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cofepupu申訴Stock板板主eyespot一案

看板Law-Service作者 (IanLi)時間5年前 (2019/04/19 22:54), 5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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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cofepupu申訴Stock板板主eyespot一案宣判 類型:組務申字號20190419-0 主文:cofepupu申訴 Stock板板主 eyespot水桶判決一案維持 板主原判。 申訴人cofepupu若有不服可至國家研究院 AboutBoards 板提出上訴,進行權利救濟。申訴人需提新事證申請再 議請於七日內提出,逾期駁回。    本文同步站內信轉寄兩造與被申訴看板公示之。 務小財 財經法小組 小組長 IanLi 2019/04/19 之組經 章組法 說明:一、依據<<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與<<板主權力義務規 範>>,小組對所轄看板板主的被申訴案有處理的職 權。 二、經檢視申訴人cofepupu板友與被檢舉人 eyespot板 主雙方相關訴由與答辯,整理判決如下。 三、所爭之訴為#1Sfq4A2z (Stock) 之判決,依<<使用 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如附錄 B,本小組審視關 鍵查核要點為個人資料的檢舉是否由所有人所行使 的執行權、申訴人於 Stock板內容是否屬於看板違 規行為、而板主是否具有認定的權責。 四、 eyepost板主答辯文#1Sj9YO32 (Law-Service) , 板主審視證據後認定檢舉人為個人資料所有人、而 所爭文字發表於#1Sf569a1 (Stock) 、看板違規行 為板主為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無與<<使用者違規 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八,十與十一條顯著牴觸 之部分,故板主援引作為依據符合條文規定。 五、再查cofepupu板友於 Stock板已有一年以內水桶一 個月處分記錄如附錄 C,依 <<Stock板板規 4-0>> 板主處裡合乎板規的要求未逾越處份原則。而申訴 人答辯未能提出有經過個資所有人同意而公布的積 極證據,板主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與 板規判決屬於板主職責,故申訴理由無理可據。 綜上所述維持板主原判,判決如主文。 證據: cofepupu板友申訴文 文章代碼(AID): #1Sfv3SgU (Law-Service) [申訴] Stock版主判決水桶十年不符合違規事實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54485468.A.A9E.html 作者 cofepupu (看透真相幻化人生) 看板 Law-Service 標題 [申訴] Srock版主判決水桶十年不符合違規事實 時間 Sat Apr 6 01:31:05 2019 ─────────────────────────────────────── 申訴人 :cofepupu 看板板名:stock 被申訴人:eyespot 申訴訴求:解除水桶限制 恢復發言權 申訴內容: 文章網址: https://lihi.cc/HImcG 作者 eyespot (追求內心的自在) 看板 Stock 標題 [公告] cofepupu 水桶10年 時間 Fri Apr 5 19:50:32 2019 ─────────────────────────────────────── 1. 主旨: cofepupu 違反PTT站規第一章第六條與板規4-0 水桶10年 2. 說明:經板主檢視板面,cofepupu 未經同意於推文中公布他人姓名, 違反PTT站規第一章第六條,且一年內曾處以水桶一個月, 依板規4-0水桶10年。 #11PhstD5 (PttLaw) [ptt.cc]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公開之個人資料。 Stock板規 4-0. 4-1至4-10規範之處份為初犯之裁量標準,當板主主觀判定為鬧板、 惡劣行逕或一年內多次違反板規板主得直接砍文、退文並加重處份。 具體證據: 1. 文章代碼:#1Sf569a1 (Stock) 噓 cofepupu: XX 做人要乖 不要當檢舉仔喔 04/04 16:30 噓 cofepupu: 大概只有XX吃飽太閒才會當檢舉仔亂檢舉人陷害人而已吧 04/04 17:03 2. 一年內違規記錄 ● 3 ! 4/08 eyespot □ [公告] cofepupu 違反板規4-5-3 水桶一週 5 ! 6/16 eyespot □ [公告] cofepupu 違反板規4-0 4-5-3 水桶一個月 =============== 申訴答辯主內容 還原版主打馬賽克的XX內容原文係 噓 cofepupu: 格非 做人要乖 不要當檢舉仔喔 04/04 16:30 噓 cofepupu: 大概只有格非吃飽太閒才會當檢舉仔亂檢舉人陷害人而已吧 04/04 17:03 依google搜尋關鍵字"格非"二字 https://lihi.vip/k2V1C 以及 https://lihi.vip/6iX4f "格非"二字非屬 特定人所私有之"個人資料" "屬公眾人物" 若非版友本人心裏有鬼 憤而不滿向版主檢舉 eyespot版主亦無法得知 "格非"二字屬於何人之個資 若版主亦以"格非"二字當作水桶之理由 有行文字獄之嫌 亦違反站規禁止行文字獄之部分 本人cofepupu亦所知 前兩次被版友檢舉皆為某同一版友懷有宿怨刻意檢舉本人 強列援引版規條文所導致 亦有所爭議之點 本人知悉 前兩次被水桶 想說就當休息不講話也好 故放棄再上訴 但本次事關本人長期看版發言權達十年之久 故提起申訴再上訴 請小組長裁奪 其他資訊 有站內信跟版主討論到與某版友的宿怨問題 牽扯個資部分就恕不再提出額外說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16.2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54485468.A.A9E.html

