水桶一週、一個月+退文、十年+退文。 4-0. 4-1至4-10規範之處份為初犯之裁量標準,當板主主觀判定為鬧板、 惡劣行逕或一年內多次違反板規板主得直接砍文、退文並加重處份4-5-3.重複類似論述者: 泛指不斷重復無意義之類似之發文或推文,至使其他使用者觀感不佳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99.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66315761.A.D41.htmlIanLi:轉錄至看板 Stock 08/20 23:44
文章代碼(AID): #1TN1Jnr1 (Law-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