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ChanelN5) Re: [公告] 水桶公告:amyyeh26
※ [本文轉錄自 amyyeh26 信箱]
作者: amyyeh26 (可愛的皮卡丘)
標題: Re: [公告] 水桶公告:amyyeh26
時間: Sat Jan 28 23:26:39 2012
※ 引述《ChanelN5 ( )》之銘言:
: 您好
: 謝謝您的來信, 看完您的來信, 這邊有幾點想請您釐清:
: 1.既然認為板主們懲處不公(刻意毀你帳號), 那為何不於事發之時, 立刻來信反應? 為何
: 把去年八月和十一月的問題, 拖到今年一月才做處理? 既然有心要處理, 又為何處理方
: 式馬上就是用"已經寫信去申訴"來要脅版主?
我沒有要脅你們 是因為我已經去申訴了 想說告知你們一聲 我不知道你們能不能理解
有人在同一個版上被給七個劣文的感覺
亦或是 你們可能都是遇到窮兇惡極的人 有沒有遇過善良老百姓 就算遇到判決下來
第一個反應通常是 既然有違規我們默默吞下來
因為這幾天過年逛版 很多人犯錯 但是我很驚訝的發現 他們罰責的都是很小的
還會提出抗議 我這樣等於是騎車沒戴安全帽 你們罰我終生都不能開車 騎車
但是別的地方沒帶安全帽 還可以警告帶過 所以越想越覺得 有機會得話爭取看看也好
: (如果之前有來信反應過, 也麻煩您提出信件證明, 因為距離去年事發, 已經過了太久,
: 板主的信箱容量有限, 沒有辦法永遠容納所有板友的來信! 以我的信箱來說, 我並沒有
: 看到您的來信詢問!)
我沒有去信反應 因為我一向是非常奉恭守法的人 既然犯法又有版規 我當初也
不知道應該做何反應 難道是我有反應你們就會撤銷嗎?
因為版規理面有寫 初犯能不能網開一面 版規也說不行 所以我不知道我要寫去幹嘛
: 2.您確定您的違規是"po文忘記刪掉"嗎? 請再回去看置底板規和兩篇關於您的懲處公告,
: 您的違規是"手動置底," 置底板規寫的非常清楚:
: 1-2.禁止連續兩天內置底或重複的刊登[商品/文章/連結],重新刊登須至少間隔一天,
: 以PTT的發文日期為準,例如 10/2 刊登的文章,要 10/4 才能重新刊登
這個我知道 我已經告訴你了 跟別的版比起來 很多都是水桶兩個禮拜 而我是五個劣文
加上之前超po (忘記刪除) 有七個 我覺得那些都不是很重大的事情 很多版主都會先警告
你們可能要表彰自己版規踩很硬 所以罰則訂很重 人家可以給警告 你們罰一百萬
那反正我就是申訴
: 而您兩次被懲處都是因為未能依照此規定發文! 而該項違規也有一個懲處標準, 置底公
: 告都寫得清清楚楚! 處罰輕重絕不因人而異!
: 話說回來, 如果您第一次(去年八月)被懲處(劣2)後有馬上去看置底公告, 即時找出違規
: 之處, 也就不會有二次違規和懲處(劣5)!
: 3.每一個板有自己的板規, 在該處發文自然應該遵守該板規定, 若不服規定, 為何又在該
: 板發文? 再者, 第一次被懲處後不但沒有做出回應, 反而繼續在自己不服的板裡繼續發
: 文, 繼續違規? 最後, 何故自己不斷違規, 卻提出他板的規矩來合理化自己在forsale出
: 的問題?
: 4.板主們與您素未謀面, 對您的背景資料一無所知, 管理板面只認板規, 不認id, 又何來
: "深仇大恨"之說? 如此說詞, 是否已經悖離了事實, 只為誇大事態情節而用?!
: 如果真的有心溝通, 處理問題, 是否應該就事論事, 而非誇大其實, 對板主們抹黑, 做
: 出無謂的指控, 造成雙方不必要的傷害呢?
: 謝謝您看完我的回信, 這封信我也會同時轉給一同被您申訴的另一位板主! 所以也請您放
: 心, 板主們之間, 管板都是公開透明化的, 都是依照板規行事, 沒有私怨, 也絕對問心無
: 愧!
就轉吧 我也沒說你們對我有私怨 我只是覺得這麼小的事情 給人家五六七八個劣文
es版被抓到賣家上去自己有"營利"廣告文 都只是水桶一兩個月
我不過就是今天po 明天再po 沒有注意道要隔一天 這樣被給七八個劣文
我不知道你們會不會在想說 別人要消這些劣文消到民國幾年
還是覺得自己執法嚴峻覺得很驕傲 我這樣帳號去哪裡都很難po文 等於是毀掉不是嗎?
: 敬祝 新年快樂
: ChanelN5
: ※ 引述《amyyeh26 (可愛的皮卡丘)》之銘言:
: : 我已經寫信去申訴了 本來是想要放棄這個帳號 不過希望有一試的可能
: : 我沒有在不該買賣的地方po假心得文 也沒有鬧版之類的情事 帳號已經用快10年了
: : 連es版 賣家去假裝網友po文讓大家來買自己的東西這種營利行為 都沒有判這麼重
: : 被這樣一搞 這個帳號可能也用不下去了
: : 這些都是我自己的東西 用不到便宜賣掉 我身上的劣文都是你們給的 這樣毀掉我帳號
: : 我不曉得你們是有甚麼深仇大恨這樣一篇文章給一個劣文 不過就是po文忘記刪掉
: : 可以永久水桶我都無所謂 這樣給我七八個劣文 不是想毀掉我帳號是甚麼?
: : 我無法到各版去po文章 總之我已經去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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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amyyeh26 (174.101.220.112), 時間: 02/08/2012 06: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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