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Gossiping板主群 違規

看板L_TalkandCha作者 (乂煞氣a夾小妹乂)時間3年前 (2022/07/01 23:51), 3年前編輯推噓1(104)
留言5則, 1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 引述《arsonlolita (蘿莉塔大魔王←男的勿約)》之銘言: : ※ 引述《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之銘言: : : arsonlolita公告我覺得是不對的 : : ┌──────────────────────────────────── : : │ 文章代碼(AID): #1Q2PscU6 (SYSOP) [ptt.cc] 批踢踢實業坊20171113聲明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YSOP/M.1510579622.A.786.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這是2017年的聲明,事實上時代一直在進步, : 內文提到: : "對於少數或弱勢族群因本站所屬看板部分使用者的強烈言論而感到不安" : 今天是2022年,同志族群已經不是什麼少數或弱勢族群, : 我們是第一個同志開放婚姻的亞洲國家, : 我們立法保障,社會風氣也趨於成熟, : 我們要走向真正的平等,我認為若刻意為了誰去保障, : 反而是一種更難看的偏見甚至歧視性。 : 時空背景已不同,我認為修正並沒有什麼不妥, 現在是在討論要不要立專門版規刻意保障的問題嗎? 是在討論你宣告不受理特定族群歧視謾罵案件耶 照你的邏輯 原來一直以來受理女性、男性、政治族,群諸如此類的特定族群謾罵羞辱歧視案件 是變相刻意保障,反而是一種看難看的偏見甚至歧視。 不受理才是走向平等 你在共三小 : 況且修正的前提是代理群組長的實務判決。(註1.2) : 既然可以隔著不同板的發文記錄, : 作出所謂"可受公評之言論不判定違規", : 即便攻擊對方噁心也非單純人身攻擊, : 同理, : 未來對於同志所謂之性別爭議性,針對同志,非板上使用者, : 也基於"針對言行所為之批評,非單純人身攻擊" : 比照相同標準不違規。 : 若標準不一,反而顯得代理群組長FallRed的判決非常低能, FallRed是受理案件進一步,審視案件內容,做出認定是合理評論並非是謾罵的裁定。 你是不受理,拒絕審視案件瞭解個案是否有受攻擊之意。 兩者天差地別 你做了多少屆的版主了阿,處理了多少篇版規七案件了 難道案件一經檢舉不問緣由,不審視案件內容通通判定違規嗎? 我相信八卦版主群都會經過審查案件內容,再經由個人主觀判定來進行裁決 但每個人的成長環境學經歷都不同,都是獨立個體無論個別版主、檢舉人、被檢舉人 你判定未達的案件不會少 你認為FallRed判決不公,那有多少人認為你判決也不公 不滿意版主判決怎麼辦 一般看板使用者依照規定申訴,要不然就吞下去 你們比較厲害 選擇不受理不問緣由不審視案件內容。 還把過往所有版主群共同認定是歧視謾罵的違規人放出來,通通都是合理評論。 藉此表達判決不滿 甚至想藉此證明FallRed判決有多低能 : 我想FallRed可以當到代理群組長,應該不是靠裙帶關係, : 而是有更先進的法律見解才是。 : 註1: : #1Yic_-9D (L_BoyMeetsGi) : 一、被申訴人主張「teke是依照你本人過往在八卦版有引起性別爭議性發言所給之批評 : ,屬可受公評之言論不判定違規。」並在申訴溝通信件中提出多篇爭議文章,因此 : 此部份組務認同板主所言,即teke是針對言行所為之批評,非單純人身攻擊,也非 : 申訴人所稱「莫名其妙被罵」。 : 註2: : 目前制度下群組長間互為代理,大家同是小組長,私相授受。 : 若仍有問題應由總監或站長出面裁決。 從以前在組務群組站務看板都可以看到你的身影,你不斷的發出怒吼 批判上層都在私相授受,小團體互相包闢,拉幫結派的,判決裁決不公平 發起狠來連站長也狗罵一頓,那時候你多麼正氣阿。 現在你還是一樣批判上層私相授受 我檢舉文第一篇留言有人跟我說 小組長版主都他們的人 我是覺得不會過啦 你認為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35.167.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56690695.A.2D7.html

07/02 00:21, 3年前 , 1F
如果我在同一篇推說他們每個都不爽對方
07/02 00:21, 1F

07/02 00:22, 3年前 , 2F
你會不會信@@? 閒著亂問 沒事
07/02 00:22, 2F
意境太高 我無法參透 ※ 編輯: tn00270144 (114.45.173.54 臺灣), 07/02/2022 00:23:04

07/02 00:24, 3年前 , 3F
你句尾說有人推這段 你這說法就是信一下
07/02 00:24, 3F

07/02 00:24, 3年前 , 4F
推個不同內容你這篇會變化嗎?
07/02 00:24, 4F
我會用我自己觀點來質問結尾 本質差不多,都是質問 無論哪一種他有權力直接否認。 ※ 編輯: tn00270144 (114.45.173.54 臺灣), 07/02/2022 00:34:16

07/02 00:36, 3年前 , 5F
GJ 睡覺去
07/02 00:36, 5F
tn00270144:轉錄至看板 About_Life 07/02 23:18
文章代碼(AID): #1YlnW7BN (L_Talkand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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