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 #1Myj5923 判決

看板LangService作者 (無想轉生)時間8年前 (2016/04/13 17:13), 8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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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314Qwg (AboutBoards) ※ 引述《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之銘言: : 請您將這些問題送往貴小組的組務版上洽詢 奉群組長之命令前來再議! [公告] 語言研究院組務板規範 3. 組務宣布判決後,若有不服請依法於本板提出再審之訴。 奉本組規之法令前來再審! : #1MvLatSx : 組務這兩篇一併處理 : 組長依據板主 IMF 在2016/1/26所提出的投票資料來做判決, : 經板友投票保留新聞且組長審核相關證據後板主群裁決並無不當,故本案予以駁回。 請問板友投票效力高於板規、組規或站規,甚至國法嗎? 什麼都訴諸多數暴力決,那要板規、板主何用? 拍賣網站販售日文書籍數以萬計,隨便一人上新聞都可貼到日文板, 那到底是日文學習板還是日文八卦板? ※ 引述《IMF (國際貨幣基金會)》之銘言: : 因為本板允許於置底文販書文內推文,買賣日文書籍,而此篇新聞提供了 : 賣日文書的相關資訊,提供給想要買日文書的網友作為參考。 置底買賣文並未要求出售者必須公布或告知買方其姓名, 該新聞也沒提到是哪套日文書,是能參考什麼具體的日文學習相關資訊? 何況該新聞已證實為假!那提供網友不實的資訊又到底有何用處? : 另組務未來不再受理此一申訴案,請musoutensei另尋管道請求刪除新聞。 如果貼文者願意刪除文章,早就刪除了!我還需要勞煩板主?貼文者也久未上站。 ◆ PTT使用者條款』 5.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a)妨害他人名譽或隱私權 (b)張貼任何誹謗…不實…不法之文字 你們管理階層本就有義務和權力依據站規刪除違規違法之文章, 還能把責任推給鄉民投票一起霸凌板友哦? ○使用者 gold97972000 的建議: 吵架文就刪 ○使用者 Kamikiri 的建議: 就只是另一場網路霸凌 ※ 編輯: musoutensei (36.225.99.221), 04/17/2016 20:52:37
文章代碼(AID): #1N3WtEhX (Lang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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