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速件] 不服wanted版主gogin之判決
援引組規
第 4條 對於板主行使的權力(看板文章管理權、制定板規權、看板隱板權)
有異議者、板主需迴避之申訴案、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得於本組
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下文件,檢附要件缺少者,將行通知,未於
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一、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二、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及
第12條 檢附文件需由當事者或板主轉錄至本組做為判決依據(如涉個資可寄
給組務),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
或轉錄之檢附文件經編輯者,視為無效。
請申訴人(BabyToBank)於三日內轉錄下列文件至組務板,逾期不受理。
a) 被處分文章備份
可寄信向板主索取被處分文章之備份。
b) 板主處分公告
轉錄方式可參考本組置底公告提出申訴案應注意事項之Q1。
c) 溝通信件記錄
備註:經組務判定不受理之案件,日後針對同一處分案均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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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同時轉知申訴人 BabyToBank。
※ 引述《BabyToBank (50+8度,寶貝多)》之銘言:
: 申訴人:babytobank
: 被申訴人:gogin
: 看板板名:wanted
: 申訴訴求:請求撤銷水桶(7天)
: 申訴內容
: 不服版主用版規七處理
: 內文僅詢問是否可以禁某版主推文
: 並沒有任何挑意味
: 版主卻還是用版規七帶私人恩怨
: 版主若沒對號入座公器私用對此內文有需要如此處理?
: 再者,公告內容版主還以XD之符號在公告文之內
: 有取笑之意
: 文章底下和版友之推文對話,在公告文中,其版友也表示看不出有什麼恩怨
: 若沒有公報私仇,版主何需對號入座,又在公告文內有取笑被水桶者
: 請求版務人員處理!
: 謝謝
: 文章代碼(AID): #1QyxdzNt (Wanted) [ptt.cc] [公告] 禁言公告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anted/M.1525922301.A.5F7.html
: 發文文章被刪除無退回
: 無法附原始文
: 僅能提供禁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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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76.2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526137928.A.8B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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