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 Wanted 版版主gogin之水桶退文判決
#---------------------[ 提 出 申 訴 案 應 注 意 事 項 ]----------------------#
1. 是否已詳細閱讀本組置底《組規》與《組務板規》? (是/否)
是
2. 申訴前,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是/否)
是
3. 是否已準備好下列相關證據文章,隨案轉錄至組務板? (是/否)
(a) 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b) 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c)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是
※上列問題請先確認並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題以上答案為否者,將暫緩受理至修正為止。
※撰寫申訴主文時,請儘量避免使用情緒性及攻擊性字眼。
※提出申訴前,請按 Tab 進入文摘區,並詳讀本組重要公告。
#---------------[ 以 上 刪 除 將 暫 緩 受 理 至 補 正 為 止]-----------------#
申訴人 :eyck
看板板名:wanted
被申訴人:gogin
申訴訴求:願承受水桶一週但要求撤回退文之判決
申訴內容:
公告:
作者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看板Wanted
標題[公告] 多人禁言退文公告
時間Mon Dec 24 09:58:26 2018
●78169 ! 112/23 eyck □ [問安] 跨年沒約的問安 ●78188 ! 12/23 loveoldwoman □
[徵求] 女性聊天 版規3-3 文摘33
原文:
作者 eyck (魯汪.汪叫獸) 看板 Wanted
標題 [問安] 跨年沒約的問安
時間 Sun Dec 23 17:16:0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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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晚安 雨天晚安
下雨天 讀書天
讀到後來都去找周公下棋
還好不是周遊...
今年找到伴一起跨年的願望又再一次落空
記得去年 前年 大前年的倒數願望都一再的落空
如果妳也是
來聊聊吧...
板規3-3
3.禁止徵求帶有曖昧或戀情之各種聊天方式(包含網路軟體、視訊、電話等方式)
任何形式的真心話、真心話團聊天以及文內未註明聊天方式、且帶有地點提示、並徵求異
性的聊天,也視為違反此項。
我想請求關於版規3-3的釋疑
請問觸犯該版規之該當要件為何
各要件間是and的關係還是OR的關係
第1個 我內容應該沒有徵求帶有曖昧或戀情之各種聊天方式(包含網路軟體、視訊、電話等方式
第2個 我沒有任何形式的真心話、真心話團聊天
第3個 內未註明聊天方式、且帶有地點提示、並徵求異性的聊天,也視為違反此項。
這項我有疑慮 徵求指定異性聊天如果是禁止的
在wnated版搜尋 女孩 聊天
https://imgur.com/a/d3nOacz
甚至可以追朔至2月都有指定異性指定地點的聊天
這種強烈明顯指定性的
明顯與 一、徵求板板規要旨:
1. 徵求板板規乃規定汪梯板的違規事項之判定以及版主的權利義務,
以期將汪梯板風帶入一個"沒有性別、年齡限制的談天園地",並讓板
友們無論在人、事、物上的徵求上在不違反現實法律以及相關規定
的原則,能夠得其所需,使徵求版能夠更有所用途。
不符合
強烈明顯指定異性指定地點的徵聊天都沒事了
為什麼我這樣閒聊性質的聊天文會需要受到這麼嚴厲的處分
而且留言處的版友應為男性
我也是有聊有回
並非真的單只徵求女性聊天
如果是有無指定聊天之判斷
我是看到版規3-3"各種聊天方式(包含網路軟體、視訊、電話"
我誤認為不能指定聊天方式而未指定
第4個 晚安台北 是否構成等同指定地點的要件
第5個 "妳"的選字錯誤 是否構成指定異性的要件
如果要件成真
那是否女性版友在打字key妳的時候 是否也不能打成"你"
也可以被認為在指定男性
如果只有男性版友不能打字key"妳"
是否有違憲法所保障之平等權
引用憲法平等原則
平等原則,是指相同之事件應為相同之處理,不同之事件則應為不同之處理,除有合理正
當之事由外,否則不得為差別待遇。
另外這真的只是無心之錯
我的電腦預設選字就是妳
也許有擦邊球的疑慮
如果因此被誤會
我真的覺得很抱歉
但因為這樣的擦邊球就就處以退文之嚴厲處分
是否有違憲法上的比例原則
補充第6個 判決上的瑕疵(12/26 02:52)
由於第6個補充有觸犯站規之疑慮
故將此點內容刪除
另外針對版規9-6有疑慮
6.禁止未經同意使用他人ID發文造成他人假象者。
未經同意 好像少了一個主詞
請問這個主詞 是 原帳號持有者? 還是版主的同意?
如果是後者
要怎麼申請同意權?
版規好像也沒有寫得很明確...(感覺我在抓bug...)
但我覺得可以補上參照站規共同使用帳號條例
就完整了
最後
在與版主站內信溝通後
理解到
畢竟我還是有疑似踩到板規的擦邊球
這個部份我真的感到非常抱歉
我願受水桶一週以上的處分
但還懇請撤銷退文之處份
由於退文會影響在其它版的PO文權利
屬於嚴重的處分
這樣會間接強迫我得創分身帳號才能在其它版發文
有種變相鼓勵犯罪的感覺
創分身帳號是嚴重的違反PTT的規定
這是任何一版都不允許的
關於創分身帳號是嚴重的違反PTT的規定之敘述(12/26 02:53)
經由版友提醒
在此我做修正
但的確嚴重影響我在常去的版發文推文之權利
為了避免造成下面留言推文之誤會
這段我只做補充修正 而不刪除
再次懇請法外開恩
拜託了
謝謝
[證01] 禁言退文公告
[證02] 被禁言退文之原文
[證03] 溝通站內信1
[證04] 溝通站內信2
[證05] 溝通站內信3
[證06] 溝通站內信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9.135.1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545633887.A.B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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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但不否認也有指定男性的意思
不然為什麼有些公告性的文章要特別強調
你/妳
舉這個例子只是想凸顯平等原則和比例原則的問題
你說的部份我也認同無法否認
※ 編輯: eyck (60.250.124.10), 12/24/2018 14:59:32
※ 編輯: eyck (163.29.135.125), 12/24/2018 15:11:25
※ 編輯: eyck (163.29.135.125), 12/24/2018 15:29:16
※ 編輯: eyck (163.29.135.125), 12/24/2018 15: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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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我有感覺到你的好意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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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最近讀書讀到有點入魔了
生活的種種都套入 憲法 民法 行政法...
雖然我已經有在克制了(完全看不出來)
※ 編輯: eyck (114.24.69.85), 12/25/2018 01: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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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兩位大大的提醒
我已修正我的說法
謝謝
※ 編輯: eyck (114.24.69.85), 12/26/2018 02:46:20
※ 編輯: eyck (114.24.69.85), 12/26/2018 02:50:39
※ 編輯: eyck (114.24.69.85), 12/26/2018 02: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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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yck (163.29.135.125), 12/26/2018 14: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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