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不服wanted版版主gogin之水桶退文判決

看板L_TalkandCha作者 (積極.熱情.)時間6年前 (2018/05/21 11:46), 編輯推噓6(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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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 VOT1077: 看了一下原文 我會從 群組要求男女1:1 以及帶有情侶提示 05/20 20:03 : : → VOT1077: 這兩點作為板主答辯主張 05/20 20:04 : : → VOT1077: 簡單說 一般同興趣的群組 不會要求特定性別都要等比例 05/20 20:04 : : → VOT1077: 性別不會是正常一般交友群組的要求 除非你是聯誼性質 05/20 20:06 : : → VOT1077: 有男女需要相等配對的需求 才有這樣的規定 05/20 20:06 : : → VOT1077: 承上 既然有男女配對聯誼的特性 05/20 20:07 : : → VOT1077: 那又特別提示 〝參加此群組有成為情侶的機會〞 05/20 20:08 : : → VOT1077: 順著整篇看來 即有符合版規規定禁止聯誼性質的內容 05/20 20:09 : : → VOT1077: 我想版主依據板規給予處分 也蠻合理的 05/20 20:09 : : → VOT1077: 以上給WANTED版主參考 05/20 20:09 gogin大大支持VOT1077的論述也說不再答辯 那我來解釋VOT1077大大提出的疑慮 聯誼性質要求男女1比1,是因為"辦活動需要" 不管是換桌聯誼,配對聊天或是規劃小遊戲 若沒控制好參加人數跟性別比例,非常容易有人被晾在旁邊 即使是不收費的聯誼活動,還是會讓人感覺很差 這個概念跟想法大家應該都知道 所以我的內文若有寫到"過往出席活動會盡量維持男女1比1" 這個才是有很大問題吧!! 很多事情會因為性別的不同,導致對同一件事情有不同的看法 我文章的標題是歡樂雙北快樂群,本來就是希望群組是大雙北的縮影 希望維持男女1比1,只是為了讓群組內的話題討論更多元 讓群組的活動可以更多樣性,讓群組可以產生有更多不同的聲音及意見 而並非是為了男女配對需求.... 我過去的國小跟國中 (高中可能有分類組,大學會因為科系影響以及特殊性質學校先不討論) 每一個班級的男女比例也幾乎都是1比1 不就是為了要培養兩性關係,了解兩性差異嗎? 學校維持男女1比1,難道只是為了鼓勵班對出現?? 再者,加入群組一定是為了要認識異性朋友嗎? 難道不能認識同性的新朋友? 為何會有先入為主觀念,就是男生只想認識女生,女生只想認識男生呢? 也有幸運的團員在團內認識到另一半變成群對 這句話是想描述群組發展成熟以及正向 還有團員的素質不差,而非拐瓜劣棗 根本沒希望大家快進來挑對象的意圖 另外一點,會有聯誼是完全沒有設定任何條件與性別嗎? 完全不設限也被當聯誼性質,是否有點不合邏輯? : : → gogin: 感謝 似乎方向可以修正 我會想想再做論述 05/20 20:10 : : → VOT1077: 再說 既然有維持男女比例 又 只徵三人 那一定有特定性別 05/20 20:16 : : → VOT1077: 優先的可能性 被徵男女不可能一個男 一個女 一個不男不女 05/20 20:16 : : → VOT1077: 蠻符合 3-2性別差別待遇徵求的要件 05/20 20:18 有加入群組的人都知道,人數一直都是非常無法控制的因素 有的人加入了從來不說話,然後也無預警地突然退出 然後就會看到接二連三的退出,可能早上有35人,下午就變成32人 更別說有人加入不到一小時就離開了... 再徵收三人,只是一個簡單的數字描述,難道我要因為今天退出3人 所以明天我要編輯文章變成徵收6人嗎? 有需要嚴謹到這種程度?? 另外再徵收三人,是計畫是希望,而沒有說一定要 到最後可不可以只收兩個,應該可以吧!! 可不可以超收變成四個,也是可以吧!! 那就更別說發文之後沒有新增團員,因為最後也可以不收人 綜合上述言論就沒有男生優先或女生優先,男女差別徵求的問題 最後我想再說一下 群組成立近兩年,若真的是聯誼性質群組,怎麼可能總人數才不到40 聯誼隨便一個活動都十幾二十人,甚至更多 成立快兩年下來,超過400個人才是正常吧!! 群組成員搬家,我們都跑去成員新家開整天的party了 會有聯誼群組可以熟悉到這種程度嗎? 真的很想把手機拿到各位面前 每個人切入的觀點不同,又或者看到的重點也不同,我都尊重 但還是希望可以審視全文內容以及用合理的邏輯來評斷 敝群組真的不是聯誼性質的群組也完全沒有要用徵求情侶來做號召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154.20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526830835.A.3FD.html : → gogin: 應該v大論述很合理了 不會再答辨 我應該說沒他好 05/21 04:5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17.1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526874404.A.AEB.html

