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forsale版主xy9999水桶判決

看板L_TradeCente作者 (今月的夜色真美阿)時間2年前 (2021/12/24 13:22), 2年前編輯推噓13(1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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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youngglasses 被申訴人:xy9999 看板板名:forsale 判決內容:文章代碼(AID): #1Xn4Mf-r (forsale) [ptt.cc] [公告] 水桶公告 *[1;30m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或精華區路徑。*[m 申訴訴求: 1.撤回水桶處置 2.對於一個如何施行有疑義的板規,應當給予非常明確的範例, 或者是給予提醒或警告之後才行水桶. 否則誰能知道要如何遵循你的板規 這樣的施行方式僅阻止非專業賣家的一般版友使用此版. 申訴理由: 1. 想要po文販賣的商品為一個公司內部抽獎得到的單車 (此為實體獎品) 2. 由於不想占用家中空間,因此跟廠商說好, 直接至單車行領貨,並依現場貨況選單車顏色. 3. 貼文中已經描述一起至單車店取貨方式. 並且明確敘明單車品牌型號. 並且為了符合板規1-13 必須貼有實品照片,還特地去購物網站尋找該物品照片. 因照片是綠色, 還在照片下方註明目前店中有白黑綠三種顏色可選. 4. 我從未使用forsale 版, po文前甚至還花了20 分鐘思考1-13 板規我該如何遵守. 一般而言,如果是一個純新品的商品. 只需要描述清楚商品規格,買家就可以從網路上自己了解是哪一台東西. 何況我這是去單車店中取貨,顏色還可以選. 除了拿現有網路上的照片,也確實想不到其他方式. 另外,這也不是虛擬的票卷類物品. 5. 版主回信回答如下: 簡單來說 不是你去拍賣網去下載一張商品圖片就當作你的實體照 抽獎得到 應該也會有相關證明吧? 或是提貨單 均可以證明 你的確是擁有此商品 而非是你的做法 板規看不懂 下次張貼前可以先詢問或是參考他人貼文 a. 你的1-13板規沒有提貨單三個字, 另外這個也不是一般認知的禮卷,兌換卷等虛擬商品 b. 公司內部的獎品,沒有你所謂的提貨單這種東西. 文章內部也敘明了,就是我們本人一起去單車店領貨. 品牌型號已經都敘明,顏色也標明有三種可選. c. 我發文前花了20分鐘思考該如何符合這個1-13板規, 也?過版上文章關於抽獎文章,並沒有跟我一樣的情況. 已經花了不少時間去思考如何符合板規,你還希望使用者如何操作? 直接發文問版主嗎?? 不少版主是不收這種詢問信件的. 如果你的板規無法明確到讓人知道該如何操作. 那你應該作的方式是糾正或是給予實例 *[1;30m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m *[1;30m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144.1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radeCente/M.1640323324.A.7E3.html ※ 編輯: youngglasses (118.233.144.141 臺灣), 12/24/2021 16: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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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去信請版主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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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問 您如何證明 該項商品是您本人抽獎得到要出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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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章看到僅一張網路圖片 如何證明確實有這項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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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要求買家先行匯款或是做任何事情. 商品是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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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去單車行提貨給錢,不然難道要我請單車行寫單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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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的廠商提供獎品給公司抽獎,經常都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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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提貨是賣家買家我們一起去,不理解為什麼還要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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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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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抽獎 你總有個憑證證明你有抽到吧?版上規定最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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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的是要證明你的確有這項物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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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重複看了版規三次,沒有看到板規有那裡寫,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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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自己擁有那項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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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抽獎的憑證,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當場抽當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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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東西都是沒有甚麼所謂的憑證.我們是因為認識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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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獎品的商家,所以特別跟商家說我們晚點再取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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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一點那條我指出來,是因為你沒有明文寫凡來本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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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都必須提供你確實本人持有該商品的hard pro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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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都必須提供你確實本人持有該商品的準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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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代表我不認同應該只賣自己擁有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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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你看我的例子.我賣家本人直接跟買家面交取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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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有要求賣家提前匯款或是任何損及他利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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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非常明確地寫出來產品型號,並且商品是直接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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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店內取貨的未售商品. 售價也低於市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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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到底還要證明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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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04:21, 2年前 , 26F
我已經信件說明很清楚,你要賣這個東西 必須提拱實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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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憑證,若都沒有就是違反板規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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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歸已經說明清楚,若要玩文字遊戲,本人將最終權限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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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給小組長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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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 你無法提供證明你擁有該項商品便不符合該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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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了 即便是抽獎 你也沒有提供你得獎的任何證明 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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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照是可以證明你的確擁有該項物品 抽獎聯也是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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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疑慮的確該詢問版主 既然要發文還是得遵照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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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 實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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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 你無法提供證明你擁有該項商品便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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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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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版規定了" 這不在你的板規裡面. 請告訴我你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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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有直接挑明了講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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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1-13 看起來虛擬票卷的部分指得是禮卷之類的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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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這不會是只有我有這種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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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到這個版的新人幾乎都會這麼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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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文前反覆看了你的板規, 現在反覆看了你的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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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看不出來這樣的東西,你這樣直接水桶30天,合乎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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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 這到底哪邊玩弄文字遊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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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作為使用者,我也補充給你們了一個情境是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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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考慮到的. 我今天可以請公司寄我一個email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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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我抽到獎,也可以請店家手寫一個證明. 但是這種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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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誰都能偽造,這到底有甚麼意義?公司內抽獎,很常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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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直接發放,沒有在那邊甚麼得獎證明的.這很正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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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可以為了你們這板規,直接領了單車,然後回家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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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不領是為了家裡擺不下,另一方面是,不領才能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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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顏色. 假設我今天領了一個特定顏色,三個顏色可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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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的人不喜歡我選的顏色,那不但狗拿耗子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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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做這種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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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解釋這情境是我還想跟你們說明,要不然退一百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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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板規根本就沒有明文寫清你說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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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本人跟買家一起去店裡取貨,全新品.拿了才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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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到底哪一點會損害買家利益阿???? 這邏輯不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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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現在的做法應當是撤回水桶,然後將這條明確的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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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板規,"必須證明本人實體持有該物品或票卷"提出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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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這個明確寫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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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非實體照物品 請提供其他方式證明 看原文沒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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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證明方式 只有一張網路抓的圖 即便是請公司還是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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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15:56, 2年前 , 64F
開立單據 的確可以證明的確你擁有該項物品 但原文並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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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15:56, 2年前 , 65F
有提供 版主處理方式並無不妥 你的文的確沒有任何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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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15:56, 2年前 , 66F
明可以證實你擁有這項物品 一開始發文還是得照規定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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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15:56, 2年前 , 67F
而非事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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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XnLZyVZ (L_TradeCen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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