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 #1Myj5923 判決
#1N314Qwg (AboutBoards)
※ 引述《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之銘言:
: 請您將這些問題送往貴小組的組務版上洽詢
奉群組長之命令前來再議!
[公告] 語言研究院組務板規範
3. 組務宣布判決後,若有不服請依法於本板提出再審之訴。
奉本組規之法令前來再審!
: #1MvLatSx
: 組務這兩篇一併處理
: 組長依據板主 IMF 在2016/1/26所提出的投票資料來做判決,
: 經板友投票保留新聞且組長審核相關證據後板主群裁決並無不當,故本案予以駁回。
請問板友投票效力高於板規、組規或站規,甚至國法嗎?
什麼都訴諸多數暴力決,那要板規、板主何用?
拍賣網站販售日文書籍數以萬計,隨便一人上新聞都可貼到日文板,
那到底是日文學習板還是日文八卦板?
※ 引述《IMF (國際貨幣基金會)》之銘言:
: 因為本板允許於置底文販書文內推文,買賣日文書籍,而此篇新聞提供了
: 賣日文書的相關資訊,提供給想要買日文書的網友作為參考。
置底買賣文並未要求出售者必須公布或告知買方其姓名,
該新聞也沒提到是哪套日文書,是能參考什麼具體的日文學習相關資訊?
何況該新聞已證實為假!那提供網友不實的資訊又到底有何用處?
: 另組務未來不再受理此一申訴案,請musoutensei另尋管道請求刪除新聞。
如果貼文者願意刪除文章,早就刪除了!我還需要勞煩板主?貼文者也久未上站。
◆ PTT使用者條款』
5.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a)妨害他人名譽或隱私權
(b)張貼任何誹謗…不實…不法之文字
你們管理階層本就有義務和權力依據站規刪除違規違法之文章,
還能把責任推給鄉民投票一起霸凌板友哦?
○使用者 gold97972000 的建議:
吵架文就刪
○使用者 Kamikiri 的建議:
就只是另一場網路霸凌
※ 編輯: musoutensei (36.225.99.221), 04/17/2016 20: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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