05/21 11:58, 6年前 , 1F
要求男女比例是因為辦活動需要呀 那可以結案了....(茶
05/21 11:58, 1F

05/21 12:00, 6年前 , 2F
討論是否多元與性別有沒有等比例有關?....嗯....
05/21 12:00, 2F

05/21 12:01, 6年前 , 3F
我在wanted也不是沒參加過活動 每一次男女比例從沒要求1:
05/21 12:01, 3F

05/21 12:03, 6年前 , 4F
照樣很開心 交友就因為有性別落差而使活動變調?哈哈
05/21 12:03, 4F

05/21 12:05, 6年前 , 5F
我想這CASE很明顯了 不多說了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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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2:14, 6年前 , 6F
其實單就文字而言 並無法判斷實際貴團行為 只能單純由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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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2:14, 6年前 , 7F
做有沒曖昧與紅娘行為判斷 人數亦不能為是否有其行為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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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2:18, 6年前 , 8F
版主再怎嚴謹再如何神 都只能由單純文字判斷 此案再檢視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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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2:18, 6年前 , 9F
樣不會更改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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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2:21, 6年前 , 10F
疑!? VOT1077大大你可能會錯意了
05/21 12:21, 10F

05/21 12:21, 6年前 , 11F
我是說,若我的內文寫到過往活動的男女比例是1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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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2:22, 6年前 , 12F
才是有問題,但我的內文並不是這樣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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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2:24, 6年前 , 13F
To:gogin大大 我知道,但有人提出疑問,我還是得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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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2:33, 6年前 , 14F
本文內強調成員男女比為1比1 實際上把有組員成為男女朋友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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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2:34, 6年前 , 15F
吸引人徵求點 也有見面行為 亦構成3-3的曖昧 而你們實際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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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2:34, 6年前 , 16F
況行為活動 版主只能由文字做判斷 這也是v大補充後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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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2:41, 6年前 , 17F
這部分就又回到之前3-3曖昧的或暗示聊天徵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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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2:42, 6年前 , 18F
或是群組描述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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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3:02, 6年前 , 19F
主要還是3-1引申出來 你沒有那句有人交到男女朋友 就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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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4:11, 6年前 , 20F
那以後PO內文如果提到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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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4:11, 6年前 , 21F
過去群組裡面有人打架...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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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4:11, 6年前 , 22F
請問也與該徵求有何關連?
05/21 14:11, 22F

05/21 14:14, 6年前 , 23F
關於m的無關申訴話題就不回應了
05/21 14:14, 23F

05/21 14:20, 6年前 , 24F
不對啊...你不是說這樣的說法
05/21 14:20, 24F

05/21 14:20, 6年前 , 25F
徵求者講出過去的情況
05/21 14:20, 25F

05/21 14:20, 6年前 , 26F
就是徵求者的想法
05/21 14:20, 26F

05/21 14:20, 6年前 , 27F
這是你講的
05/21 14:20, 27F

05/21 14:20, 6年前 , 28F
怎麼現在又不回覆了?
05/21 14:20, 28F

05/21 14:20, 6年前 , 29F
你不回覆...以後貼文的人
05/21 14:20, 29F

05/21 14:21, 6年前 , 30F
怎麼知道還會不會被桶?
05/21 14:21, 30F

05/21 14:24, 6年前 , 31F
你的推文已偏離原文太多所以不回應喔^.^
05/21 14:24, 31F

05/21 14:27, 6年前 , 32F
申訴為單一案子就事論事討論 假設性問題就不處理了
05/21 14:27, 32F

05/21 21:51, 6年前 , 33F
3-1前面已答辯過,若無新論述的話就不再回應
05/21 21:51, 33F
文章代碼(AID): #1R0a4ahh (L_Talkand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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