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hateOnas 申訴 Gossiping/seabox 案

看板L_TalkandCha作者時間5年前 (2018/12/19 14: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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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D1160 【裁判日期】 民107.12.19 【裁判案由】 hateOnas 申訴 Gossiping / seabox 案 【裁判全文】   申訴人(hateOnas) 不服板主(seabox) 對板規四「政問」的判決。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申訴案駁回。 ─────────────────────────────────────── 說 明   一、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S6DftW3 辦理。   二、援引 Gossiping 板規 (2018.12.11) 第四條:〔政治八卦規範〕  ̄ ̄ ̄ ̄ ̄ ̄ ̄ ̄ ̄ ̄ ̄ ̄ ‧ 發文(含回文)內容討論包含下述類別,且文章有八卦性質,即為政治八卦。 ‧ 人物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特定政治人物(歷任、現任之正副總統、政務官、 黨職人員、民意代表、競選中之候選人、發言人、常見於相關媒體發言之幕僚)及 上述人員之伴侶。   三、引述板主對板規四修訂之說明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看板: GossipPicket 標題: [草案] 0216 板規修改-第四條 時間: Mon Feb 8 02:03:16 2016

02/08 02:51,
配偶不能問 那父母兒女兄弟姊妹呢?
02/08 02:51
板主群討論過,直系血親會管太寬,所以限定配偶(伴侶)。

02/08 02:55,
配偶是法律用詞,比伴侶明確喔
02/08 02:55

02/08 02:56,
伴侶這種講法國外是指"性伴侶"喔
02/08 02:56

02/08 02:56,
配偶才是正確法律用詞
02/08 02:56
這邊泛指政治人物的另一半, 你要說性伴侶也算。 畢竟搞不好未來會有出櫃的政治人物, 即便國家法律暫時無法認同為配偶, 但還是會算政問,故就此定為伴侶。 又或某天有個像蔡OO/王OO這種妻妾成群的從政, 你隨便問其中一個老婆也算政問啦, 不然一定會有人表示非法定配偶, 來鑽這種漏洞。 (僅引述部份說明,全文如本案附09)    四、檢視本案相關事證及其溝通信之內容,其爭議為郭新政女士與前台北      市議員李新先生間的關係,是否合於板規四「伴侶」的規範。      經查板規四「伴侶」修訂的原意(如本文說明三),除法定配偶之伴      侶外,在客觀上應具有長期共同生活共同家計之事實,且與法定配      偶極為相似,係板規所規範之伴侶。組務認為,本案郭新政女士與前      台北市議員李新先生,即非為法定配偶,亦未有與法定配偶極為相似      的關係,應僅屬男女朋友間的關係。其兩人相互間的關係,非板規所      規範之「伴侶」關係,板主依此判定本案相關之檢舉案件,均未達違      規標準,合理且適當,故本案仍維持板主的判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148.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545201704.A.A8A.html
文章代碼(AID): #1S6UWegA (L_Talkand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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