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解釋 talk板 分身條款
看板L_TalkandCha作者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運)時間10年前 (2015/10/06 09:50)推噓13(13推 0噓 9→)留言22則, 13人參與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gun5566 (惦惦)》之銘言:
: 有關貴板第10條板規,
: 在板規開頭「本板處分為處分ID後面的使用者」,
: 以及末段「重新以當初水桶期間*2水桶」,
: 在組務的解讀上是有「瑕疵」的,
: 包括:(1)ID後面的使用者為何?
: 例:gun5566後面的使用者是gun5567?或者是gun5566的分身?
: 亦或gun5565是gun5566前面的使用者,
: 故gun5566非「ID後面的使用者」,即不用受處分?
: 所謂ID後面的使用者定義不明。
原來組務的解讀是這樣 我的國文真的不好...抱歉
: (2)處分對象不明確?
: 若處分為承上(1)之分身,在「重新以當初水桶期間*2水桶」之規定,
: 即處分到原始帳號(所謂本尊),並不符合所謂處分ID後面的使用者。
: 當處分對象無法定義清楚前,尚無法進入所謂A、B帳號之問題(分身帳號),
: 若貴板已有分身帳號處分案件,建議先處分送查分身帳號,
: 待調整板規後,才對後續案件之原受處分帳號進行處分。
昨天來信討論的使用者建議修改為以下 是否能請組務看看 改成這樣
是不是能夠了解以及
本板 A 帳號 出水桶後 B還在水桶裡面 A是否能發言
還是應該直接將 A B 帳號都一起水桶到該次水桶帳號群最長的時間
10、本板板規認定和處分對象均為自然人,故一旦經帳號部認定為同一人持有,
即適用板規所有的累犯條例,意即不同帳號的違規行為將視為同一人違規
,不同帳號違反同一板規亦以累犯處理;計算時將扣除已執行天數。
※ 另針對分身發言之加重處分,個別帳號違規天數將以2倍計算。
舉例:
A帳號違反板規,受到禁言15天處分,
禁言期間(例:第3天)以B帳號發言(含發文或推噓文),則:
※經帳號部認定A、B為同一人後,
A帳號重新禁言,禁言天數2倍計算:30天。
(扣除已執行天數,例:30-12,設定18天)
B帳號亦給予30天禁言
A帳號違反板規,受到禁言15天處分,
出水桶後使用B帳號違反相同板規,
※經帳號部認定A、B為同一人後,
B帳號算再次累犯,給予15天*2-已執行水桶天數
A帳號違反板規,受到禁言15天處分,
禁言期間(例:第3天)以B帳號發言(含發文或推噓文)違反相同板規,
則:
※經帳號部認定A、B為同一人後,
A帳號重新禁言,禁言天數2倍計算:30天
B帳號重新禁言,禁言天數2倍計算:30天,再加累犯規定-已執行水桶天數
: ※ 引述《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運)》之銘言:
: : 申請事項:解釋talk板分身條款
: : 申請看板:talk
: : 申請人 :hateonas
: : 申請內容:
: : 1.talk板有分身條款 如下
: : 10、本板處分為處分ID後面的使用者
: : 故水桶處分後出水桶前禁止以分身發言,違者將依程序送帳號部
: : 查詢結果若為同使用者,兩個ID以帳號部或組務處理時間
: : 重新以當初水桶期間*2水桶
: : 剛剛有人來信 說看不懂
: : 我依照
: : ┌─────────────────────────────────────┐
: : │ 文章代碼(AID): #1M1Dt_uD (L_TalkandCha) [ptt.cc] Re: [申請] 多重分身查詢 │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43159551.A.E0D.html │
: : │ 這一篇文章值 122 Ptt幣 │
: : └─────────────────────────────────────┘
: : 回覆
: : 2. 該使用者 回覆我說依照
: : ┌─────────────────────────────────────┐
: : │ 文章代碼(AID): #1LvQawdp (L_TalkandCha) [ptt.cc] [宣判] jimmmy 檢舉 Goss │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41114426.A.9F3.html │
: : │ 這一篇文章值 92 Ptt幣 │
: : └─────────────────────────────────────┘
: : ●11661 ! 9/01 gun5566 □ [宣判] jimmmy 檢舉 Gossiping/Leeng 案
: : 判決
: : A,B帳號經帳號部判定為同一人持有,B帳號既已受板規相關處分,
: : 自沒有因另一帳號尚在處分期間而再次受到分身條款處分的道理。
: : 3.但是本人認為
: : 本板沒有十年水桶
: : 且
: : 如果B帳號因本板分身條款水桶處分加倍 也因累犯條款增加水桶時間
: : 如果A帳號因為僅有分身條款水桶處分加倍 水桶時間較B短 則A帳號就算出水桶
: : 也應該視為與B帳號同一使用者而繼續不能發言才對
: : 目前本板有一個案例 目前尚在水桶中 但為免組務判例與板務認定危害使用者權益
: : 所以請求組務解釋
: : 本板 A 帳號 出水桶後 B還在水桶裡面 A是否能發言
: : 還是應該直接將 A B 帳號都一起水桶到該次水桶帳號群最長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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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姓貴族˙荒川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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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沒水喝的話,不會去喝牛奶嗎?
..█▌ (好像家裡養了一頭牛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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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44096250.A.2E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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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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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5IW8rjT6 (ID_Multi) [ptt.cc] [公告] 多重帳號管理辦法(20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D_Multi/G.1384156525.A.746.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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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1/11 Makotoyen □ [公告] 多重帳號管理辦法(2013/11/11修訂)
一. 使用者可以申請的帳號數目
一位使用者最多只可以擁有五個帳號,並且五個帳號均需填寫確實且相同
的註冊資料。
10、本板板規認定和處分對象均為"帳號使用者",故一旦經帳號部認定
為同一使用者持有,即適用板規所有的累犯條例,意即不同帳號的
違規行為將視為同一使用者違規,不同帳號違反同一板規亦以累犯
處理;計算時將扣除已執行天數。
※ 編輯: hateOnas (118.166.251.46), 10/07/2015 14: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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