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股板板主怠於執行板務

看板Law-Service作者 (IanLi)時間5年前 (2019/03/12 20:2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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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申訴方與被申訴方進行最後的補充與說明,期限為本文發布 後於48小時內,期限到後小組依兩造所陳的證據與答辯內容, 經由可驗證性確認、板規與群組規的檢視、小組與群組相關判 例的參照,進行最後的判定與決議,逾期不受理因未及補充與 提示,作為拒絕小組判定的理由,請雙方把握補充的時間限制 。 本文同步轉發至 eyespot板主與板友y1896547板友信箱內。 回覆或說明請推文回文,證據轉錄至本組務板,若轉錄文有修 改過將影響證據力,請注意。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90.18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52393384.A.C3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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