04/06 09:20,
希望維持版主原判,整天在股版宣傳反中理
04/06 09:20

04/06 09:20,
念,跟股板又沒關係,擾亂秩序而已
04/06 09:20

04/06 09:31,
樓上請你告訴我 再閒聊區閒聊 違規?
04/06 09:31

04/06 09:32,
今天剛好4/6言論自由日 很適合討論這個
04/06 09:32

04/06 09:34,
喔 明天才是 時空錯亂了我
04/06 09:34

04/06 09:35,
在我記憶中 閒聊區從10年前開創制度以來
04/06 09:35

04/06 09:36,
幾乎很少原始版主主動找版規桶版友居多
04/06 09:36

04/06 09:37,
原因是當初就怕單獨寫文不符合股版主旨
04/06 09:37

04/06 09:37,
又希望讓股版人氣維持不墜有個地方聚集
04/06 09:37

04/06 09:38,
東南西北閒聊不設限才創那個盤中後閒聊
04/06 09:38

04/06 09:39,
也是版規最少去適用的模糊空間娛樂區域
04/06 09:39

04/06 09:40,
結果從eyespot單獨任版主後 就變成某y跟
04/06 09:40

04/06 09:41,
某a版友刻意檢舉與他有仇的版友的地方
04/06 09:41

04/06 09:44,
他當初自己也承認他的檢舉動機都是要讓
04/06 09:44

04/06 09:45,
eyespot版主疲於奔命然後自願離位這樣
04/06 09:45

04/06 14:38,
以上說明 如果小組長與版主沒有於一周七
04/06 14:38

04/06 14:38,
天內回覆 將逕行再上訴
04/06 14:38

04/06 20:13,
支持版主原判決
04/06 20:13

04/06 20:21,
嗚嗚快還我咖啡哥,我想看股版毀滅
04/06 20:21

04/06 20:21,
,拜託撤銷
04/06 20:21

04/06 20:44,
非申訴人、被申訴人與本小組其他板友請勿
04/06 20:44

04/06 20:44,
在他人申訴文下推噓文,謝謝。
04/06 20:44
※ 編輯: cofepupu (118.167.78.172), 04/16/2019 07:58:54 eyespot板主答辯 文章代碼(AID): #1Sh9HrhQ (Law-Service) R: [申訴] Stock版主判決水桶十年不符合違規事實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54814069.A.ADA.html 作者 eyespot (追求內心的自在) 看板 Law-Service 標題 Re: [申訴] Stock版主判決水桶十年不符合違規事實 時間 Tue Apr 9 20:47:46 2019 ─────────────────────────────────────── 小組長您好, 若按申訴人cofepupu之申訴文#1Sfv3SgU (Law-Service)所述, 本案爭點係cofepupu認為「格非」為某一公眾作家,非指特定板友, 故並未公開特定板友之個資。然比對前後推文: cofepupu: 格非 做人要乖 不要當檢舉仔喔 04/04 16:30 cofepupu: 大概只有格非吃飽太閒才會當檢舉仔亂檢舉人陷害人而已吧 04/04 17:03 cofepupu之推文內容顯然不是指該公眾作家,而是指某板友。 又根據cofepupu寄給本人之申訴信: 「他自己在PTT上公開的資料 https://www.pttweb.cc/bbs/FJU-LAW2010/M.1281892691.A.363 我叫他不行喔? 難道我知道他是誰 我叫他名字也不行? 我也沒直接講y1896547=李格非阿 我只是指名叫他不要再亂檢舉 讓他自己心裡有數而已」 顯然cofepupu由Stock以外之其他看板,得知y1896547的個資, 在未得到y1896547之同意下,將其公布於Stock板,因此本人判定 cofepupu違反PTT站規第一章第六條,加上cofepupu於一年內屢次 違反板規,適用板規4-0,予以水桶10年,本人認為並無不妥。 股板板主 eyespot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請 Stock板主 eyespot於72小時內至組務板 Law-Service說明 : 補充本案判決理由或答辯。 : 注意:涉及個資部分請去識別化勿公開張貼。 : 本文同步轉發至 eyespot板主信箱內。 :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5.131.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54814069.A.ADA.html

