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不服wanted版版主gogin之水桶退文判決
※ 引述《dreamerisly (積極.熱情.)》之銘言:
以上論述皆刪除
舉付費紅娘群組只是做論述 跟您的文章完全不同
而其他論述 下面會在解釋一次
: 18->1->3->35
: 18->1->3->47
: 18->16->4->3->84
: 18->16->4->3->169
: 我就不複製內文了
: 每一個都是非常明顯以脫單做訴求,連假裝都不想假裝
問題就在這裡
版主在審理案件時
並無法分別明顯或暗示之要求
處理的方法為把其視為關鍵字去做處理
解釋並無空間
視檢舉人之證2 屬曖昧的說法
如果此條解釋通過了 他們亦可使用同樣的說辭來做解釋
群組主旨在於交友 脫單亦只是附屬的
何謂明顯 何謂曖昧 何謂暗示
既然3-1 已明確訂出此條款
版規3 整條都是需要較嚴格的檢視方法去處理
避免曖昧不明的文字出現
畢竟版主並不能判定發文者內心想法
只能由單純文字方面去做判斷
所以才會把該群組徵求文脫單兩個字視為關鍵字並以版規3-1來進行處理
此為最後論述
Wanted版版主 g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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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143.1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526772665.A.8D9.html
※ 編輯: gogin (36.225.143.131), 05/20/2018 07:31:12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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