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Gossiping板RandyMarsh等板主判決

看板L_TalkandCha作者 (NUNCA MAS)時間6年前 (2018/03/10 11:47), 6年前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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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 出 申 訴 案 應 注 意 事 項 ]---------------------# 1. 是否已詳細閱讀本組置底《組規》與《組務板規》? (是/否) 是   2. 申訴前,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是/否) 是 3. 是否已準備好下列相關證據文章,隨案轉錄至組務板? (是/否) 是 (a) 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b) 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c)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 上列問題請先確認並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題以上答案為否者,申訴案不予受理。 ※ 撰寫申訴主文時,請儘量避免使用情緒性及攻擊性字眼。 ※ 提出申訴前,請按 Tab 進入文摘區,並詳讀本組重要公告。 #-------------------------[ 以 上 刪 除 不 受 理 ]--------------------------# 申訴人 :uka123ily 看板板名:gossiping 被申訴人:RandyMarsh / IbakaBlock 申訴訴求: 依據後附答辯陳述,依據 gossiping板 板規8 改判使用者 intrepidsage 違規成立。 申訴內容: 1.請求小組長針對 gossiping板 板規8進行解釋。 A:本人於GossipPicket檢舉提出intrepidsage未經同意以截圖方式轉入本人文章。 然RandyMarsh板主於第二次檢舉時判定未達。 B: 本人對第二次檢舉判定未達不服,遂第三次檢舉並答辯 八卦板板規第8條第1項第2款依據文意應分為兩部分理解: 凡未經原發文者同意轉入未經同意公布個人資料、私人信件及水球紀錄者。 本人檢舉未經同意截圖文章部分應屬符合前者「凡未經原發文者同意轉入」。 且過去Kay731以及RS5566板主曾以第8條第1項第2款判定違規成立。 因此本人基於八卦板現任3位板主對板規解讀與作成判決之不一致, 再次請求本案件改判。 然,RandyMarsh板主於第三次檢舉時維持判定未達。 IbakaBlock板主亦推文判定未達。 C:後本人於信件溝通,板主回覆請申訴。 2. 請求小組長解釋,本站文章是否面對不當轉錄亦不得主張權利? 因RandyMarsh板主曾於第三次檢舉回覆引用使用者條款 1-4,使用者文章已無償授權。 本人理解為各看板可針對文章引用部分進行規範,站規並未規定引用皆不得為處罰之處置。 因此個人認為引用規範,應就本案件發生之八卦板所規範之看板規範進行討論。 亦即回歸原本第三次檢舉文內提及之板規詮釋認定。 請小組長裁決,以利排解爭執。 附件 [附01] 第一次檢舉文 [附02] 第二次檢舉文 [附03] 第三次檢舉文 [附04] 溝通信寄件備份 [附05] 溝通信同意申訴回信 [附05] 原始爭議文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68.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520653637.A.6CD.html ※ 編輯: uka123ily (36.230.68.76), 03/10/2018 11:55:02

03/10 12:29, 6年前 , 1F
引用 是回文 不是跨板引起紛爭用的
03/10 12:29, 1F

03/10 13:04, 6年前 , 2F
你應該附一下文章原文全文吧
03/10 13:04, 2F

03/10 13:05, 6年前 , 3F
也就是應該要被處分文章原文吧
03/10 13:05, 3F

03/10 13:05, 6年前 , 4F
晚上有空再來完整回覆你
03/10 13:05, 4F
OK 已完成。 ※ 編輯: uka123ily (36.230.68.76), 03/10/2018 14:11:13

03/10 17:05, 6年前 , 5F
新官上任三把火 拍拍
03/10 17:05, 5F

, , 6F
違反組務板規 7
文章代碼(AID): #1QerL5RD (L_Talkand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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