04/09 21:31,
請問 那跟眾版友天天在版上喊雯晴之類的
04/09 21:31

04/09 21:32,
有何差別?
04/09 21:32

04/09 21:33,
格非不是y1896547 他所專有的名字
04/09 21:33

04/09 21:33,
再者多了個姓 也是北宋文學家名字
04/09 21:33

04/09 21:34,
還是您以 檢舉仔 格非兩部分連結的關係?
04/09 21:34

04/09 21:36,
這樣是否屬違反站規文字獄之嫌?
04/09 21:36

04/09 21:37,
我沒有提李xx=yXXXXXXX 何來洩漏人個資?
04/09 21:37

04/09 21:38,
是否 代換成東坡 或蘇軾 亦同?
04/09 21:38

04/09 21:41,
又或是 剛好有個版友也叫東坡所以他檢舉
04/09 21:41

04/09 21:41,
就又算違規?
04/09 21:41

04/09 21:44,
寄給你的申訴信 不就是問你是否是檢舉?
04/09 21:44

04/09 21:45,
那隨便一個ID寄信給你說某版友講的詞彙
04/09 21:45

04/09 21:46,
是他的名字 那是否也是就算公開個資?
04/09 21:46

04/09 21:46,
這是否無限上綱之嫌?
04/09 21:46

04/09 21:47,
是否行文字獄之實?
04/09 21:47

04/09 21:54,
或改成 yXXXXX 做人要乖 不要當檢舉仔喔
04/09 21:54

04/09 21:54,
你覺得哪樣打推文 比較容易產生問題?
04/09 21:54

04/09 21:55,
就是確認google過 格非二字搜尋不到版友
04/09 21:55

04/09 21:56,
不會有他人連結的問題才會那樣打字
04/09 21:56

04/09 22:01,
請小組長釋疑 謝謝
04/09 22:01

04/09 22:17,
如附件3 4 是否又屬雙重執法標準之嫌?
04/09 22:17

04/09 22:24,
如果cloverfan之推文提到XX二字您判無違
04/09 22:24

04/09 22:25,
規 而我推文內提到就屬違規是否執法認定
04/09 22:25

04/09 22:26,
標準不一致? 您回信難認定違反板規,故
04/09 22:26

04/09 22:27,
不予處分 這是否兩件案子判決前後矛盾?
04/09 22:27
文章代碼(AID): #1Sj9YO32 (Law-Service) R: [申訴] Stock版主判決水桶十年不符合違規事實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55339416.A.0C2.html 作者 eyespot (追求內心的自在) 看板 Law-Service 標題 Re: [申訴] Stock版主判決水桶十年不符合違規事實 時間 Mon Apr 15 22:43:34 2019 ─────────────────────────────────────── 為證明申訴人即為個資所有人,茲附上申訴信如下: 作者 y1896547 (巴斯) 標題 股板違反站規洩漏個人資訊檢舉 時間 Thu Apr 4 17:13:46 2019 ─────────────────────────────────────── 有人在股板洩漏我的個資,事涉個人機敏請盡速處理 公告時也請把我的名字遮掉,謝謝 1.被檢舉人:cofepupu 2.違規事項與適用板規或判例: PTT站規 #11PhstD5 (PttLaw) [ptt.cc]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公開之個人資料。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七)違反其他由小組長訂定之群組規範及版主所訂定之板規者。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組長管理群組時,違反本站關於板主及小組長權利義務及管理 之各項規定,或其他不當行為。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者裁 量。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相關判例 #1SHR-Py_ (NSwitch) [ptt.cc] [公告] 洩漏個資三人禁言7天 3.文章代碼:#1Sf569a1 (Stock) 4.俱體事證: 噓 cofepupu: 格非 做人要乖 不要當檢舉仔喔 04/04 16:30 噓 cofepupu: 大概只有格非吃飽太閒才會當檢舉仔亂檢舉人陷害人而已吧 04/04 17:03 5.本人身分證明: https://imgur.com/------ (申訴人不願意公開身份證資料,故以-----取代) 只有用於檢舉請勿散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139.69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請申訴方cofepupu板友與被申訴方 eyespot板主進行最後的補 : 充與說明,期限為本文發布後於48小時內,期限到後小組依兩 : 造所陳的證據與答辯內容,經由可驗證性確認、板規與群組規 : 的檢視、小組與群組相關判例的參照,進行最後的判定與決議 : ,逾期不受理因未及補充與提示,作為拒絕小組判定的理由, : 請雙方把握補充的時間限制。 : 本文同步轉發至eyespot板主與cofepupu板友信箱內。 : 回覆或說明請推文回文,證據轉錄至本組務板,若轉錄文未經 : 小組要求而自行修改過將影響證據力,請注意。 :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5.131.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55339416.A.0C2.html ※ 編輯: eyespot (58.115.131.57), 04/15/2019 22:44:41

04/15 22:44,
到今天4/15 是否已超過48小時屬無效了?
04/15 22:44

04/15 22:44,
eyespot版主所PO文是否證實我主申訴
04/15 22:44

04/15 22:45,
所提及有某版友自行對號入座並不當檢舉?
04/15 22:45

04/15 22:45,
不然任何人看到格非二字 隨便google也找
04/15 22:45

04/15 22:45,
不到我有公開講XXXXXXXX=XXX?
04/15 22:45

04/15 22:45,
我去找個版友叫王格非或張格非來作證嗎?
04/15 22:45

04/15 22:46,
https://lihi.tv/Tvrur 要我找他來作證?
04/15 22:46

04/15 22:48,
請問以y1896547之詞 要如何證明我推文
04/15 22:48

04/15 22:49,
就是在公布他個資? y1896547=XXX?
04/15 22:49

04/15 22:50,
我家鄰居收編的流浪狗也叫格非找牠作證?
04/15 22:50

04/15 22:50,
還是我用死者甦醒卡找北宋文學家來作證?
04/15 22:50

04/16 16:52,
經板主檢視板面,cofepupu 未經同意於
04/16 16:52

04/16 16:53,
所以這時候又要翻供變成別人檢舉的?
04/16 16:53

04/16 16:54,
那是否請證明格非是該檢舉人特有"全名"
04/16 16:54

04/16 16:55,
而不是看到黑影就開槍 自己對號入座
04/16 16:55

04/16 16:56,
版上若有版友叫王格非 張格非 胡格非的
04/16 16:56

04/16 16:56,
是否需要一起出來作證公布到他們個資?
04/16 16:56

04/16 16:57,
還說沒有文字獄?
04/16 16:57

04/17 21:08,
cofepupu板友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04/17 21:08

04/18 19:45,
我是否需要找王格非版友來幫我作證我是
04/18 19:45

04/18 19:45,
在講他?
04/18 19:45

04/18 20:17,
還是陳格非可以幫我作證嗎?
04/18 20:17

04/18 20:20,
張格非說他不願意 還是找宋格非?
04/18 20:20

04/18 20:23,
怎麼辦 好多叫格非版友瘋狂寄站內信給我
04/18 20:23

04/18 20:24,
我都搞不清楚誰是誰了
04/18 20:24

04/18 20:27,
那我提問IanLi #1ShAg8h3 (Law-Service)
04/18 20:27

04/18 20:28,
裡面所提到48小時內 逾期不受理的部分
04/18 20:28

04/18 20:29,
這篇文章部分是否只能當新聞看看而已?
04/18 20:29

04/19 12:20,
然後我其實也很好奇 閒聊整天雯晴喊的
04/19 12:20

04/19 12:20,
也有可能只是被調戲去喊的人家也不一定
04/19 12:20

04/19 12:21,
真的有意願讓人家這樣喊 為什麼就沒有像
04/19 12:21

04/19 12:21,
y1896547所遇到的這問題 那到底是我問題
04/19 12:21

04/19 12:22,
還是他自己內心脆弱的玻璃心問題?
04/19 12:22

04/19 12:22,
明明格非就不是在公開指他阿 菜市場名阿
04/19 12:22

04/19 12:23,
跟怡君 或小明 小花 老王 小李不是一樣?
04/19 12:23

04/19 12:24,
還是我只要挾怨報復檢舉就最大?撿到槍?
04/19 12:24
附錄: A.Stock板板規 文章代碼(AID): #1RtQHpY- (Stock)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541252211.A.8BE.html **以下為節錄本** 4.違規與處份規範 說明:本板處份採累進制,不同違規項目其處份仍會累進,且採一文一罰, 因此板友務必尊守板規;而有處份紀錄者,與公告後或出桶後 (取較 長者) 一年內未有其他警告以上處份,視為表現良好紀錄歸零。 ◎處份累進原則為:砍文、警告、水桶一週、一個月+退文、十年+退文。 4-0. 4-1至4-10規範之處份為初犯之裁量標準,當板主主觀判定為鬧板、 惡劣行逕或一年內多次違反板規板主得直接砍文、退文並加重處份。 B.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文章代碼(AID): #11PhstD5 (PttLaw)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097252279.A.345.html **以下為節錄本**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公開之個人資料。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 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其他違規行為及小組長管理群組不當,由本站認定事實之有無。 第十條(違規行為檢舉權人) 第六條所訂各項違規行為中,除涉及特定個人權利,須由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 前項檢舉,須依本規則第三編所定申訴程序為之。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者裁 量。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C.Stock板對cofepupu處份紀錄 **節錄2018年至申訴日** 文章代碼(AID): #1QoXNlJ4 (Stock) [公告] cofepupu 違反板規4-5-3 水桶一週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523193327.A.4C4.html 文章代碼(AID): #1R9DCufn (Stock) [公告] cofepupu 違反板規4-0 4-5-3 水桶一個月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529140024.A.A71.html 文章代碼(AID): #1Sfq4A2z (Stock) [公告] cofepupu 水桶10年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554465034.A.0BD.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233.2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55685689.A.64F.htmlIanLi:轉錄至看板 Stock 04/19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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